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昆都侖區發改局

包頭市昆都侖區發改局位於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都侖區。

包頭市昆都侖區發改局是區政府主管發展改革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昆都侖區發改局
  • 所在地區:包頭市
  • 內設機構:7個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包頭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昆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措施,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
二、負責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負責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昆區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組織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以;組織編制昆區基本建設項目前期計畫。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監測和研究;研究提出運用重要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
四、研究提出昆區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及資金來源、資金投向及投資辦法;組織編制全社會資金平衡計畫;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基本建設項目年度計畫;參與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
五、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審查轉報大中型基建項目;負責重大項目監督檢查工作。
六、負責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和措施,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七、研究制訂全市第三產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並負責組織、協調等相關工作。
八、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投融資計畫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
九、負責制定規劃、研究政策、組織協調落實西部大開發重點項目等工作。
十、負責全市重大項目管理、協調、督查、服務等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上級有關物價工作的方針、政策的實施,制訂和調整本區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與重要收費;研究提出運用價格槓桿和收費機制促進我區產業結構調整的措施;監測市場價格動態,預測價格走勢,及時發布信息,提供價格諮詢服務;組織實施物價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種亂收費、價格違法行為和條件。
十二、承辦區政府及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南部區開發建設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制定昆區南部區開發建設的整體工作計畫和進度安排;辦理昆區南部區開發建設用地審批手續;負責委託專業單位按照總體規劃制定專項建設規劃和項目方案設計;負責按照審定的規劃對外招商引資;負責組織昆區南部區開發建設拆遷安置工作;負責協調昆區南部區開發建設及農民的所有事宜;協助項目業主單位辦理項目建設有關手續;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計畫、組織、協調和驗收;負責昆區南部區開發建設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局內檔案規章制度的起草、收集、保管和日常行政工作;負責車輛管理、辦公用品發放、印鑑管理、檔案收發;負責計畫生育、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財務及人事工作;協調各科室關係,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發展規劃室:負責全局大型材料的起草;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及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
(三)項目中心:負責全區一、二、三產業的經濟發展計畫及固定資產投資社會事業發展計畫;負責全區內一、二、三產業、社會事業和基礎設施新建項目立項審批及協調審批工作;負責全區重點項目的執行情況。
(四)三產辦: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第三產業發展規劃;推進第三產業及非公有制經濟政策法規的實施;服務第三產業和社會項目;申請國家及自治區服務業引導資金;促進我區服務業發展。
(五)物價監督檢查所:積極宣傳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轄區內的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的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經營者銷售、收購的商品和提供服務的明碼標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經營者在經營活動過程中採取不正當價格手段進行競爭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轄區內的部分經營性收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價格舉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價格、收費”信得過單位評選活動,指導幫助經營者及收費單位規範內部收費管理。
(六)價格認證中心:對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辦理行政、刑事、民事涉及的扣押、沒收物品及糾紛物品進行價格鑑證。
(七)價格收費管理科:負責本轄區內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和部分經營性收費單位的管理以及《收費許可證》的年審、辦證工作,做好市場行情監測工作,為上級政府制定調控物價政策提供依據;做好工商定費的管理工作;辦理涉及價格、收費方面的請示、批覆等;處理日常收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收費檔案的收集歸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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