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機能

動機機能是動機的基本作用。動機是推動人進行活動的內部原動力,它有三種機能: (1) 始發機能。驅使一個人產生某種行動,也就是說能引發行為。(2) 指向機能。也稱選擇機能,使行為沿著特定的方向和預期的目標進行。(3) 強化機能。行為的結果對動機產生很大的影響,動機會因良好的行為結果而使行為重複出現,使行為加強; 動機也會因不好的行為結果使行為受到削弱、減少以至不再出現。

這兩種情況都是強化作用。前者叫正強化,它肯定行為,鼓勵行為,加強行為; 後者叫負強化,它削弱行為,懲罰行為,否定行為。把強化原理運用到管理工作中,可以起到影響和引導職工行為的作用。人們運用物質和精神的獎勵來肯定、支持一種行為,使其動機加強,同時,人們也可以用批評和懲罰的辦法來否定、限制一種行為,使其動機削弱、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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