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潮(1464年1月5日—?),字主信,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人,明朝中期官員。
基本介紹
- 全名:劉潮
- 字:主信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
- 出生日期:1464年1月5日
- 最高官職:廣西按察使
人物生平,軼事典故,人際關係,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天順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1464年1月5日),劉潮出生於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
弘治十二年(1499年),劉潮考中進士,授大理寺評事。
弘治十七年(1504年)九月,直隸景州知州馬馭無端處死了他管轄下的幾名無罪之人,還侵吞了官府的錢財,這些行為被人上奏朝廷,奏章中還提到了故城縣知縣楊凱、吳橋縣知縣王麒等人的其他違法行為。馬馭的弟弟、工科給事中馬騤,在擔任行人職務時,曾路過景州,卻繞道回了老家,這一行為也被允許上奏。明孝宗下令將這些事情交給巡撫都御史王沂處理,王沂又委託河間府知府陳珂進行審查,但未能作出決斷。於是明孝宗命令劉潮與巡按監察御史陳恪一同前去審查,於是真相得以大白。
正德元年(1506年)五月,刑部上奏說:“按照舊例,每隔五年,朝廷會對在押罪犯進行一次全面審核,在京城則由司禮監及守備官會同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共同審理,在外地則由朝廷分派郎中、寺正等官員會同巡按御史進行審理。現在又到了五年一次的審核期,請求按照舊例執行。”明武宗批准了這一請求,其中派劉潮前往福建。
正德二年(1507年)閏正月,劉潮升任四川按察司僉事。
正德四年(1509年)十一月,劉潮升任四川布政司左參議,後改任廣東布政司左參議。
正德八年(1510年)七月,劉潮改任四川布政司右參議。
正德十二年(1514年)正月,六科給事中黃鐘、十三道御史許完等人再次彈劾官員考察中被遺漏的問題官員,其中提及劉潮不謹慎。他們請求按照慣例將他罷免、降職或調任。吏部聯合都察院上奏覆核意見:“劉潮應被調任他職。”明武宗批准了這一奏議。於是將劉潮改任廣西。
正德十三年(1515年)六月,劉潮升任廣西按察司副使。成功平定了賓州八寨的嚴重盜賊問題。之後,他辭官歸鄉。
正德十六年(1521年)六月,朝廷提拔劉潮為廣西按察使,但依舊讓他保留退休狀態。劉潮在廣西任職期間,曾設計擒獲了大盜韋朝威,巡撫和巡按官員上報了他的功績,兵部商議決定要破格提拔重用他,但還未等到朝廷正式下文,劉潮就因考核不合格而被免職了。到了這個時候,他請求朝廷能夠追認他之前的功績,因此朝廷才下達了這樣的任命。最終,他因病去世。
軼事典故
正德十四年(1519年),朱宸濠殺害了長史莊典,莊典的妻子兒女無處可去,劉潮便購買了土地讓他們居住。有人警告他這樣做可能會有危險,但劉潮並未因此動搖。
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先輩 | 曾祖父 | 劉騖駿 | —— |
祖父 | 劉毓秀 | —— | |
父親 | 劉威 | —— | |
母親 | 王氏 | —— | |
平輩 | 妻子 | 高氏 | —— |
參考資料: | |||
史料索引
《同治安福縣誌·卷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