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務

勤務

勤務,指公家分派的公共事務;軍隊中專門擔任雜務工作的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勤務
  • 拼音:qín wù
  • 詞性:名詞
  • 出處:《廣韻·去御》
基本解釋,引證解釋,

基本解釋

1. [service]∶各種後勤工作。多指上級布置的雜務。
軍事勤務。
2. [orderly]∶軍隊中的勤務人員。
他是老勤務了。

引證解釋

1. 勤於事務,對事務用力多。
《廣韻·去御》:“勮,勤務也。”
2. 為確保戰爭順利進行而做的各種後勤工作。亦泛指公家分派的公共事務。
毛澤東 《在晉綏幹部會議上的講話》:“在這個基礎上, 晉 綏 的黨組織才能夠在過去一年內完成巨大的軍事勤務,支援偉大的人民解放戰爭。” 康濯 《買牛記》:“從去年秋天到今年三四月,光解放戰爭當中的勤務動員就忙得他矇頭轉向,沒工夫管生產的事。”
3. 指在軍隊中擔任雜務工作的人。
沙汀 《闖關》:“他關照了那小勤務一聲,一直走出去了。” 趙樹理李家莊的變遷》四:“ 鐵鎖 當了一個月勤務,沒有領過一個錢。”
4.歷史上的勤務。府兵平時分散在各地折衝府,每年輪番到京城擔任宿衛任務,稱為"番上"。兵部將距京城500里的折衝府兵分為5組,每5個月輪流番上一次;距京城500里至1000里的折衝府兵分為7組,每7個月輪流番上一次;距京城1500里的折衝府兵分為8組,每8個月輪流番上一次;距京城2000里的折衝府兵分為10組,每10個月輪流番上一次;這個規定應該說是比較合理的,府兵的駐紮地距京城無論遠近,其實際服役天數(包含路途往返及實際宿衛時間)基本相差不大,都是平均每月10天左右;如果路途確實極遠而影響到了府兵服役質量,可以上繳一定數目的錢物來以資代番,還可以連續執行兩個月的宿衛任務來並番;如遇臨時徵發遠征作戰,戰後可按作戰時間免去其番上任務。如此即可保證府兵的訓練時間不受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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