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芳(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劉芳(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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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芳 女 研究領域:環境法學理論、環境經濟政策、循環經濟法、環境與貿易的法律問題、環境與經濟的法律協調問題等. 碩士2001年取得法學碩士。2004年攻讀南開大學環境科學專業環境經濟學方向的博士學位。發表著作5部, CSSCI核心期刊論文4篇(並被光明日報理論周刊轉摘一篇),其它代表作11篇,總計77.5萬字並承擔的科研項目8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芳
  • 國籍:中國
  • 職業:教師
  • 學位/學歷:博士
  • 專業方向:環境法
  • 性別:女
簡介,科研成果,

簡介

所提立法建議和議案多次被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委員會等機構採納和聽取。其中,“促進天津市循環經濟發展“的提案被天津市政協評為2004年優秀議案。“建立環渤海區域政策法律協調機制,發展環境友好性區域經濟” 的提案作為國務院2005年重點督辦提案。被農工民主黨天津市委會評為2004-2006年度調研工作先進個人並在大會上作典型發言。
先後為本科生講授經濟法學、環境法學課程,為研究生開設環境法學、國際環境法學、環境污染防治法、循環經濟法專題研究課程。

科研成果

A.發表著作5部
1.《環境法學》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5.12. 17萬字 副主編
2.《環境資源法詞典》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04.12. 16萬字 編委
3.《企業無形資產管理》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2.12. 5萬字 主要作者
4.《國際環境法》 中國方正出版社 2004.4. 6萬字 主要作者
5.《WTO規則與國際經濟法》 蘭州大學出版社 2002.9. 15萬字 主要作者
B.發表CSSCI核心期刊論文5篇
1.“論循環型社會的法律制度” 光明日報理論周刊(轉摘) 2004.11.25. 第一作者
2.“WTO涉及環境權利義務規則之分析” 蘭州大學學報 2003年第4期 獨著
3.“論循環型社會的法律制度” 天津師範大學學報 2004年第6期 第一作者
4.“建立我國循環經濟的法律體系研究” 現代財經 2005年第12期 第一作者
5.“對我國環保NGOs的法律分析” 當代法學 2002年第6期 第一作者
C.其它代表作11篇
1.“建立環渤海區域政策法律協調機制,發展環境友好性區域經濟”港口經濟 2006年第2期
2.“試論數字時代我國的著作權保護” 人大研究 2000年第5期 獨著
3.“建立循環型社會法律制度,推動循環經濟發展”中國發展 2005年第2期 第一作者
4.“環境法實施的規範分析” 《南開法學評論》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4年4月 獨著
5.“對經濟法地位的再思考” 甘肅社會科學 2000年第7期 獨著
6.“淺析特許經營權及其在我國的發展”市場經濟研究 2000年第6期 獨著
7.“論西部開發中的法律環境” 法律與社會 2000年第4期 獨著
8.“循環經濟的理論與實踐研究” 城市 2005年第4期 第二作者
9.“論循環型社會的法律制度” 中國環境科學年會2004年學術年會論文集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2004年9月32-35 第一作者
10.“論循環經濟的法律體系”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2005年研討會論文集 第601-611頁 獨著
11.“循環經濟中企業的法律行為分析” 2005環境立法與可持續發展國際論壇論文集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舉辦 獨著
12.“天津市循環經濟法律保障機制研究” 2006年中國環境與資源法學研究會論文集,本文獲2006年首屆環渤海法制論壇論文二等獎
D.承擔的科研項目8項
1.“環境保護中民主參與機制多元化的法律分析” 2003年度校級課題 主要負責人
2.“循環經濟立法研究” 2004年校級青年項目 主要負責人
3.參加“985”國家社會科學創新基地南開大學循環經濟創新研究基地的申報和研究工作。
是循環經濟研究基地的研究成員之一。並參加了南開大學環境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多項課題的研究工作。
4.“國有企業產權研究” 2000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負責該項目中“國有企業無形資產管理”部分的研究和撰寫
5.“網路侵權的國際私法問題研究” 教育部十五規劃項目 負責該項目中“網路侵權行為”部分的研究。
6.“循環經濟中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法律原理研究” 2006年教育部項目 主要負責人
7.“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法律問題研究” 2006年校級985項目 主要負責人
8.“循環經濟深度發展的政策法律制度研究” 2006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基於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雙贏的循環經濟深度發展研究” 子課題主持人
E.被採納和聽取的立法建議和議案
1.參加2005年9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廢舊輪胎回收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的意見徵求,代表南開大學提出立法建議,並被發改委採納。
2.為農工民主黨天津市委會撰寫的“關於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增強可持續發展後勁的建議“的提案作為天津市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提案和大會發言材料,列為2005年天津市政協主席促辦提案之一。《天津日報》、《今晚報》、天津電視台、天津人民廣播電台等媒體對該提案的內容及辦理落實情況進行了報導。
3.參加2003年全國人大環境資源委員會關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立法調查組的調研並提出立法意見。
4.為農工民主黨中央委員會撰寫的“關於建立環渤海區域政策法律協調機制,發展環境友好性區域經濟的建議” 的被農工黨中央採用並作為提案報送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為重點督辦提案,應邀赴京座談聽取意見和建議。農工黨中央還作為信息採用並報送全國政協和中共中央統戰部。
5.《關於創建和完善濱海新區協調機制的建議》一文被農工黨天津市委會採用並作為提案報送天津市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天津市濱海委給予答覆,採納了本文的主要建議。
6.《關於加強天津濱海新區區域輻射功能的建議》一文被農工黨天津市委會採用並作為提案報送天津市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給予答覆,並採納了本文的主要建議。
7.《關於發揮天津在區域經濟中協調作用的建議》一文被農工黨天津市委會採用並作為提案報送天津市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給予答覆,並採納了本文的主要建議。
8.《關於京津冀統籌協調發展的對策與建議》一文被農工黨中央採用並作為提案報送全國政協世界五次會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給予答覆,採納了本文的主要建議。
9.先後參加全國人大環資委主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法》的立法研討會議(2006年蘇州會議和2007年中國循環經濟立法框架報告國際研討會)並提出立法建議。
F.其他與學術有關的社會活動
1.2003年接受天津市人民廣播電台“關於城市環境保護”的專訪。
2.2004年接受天津衛視新聞視線節目關於《汽車召回管理條例》的專訪。
3.2004年接受天津衛視新聞視線節目關於《發展循環經濟》的專訪。
4.2005年接受天津衛視新聞視點關於《徵收燃油稅有關問題》的採訪。
二、教學工作
1.本科生教學:
為法學專業本科生教授《經濟法學》和《環境法學》,為經管法班講授《環境法與環境管理學》課程。
2.研究生教學:
為法學碩士研究生教授《環境法學》,為環境法專業研究生開設專業必修課《環境污染防治法學》,為法律碩士研究生教授《環境法學》,為同等學歷研究生課程班開設《國際環境法學》。
3.成人教育:
為我院夜大本科班講授《勞動法學》和《環境法學》課程,為高自考本科生講授《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4.學生工作:
曾擔任2002級法學本科班和2002級法律碩士研究生班的班導師,受到學生和學院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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