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斯泰因公約

加斯泰因公約,普魯士和奧地利從丹麥奪取什勒斯維希和霍爾斯坦後達成的協定。1865年8月14—20日雙方在奧地利的加斯泰因(Gastein)商談後簽訂。規定兩公國為普奧共有。普魯士管理什勒斯維希,奧地利管理霍爾斯坦。奧地利以獲得250萬塔勒為代價把勞恩堡讓與普魯士。普得到在霍爾斯坦境內開鑿基爾運河、加固基爾港、建築兩條軍事公路和敷設電纜的權利;基爾港的防務由普軍擔任,奧爾登堡為普奧聯防要塞。公約稍稍推遲了普奧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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