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對調整鐵路乘務津貼和流動施工津貼標準的意見

勞動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對調整鐵路乘務津貼和流動施工津貼標準的意見是一份政府檔案,來自勞動人事部、財政部

勞動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對調整鐵路乘務津貼和流動施工津貼標準的意見
1987年3月12日,勞動人事部、財政部
鐵道部:
你部上報國務院的《關於調整鐵路乘務津貼和流動施工津貼標準的請示》(鐵勞〔1978〕178號),國務院辦公廳已轉我們研辦。經研究,現答覆如下:
一九八六年以來,經國務院批准對鐵路運輸部門實行了換算噸公里工資含量包乾,鐵路的基建工程部門也實行了百元產值工資含量包乾,國家與鐵路部門的分配關係已基本解決。因此,不宜再由國家安排資金調整津貼標準。今年(1987年)一月,國務院批轉了財政部、勞動人事部《關於嚴格控制發放各種補貼、津貼和制止自行提高退休待遇問題的報告》,指出對各種津貼、補貼要嚴格控制,因此,今年(1987年)也不宜提高津貼標準。如你部認為確需調整津貼水平,也要在嚴格控制調整幅度的前提下,在國家批准你部的工資含量總係數以內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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