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瑞雲(同盟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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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瑞雲,(1882年~1930年9月),同盟會會員,早年曾先後加入哥老會和同盟會,參加黃興等革命黨人組織的反清鬥爭,將自己在岳州、武昌等地開設的客棧作為粵漢鐵路沿線革命黨人的聯絡據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瑞雲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省長沙縣
  • 出生日期:1882年
  • 逝世日期:1930年9月
  • 職業:革命者
  • 信仰:中國共產黨
  • 籍貫:湖南長沙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生平,人物事跡,

人物生平

犧牲日期:1930年9月 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後,在長沙東鄉一帶組織武裝,回響起義。1926年,在同鄉好友共產黨人楊開明的幫助下,在長沙組建福臨鄉農民協會,並當選為委員長。不久,加入中國共產黨。積極帶領全鄉勞苦農民民眾開展“二五減租”,清算土豪劣紳的鬥爭。1927年“馬日事變”後,被反動地主武裝挨戶團逮捕,由全鄉農民聯名寫信具保獲釋。1928年,到鄰近家鄉的平江縣組建保勝團赤衛隊,任總隊長,領導農民民眾繼續同土豪劣紳和反動地方武裝作鬥爭。1930年9月,率隊配合紅軍參加第二次攻打長沙的戰鬥。同年秋,被長沙鏟共義勇隊逮捕。敵人施以毒刑,將其雙腿壓斷,仍一字不吐。是年中秋節,被殺害於長沙天王寺。
劉瑞雲育有三子,其次子和幼子後參加國民革命軍,且同為黃埔軍校10期畢業。其幼子劉立忠 歷任國民革命軍第59師少校參謀,同年晉升為中校。1948年率國民革命軍第206師青年軍炮兵部去台灣。1954年5月任國民革命軍少將炮兵指揮官。1955年退役。

人物事跡

1905年8月同盟會成立後,劉瑞雲立即入盟。他開設的鳳臨客棧和以後分別在岳州、武昌等處開設的龍門、天福客棧,都成為辛亥革命前後粵漢鐵路沿線同盟會和哥老會的聯絡據點。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爆發後,他熱血澎湃,異常興奮,在長沙東鄉一帶積極從事策應新軍光復長沙的戰鬥。1912年11月,黃興返回湖南時,他前往會見,深得黃興賞識,而他也以黃興的雄才大略和非凡膽識為之仰慕,並求其手跡。黃興當即揮毫寫下“大丈夫當不為情死,不為病死,當手殺國讎以死”相贈,落款是“鳳臨發君屬書黃興”。
辛亥革命勝利後,果實被袁世凱竊取。在軍閥統治湖南期間,劉瑞雲繼續進行秘密革命活動。他還愛打抱不平,凡有土豪劣紳壓榨農民的暴行,他都幫助農民進行反抗和鬥爭。他還非常熱心地方公益事業。長沙東鄉有處道人嶺,山路崎嶇難行。為了解除行人勞頓疲渴之苦,他帶頭慷慨捐款,修整好這條山路,並在山坳土修建了一個茶亭,免費供應茶水。諸如此類的事還有很多。正因為他揚善懲惡,為人慷慨大度,故在當地民眾中享有很高威望,深受人民愛戴。
但劉瑞雲所最關心的依然是中國的出路問題。1920年,他通過長沙文化書店,閱讀了一些進步書刊,並看到了以後蓬勃興起的工人罷工鬥爭所顯示的巨大力量。特別是孫中山實行“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以及國共合作所推動的全國革命高潮,使他深刻地認識到中國革命要取得成功,就必須依靠工農力量進行武裝鬥爭,奪取反動政府的政權。由於中國共產黨在工人罷工鬥爭中表現出了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和革命性,他從心底里擁護共產黨的主張。1926年,他在世交摯友楊開明的幫助下,在東鄉組建福建臨鄉農民協會,並當選為委會長。他積極帶領農民民眾實行二五減租,清算豪強姦紳,把東鄉農民運動搞得轟轟烈烈。同年,經黃則民介紹,他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1927年春,劉瑞雲在長沙東鄉接待了前來考察農民運動的毛澤東,同東鄉農民協會委員一起向毛澤東提供了不少第一手資料,用具體切實的事例,駁斥豪強姦紳對農民運動的誣衊,證明農民運動深入人心,得到毛澤東的贊同。毛澤東就一些具體政策向他作了指示。長沙發生馬日事變後,因鄉間訊息不通,他來不及走避,被“挨戶團”團總范敬稀逮捕,關進福臨鋪穀倉內。早已把他視為“眼中釘”的當地豪紳自組刑庭對他強行逼供,要他交出與共產黨的牽連問題。面對敵人嚴刑拷打,他不發一語,並寫下絕命詩一首:“臨危受難為農協,曠原田野唱山歌,狂笑引力成一快,不負男兒壯年頭。”下署“劉鳳臨瑞雲絕筆”。因為他在鄉里威望很高,又沒拿到有關他與共產黨的確鑿證據,范敬稀不敢貿然將他殺害。1928年3月,鄉里97戶農民聯名為他具保,他獲釋出獄,隱蔽在飄峰山古風寺。不久,他組織了平江保勝團赤衛隊,並任總隊長,領導農民民眾,繼續從事革命活動,並將全家遷往平江向家定居。向家位於平江的邊緣地區,與長沙、湘陰邊界,是紅軍和國民黨軍拉鋸爭奪之地。劉瑞雲在這裡組建的保勝團赤衛隊經常同“鏟共義勇隊”作戰,並鎮壓了不少作惡多端的豪紳地主,為民除害。在這期間,他與中共平江縣委主要負責人胡筠(女)取得聯繫,並根據縣委的部署,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開展民眾運動,做好民眾工作。在災害蔓延、青黃不接之際,他便帶領赤衛隊去沒收大地主的糧食,然後分給貧苦農民,為民眾解決度荒問題。
1930年9月,紅軍第二次攻打長沙,劉瑞雲率領保勝團參加戰鬥。在戰爭中,他身先士卒,不畏犧牲,表現了無比的膽識和突出的指揮才能。後來,紅軍主力撤到江西吉安,他率保勝團赤衛隊仍在向家一帶堅持鬥爭。不久,由於敵我力量懸殊,保勝團赤衛隊在彈盡糧絕毫無外援的情況下被國民政府軍“圍剿”,他被“鏟共義勇隊”隊長梁振球率隊逮捕,並遭受了殘酷的毒刑。他的雙腿被壓斷,渾身血跡斑斑,但始終不發一言,未供一字,表現了共產黨員崇高的氣節和大無畏的革命犧牲精神。當年中秋節那天,他被劊子手砍殺在長沙天王寺前,時年48歲。
劉瑞雲犧牲後,“鏟共義勇隊”不但阻撓他的三兒媳繆桂貞前去將屍首縫合收殮,而且派兵將他家財物洗劫一空。只因他妻子黃時明事前得到訊息,率家小先行走脫,未遭毒手。1983年,經平江縣人民政府民政局查實,報請湖南人民政府批准,他被追認為革命烈士,並補發了烈士證書。1989年又為之建立紀念館,陳列了許多他生前的革命遺物,供人們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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