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善發(江西省贛州市會昌縣林業局原一級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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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善發,男,漢族,1965年11月生,江西會昌人,大專學歷,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西省贛州市會昌縣林業局一級主任科員。

2023年8月18日,劉善發受賄案一審開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善發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會昌
  • 出生日期:1965年1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一審開庭,

人物履歷

1985年8月至1990年7月,會昌縣委農工部幹部;
1990年7月至1994年3月,會昌縣經濟委員會幹事;
1994年3月至1995年12月,會昌縣珠蘭鄉黨委宣傳委員;
1995年12月至1996年3月,待安排;
1996年3月至1996年11月,會昌縣白鵝鄉副鄉長;
1996年11月至1997年11月,會昌縣白鵝鄉黨委副書記;
1997年11月至1999年2月,會昌縣農業局甘蔗辦主任;
1999年2月至2010年5月,會昌縣農業局副局長、甘蔗辦主任;
2010年5月至2019年6月,會昌縣林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其間:2015年1月縣以下機關職級晉升為正科級);
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會昌縣林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
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會昌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
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會昌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一級主任科員;
2021年12月至2023年7月,會昌縣林業局一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4月,會昌縣林業局一級主任科員劉善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會昌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7月,經中共會昌縣委批准,會昌縣紀委縣監委對會昌縣林業局原一級主任科員劉善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善發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林吃林”,大搞權錢交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申報補助、項目承建、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善發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會昌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會昌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善發開除黨籍處分;由會昌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一審開庭

2023年8月18日,會昌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會昌縣林業局原一級主任科員劉善發受賄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5 年至 2022 年期間,劉善發利用擔任會昌縣林業局黨委委員 (黨組成員 )、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申報補貼、項目承建、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 88.7 萬元。
庭審經控辯雙方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階段。法庭就該案有關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意見,法庭決定對該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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