北京大學學生藝術總團

北京大學學生藝術總團

北京大學學生藝術總團成立於2013年11月22日。北京大學藝術教育的歷史可追溯到1916年蔡元培出任北大校長時成立的“北京大學音樂團”,先後在1919年發展為“北京大學音樂研究會”,1922年改組為“北京大學附設音樂傳習所”。經過歷屆北大人的努力,學生藝術團體得到新的發展,學生民樂團自1922年延續至今,1987年學生舞蹈團復建,1990年9月學生合唱團成立,1998年學生交響樂團成立。以這4家單項藝術團為基礎並擴充學生戲劇團、學生朗誦主持團、學生影視創作團和學生曲藝團,成立了北京大學學生藝術總團。

北京大學自創建以來便極重美育。蔡元培校長曾有言:“美育者,與智育相輔而行,以圖德育之完成者也”。在先賢的指引和一代代北大人的銳意進取下,北京大學在藝術教育和藝術團體建設領域取得了諸多成績。進入新的時期,時代發展對高校育人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北大學生藝術團建設也迎來新的機遇與挑戰。北京大學現有單項學生藝術團4家(學生合唱團、學生舞蹈團、學生民樂團、學生交響樂團)、文化藝術類社團59家、院系和校內各單位自組織文藝團體及各類文藝骨幹若干。為整合資源,搭建科學有效的協調促進平台,保證人才培養的專業化和系統性,提升廣大學生的審美情趣和人文素養,並由此推動校園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經過充分調研,在吸收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2013年5月18日,北京大學張彥常務副書記、副校長主持召開“學生藝術團建設與發展主題座談會”,提議成立學生藝術總團及學生文化藝術協會。7月15日,在葉靜漪副書記主持召開會議,討論通過了學生藝術總團章程和學生文化藝術協會章程。
根據章程,北京大學學生藝術總團是由學校直接領導、藝術學院和校團委共同指導的校級學生藝術團體。總團的主要職能是大力推進北京大學面向廣大同學的藝術實踐教育的普及工作;統籌協調北京大學有關學生個人和團體的各類校內外文藝演出、交流等活動。總團設理事會和顧問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與各分團。總團設團長兩名,由藝術學院黨總支書記和校團委書記兼任,設副團長兩名,分別由藝術學院黨政領導副職、校團委分管文藝工作副書記擔任。團長和副團長指導藝術總團開展工作。理事會為總團決策機構,負責總團規劃發展和重大事項決議。顧問委員會對總團業務提升提供專業指導。秘書處負責各分團日常活動的管理。目前,學生藝術總團下設8個分團,分別為學生合唱團、學生舞蹈團、學生民樂團、學生交響樂團、學生戲劇團、學生朗誦主持團、學生影視創作團和學生曲藝團。
2016年北京大學生音樂節上,北京大學學生藝術總團合唱團、民樂團、交響樂團在此次音樂節中參賽曲目為現代合唱《火》與《面朝大海春暖花開》、民樂合奏《奔騰》與《月下獨酌》、民族室內樂《敦煌》與《醉秦》、弦樂合奏《迪米特里·蕭士塔高維奇室內樂作品Op.110a第二樂章》與《走西口》、木管五重奏《雅克·伊貝爾三首小品之一、三》與《弗朗茲·但茨木管五重奏第一樂章》,最終榮獲合唱、民樂合奏、民樂室內樂多聲部混合組合、西樂室內樂弦樂合奏、西樂室內樂木管五重奏總計五項金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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