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

包恢

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號宏齋,宋建昌南城(今屬江西)人。刑部尚書。以廉吏,政績顯著著稱,同時他也是文學批評家。

基本介紹

  • 本名:包恢
  • 字號:宏父
  • 所處時代:南宋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建昌
  • 出生時間:1182
  • 去世時間:1268
  • 主要作品敝帚稿略
  • 主要成就:地方廉吏
人物簡介,作品一覽,史籍記載,史籍簡歷,左司郎官,直龍圖閣,數度履歷,歷史評價,

人物簡介

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號宏齋,宋建昌南城(今屬江西)人。刑部尚書。包恢生於書香門第,其父包揚、伯父包約、叔父包遜一起先求學於陸九淵,後又從朱熹遊學。包恢從小聰明好學,博覽群書,通經熟史。曾在父輩學堂為那些門下學子講釋《大學》,其雄才宏辯,將孟子學說的要旨闡發得恰到好處,使百餘名學子無不驚羨,父輩也讚嘆不已。宋嘉定十三年(1220)中進士。初任金溪、光澤主簿,建寧府學教授,監府翼軍,招募地方豪紳成立武裝,討平唐石之亂有功,改任沿海制置司乾官、宗正寺主簿、台州(今浙江臨海)、臨安府(今杭州)通判、台州知府。在台州任上,有一妖僧盤居山中,自稱“活佛”,裝神弄鬼,愚弄鄉民,擾亂民風。包恢得知後,將其捉拿法辦,為當地除了一害。後在建寧府時,又多次破除迷信,懲治妖僧,處置借饑荒之機大肆敲詐士民、受取不義之財的奸吏,政聲顯著。由廣東轉運使升大理寺卿,提點浙西刑獄,不久任隆興府知府兼江西轉運使。景定初(1260年左右),任禮部侍郎、中書舍人。因其“守法奉公,其心如水”,改任刑部侍郎、華文閣直學士,知平江(今蘇州)府兼發運。此時有劣紳強奪民田,反誣士民抗租。包恢上疏陳明始末,使豪強得到懲治,田歸原主。鹹淳二年(1266)五月,升為刑部尚書、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封南城縣侯。四年,為資政殿學士。時年87歲,臨終時告誡親人要節儉辦喪。度宗聞其遺表,甚為嘆息,將他比作程顥、程頤,贈少保、謚“文肅”,並送銀絹五百資辦喪事。 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為《敝帚稿略》八卷。事見《桐江集》卷三《讀包宏齋敝帚集跋》,《宋史》卷四二一有傳。包恢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為底本。

作品一覽

敝帚稿略》八卷,
《四庫總目》
在《全宋詞》中收錄有包恢一首詞:
《水調歌頭·三月初三》
羽觴隨曲水,佳氣溢雙清。
真賢瑞世,恰與真聖日同生。
出侍紅雲一朵,出按皇華六轡,特地福吾閩。
底是長生籙,八郡詠歌聲。
奏天子,傾義廩,濟饑民。
南州指使,青州公案一般仁。
卻恐紫泥有詔,社稷重臣事業,非晚覲嚴宸。
來歲這般節,宣勸玉堂人。

史籍記載

史籍簡歷

包恢,字宏父,建昌人。自其父揚、世父約、叔父遜從朱熹、陸九淵學。恢少為諸父門人講《大學》,其言高明,諸父驚焉。嘉定十三年,舉進士。調金溪主簿。邵武守王遂辟光澤主簿,平寇亂。建寧守袁甫薦為府學教授,監虎翼軍,募土豪討唐石之寇。授掌故,改沿海制置司乾官。會歲飢,盜起金壇、溧陽之間,恢部諸將為十誅夷之。沿江制置使陳韡闢為機宜,復有平寇功,改知吉州永豐縣,未行,差發運乾官。福建安撫使陳塏檄平寇,遷武學諭、宗正寺主簿,添差通判台州。徐鹿卿討溫寇,辟兼提點刑獄司主管文字,議收捕。改通判臨安府,遷宗正寺主簿、知台州。有妖僧居山中,號“活佛”,男女爭事之,因為奸利,豪貴風靡,恢誅其僧。

左司郎官

進左司郎官,未行,改湖北提點刑獄,未行,移福建兼知建寧。閩俗以九月祠“五王”生日,靡金帛,傾市奉之。恢曰:“彼非犬豕,安得一日而五子同生,非不祥者乎?而尊畏之若是。”眾感悟,為之衰止。兼轉運判官,以侍御史周坦論罷。光州布衣陳景夏上書云:“包恢剛正不屈之臣,言者污衊之耳。”又四年,起為廣東轉運判官,權經略使,遷侍右郎官,尋為大理少卿,即日除直顯文閣、浙西提點刑獄。是時海寇為亂,恢腳踏車就道、調許、澉浦分屯建砦,一旦集諸軍討平之。嘉興吏因和糴受賕百萬,恢被旨慮囚,曰:“吾用此消沴氣。”乃減死,斷其手。

直龍圖閣

進直龍圖閣、權發運,升秘閣修撰,知隆興府兼江西轉運。沈妖妓於水,化為狐,人皆神之。有母訴子者,年月後狀作“疏”字,恢疑之,呼其子至,泣不言。及得其情,母孀居,與僧通,惡其子諫,以不孝坐之,狀則僧為之也。因責子侍養跬步不離,僧無由至。母乃托夫諱日,入寺作佛事,以籠盛衣帛,因納僧於內以歸。恢知之,使人要之,置籠公庫,逾旬,吏報籠中臭達於外,恢命沉於江,語其子曰:“為汝除此害矣。”又姑死者假子婦棺以斂,家貧不能償,婦愬於恢,恢怒,買一棺,紿其婦臥棺中以試,就掩而葬之。改湖南轉運使,罷。

數度履歷

景定初,拜大理卿、樞密都承旨兼侍講,權禮部侍郎,尋為中書舍人。林希逸奏恢守法奉公,其心如水。權刑部侍郎,進華文閣直學士、知平江府兼發運。豪有奪民包舉田寄公租誣上者,恢上疏,指為以小民祈天永命之一事,帝覽奏惻然,罪任事者,即歸民田。召赴闕,辭,改知紹興,又辭。度宗即位,召為刑部尚書,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封南城縣侯。郊祀禮成,還,以資政殿學士致仕。
恢歷仕所至,破豪猾,去奸吏,治蠱獄,課盆鹽,理銀欠,政聲赫然。嘗因論對曰:“此臣心惻隱所以深切為陛下告者,陛下惻隱之心如天地日月,其閉而食之者曰近習、曰外戚耳。”參知政事董槐見而嘆曰:“吾等有慚色矣。”他日講官因稱恢疏剴切,願容納。理宗欣然曰:“其言甚直,朕何嘗怒直言!”經筵奏對,誠實懇惻,至身心之要,未嘗不從容諄至。度宗至比恢為程顥、程頤。恢侍其父疾,滌濯拚除之役不命僮僕。年八十有七,臨終,舉盧懷慎臥簀窮約事戒諸子斂以深衣,作書別親戚而後卒,有光隕其地。遺表聞,帝輟朝,贈少保,諡文肅,賻銀絹五百。

歷史評價

包恢歷仕所至,破豪猾,去奸吏,治蠱獄,課盆鹽,理銀欠,政聲赫然。嘗因論對曰:“此臣心惻隱所以深切為陛下告者,陛下惻隱之心如天地日月,其閉而食之者曰近習、曰外戚耳。”參知政事董槐見而嘆曰:“吾等有慚色矣。”他日講官因稱恢疏剴切,願容納。理宗欣然曰:“其言甚直,朕何嘗怒直言!”經筵奏對,誠實懇惻,至身心之要,未嘗不從容諄至。度宗至比恢為程顥、程頤。恢侍其父疾,滌濯拚除之役不命僮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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