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興祥(揭陽市揭東區玉湖鎮汾水村原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1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劉興祥,曾任揭陽市揭東區玉湖鎮汾水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

2024年11月27日,經揭陽市揭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興祥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興祥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曾任揭陽市揭東區玉湖鎮汾水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9月,揭陽市揭東區玉湖鎮汾水村原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劉興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揭陽市揭東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11月27日,據清風揭陽:日前,揭陽市揭東區紀委監委對揭陽市揭東區玉湖鎮汾水村黨委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劉興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興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施工協調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膽大妄為,非法侵吞村集體資金。
劉興祥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揭陽市揭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興祥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12月,揭東區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括玉湖鎮汾水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劉興祥違規收受禮品、向從事公務人員贈送禮品禮金等問題。
劉興祥在2017年至2023年每年春節前,違規收受轄區內企業負責人高檔香菸,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劉興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