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復(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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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復,病名。傷寒、溫熱病瘥後,余邪未清,因過度勞累復發者。見《傷寒論·辨陰陽易差後勞復病脈證並治》。

《三因極一病證方論·勞復證治》:“傷寒新差後,不能將攝,因憂愁思慮,勞神而復,或梳沐洗浴,作勞而復,並謂之勞復。”復則諸症復起。輕者靜養自愈,重者察其虛實。虛則調其營衛,和其臟腑,待其表里融和方愈。安神養血湯主之。若誤用攻下清涼,必致不救。實則治以枳實梔豉湯,撤表邪而清里熱。兼頭痛惡寒者。加薄荷、蔥白。兼寒熱者,寒多加羌活、紫蘇;熱多加知母、黃芩。不可妄投補益,以致閉邪增病(《重訂廣溫熱論·溫熱復症療法》)。勞復有房勞復、食勞復、溫病勞復、氣虛勞復、陰虛勞復之分。
又,若形神過勞,或早犯房事而致復病者,稱為勞復。因勞致復,無論外感性疾病或內傷性疾病均可發生。內傷病中的慢性水腫、哮喘、疝氣、子宮脫垂、中風、胸痹心痛等疾患都可因過勞而引動舊病復發。發作的次數越多,病理損害就越重,預後也就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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