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江西魏少游刑部尚書制

《加江西魏少游刑部尚書制》是唐代常袞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加江西魏少游刑部尚書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常袞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加江西魏少游刑部尚書制
敕:古者外薄四海,鹹建五長,所以考察風俗,懋宣理化。苟或副憂人之旨,有稱職之名,彰善陟明,存乎著令。金紫光祿大夫使持節都督洪州諸軍事行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江南西道都團練守捉觀察處置等使上柱國鉅鹿郡開國公魏少游,端愨精敏,沈和貞簡,秉心以直,臨事不回。五踐天台,必辨疑而取正;三尹京邑,不吐剛而茹柔。守其至公,休有令問,自十連分寄,九江作牧。式是方隅,不渝操履,停車決訟,閉閣生風。明示升黜,蠲除疾苦,清靜而百城自化,講藝而三軍知禮。定其賦稅之差,勤於轉輸之役,事必條理,人皆便安。亦既政成,不資於周月;遷其秩序,豈待於滿歲。宜分會府之坐,載美方州之績。可檢校刑部尚書洪州刺史御史大夫,餘如故。
  

作者簡介

常袞(729—783),京兆(今陝西西安)人。天寶十四載登進士第,授太子正字,歷補闕、起居郎。寶應二年入翰林,遷考功員外郎、郎中,知制誥,轉中書舍人。袞文章俊拔,為時推重,與楊炎並稱“常楊”。大曆九年。遷禮部侍郎。十二年,拜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德宗盤,貶河南少尹,再貶潮州刺史,遷福建觀察使,卒。有《常袞集》十卷,又《詔集》六十卷,均佚。《全唐詩》存詩九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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