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健案

劉健案

8月14,足協正式公布劉健轉會案的處罰決定,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因違規違紀被罰款40萬,扣除7個聯賽積分。至此,這樁持續了大半年之久的轉會以及契約糾紛案的結果終於塵埃落定!從1月3日上午恆大官方宣布劉健以自由身加盟,當天晚上中能發表聲明否認劉健轉會,到8月14日足協做出最終裁決,總共歷時224天。

基本介紹

事件經過,中能回應,

事件經過

2014年1月3日
恆大宣布劉健攜梅方一起加盟,當晚,青島中能官方發表聲明,堅稱劉健和中能的契約到2017年1月1日才到期,恆大簽下他違反中國足協轉會相關規定,中能俱樂部堅決不同意其轉會。劉健本人則表示,自己從未與中能簽過任何續約契約。
2014年1月4日
劉健公布自己所持的兩份與中能的契約:一份是在中國足協備案的,2013年12月31日到期,另一份是俱樂部實際執行的,2014年1月1日到期,即所謂的陰陽契約。但中能手中卻持有一份與劉健續約至2017年1月1日的契約。
2014年1月6日
劉健帶著恆大御用律師來到中國足協提交仲裁申請,同時提交“筆跡鑑定”申請。這意味著劉健與效力15年的俱樂部徹底撕破臉皮,也讓這起涉及可能存在“陰陽契約”的轉會糾紛基本失去斡旋機會。
2014年2月18日
這份“神秘契約”的原件出現在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首次仲裁中。
2014年3月初
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將爭議契約文本提交司法鑑定機構鑑定。
2014年4月4-5日
足協得到鑑定結果,但並未向外界透露具體結果,中能在5日官方回應稱以足協仲裁結果為準。
2014年4月8日
足協召開仲裁委員會,長達160分鐘,卻又達成一個庭外和解的結果。
2014年4月10日
雙方庭外和解談崩,恆大堅持劉健必須自由身加盟球隊,同時以2000萬轉會費購買中能兩名球員。而中能則堅持劉健不能自由身轉會,中能到中國足協提交補充證據,要求再找權威機構進行補充鑑定,足協收下材料。
2014年4月11日
恆大率先官方宣布足協裁定劉健自由身,足協為劉健辦理註冊手續。中能稱未收到足協仲裁結果,要求劉健歸隊,足協在恆大發表聲明後4個小時才公布相關信息。而為劉健辦理出場手續的工作人員因為北京堵車,未能將證件及時送到天津,劉健錯過了恆大和泰達的這場中超聯賽。
當日下午,青島中能俱樂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中能對於鑑定結果提出質疑,堅稱劉健的契約真實性毋庸置疑,並指出劉健存在替換契約的可能,中能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進行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2014年4月18日
青島中能俱樂部再度發布官方聲明,強調與劉健的續約契約有效。
2014年4月19日
劉健在中超聯賽恆大對陣上海綠地的比賽中首發登場,第一次代表新東家亮相。
2014年7月2日
青島中能俱樂部在足協聽證會上從仲裁程式、仲裁證據、仲裁結論等多個方面批駁了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論,而中能提出篡改契約的問題更是直指中國足協。此外,青島方面還態度強硬的要求中國足球風紀股長會重罰廣州恆大俱樂部和劉健本人。
2014年7月下旬
中能俱樂部委託律師正式向劉健發出催告函,要求其返還自2009年至今為其代繳的數百萬元稅金。
2014年8月14日
足協正式公布劉健轉會案的處罰決定,扣除中能中甲積分7分,罰款40萬。

中能回應

8月15日下午,青島中能對足協一天前公布的劉健案處罰結果召開了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中能方面透露,最終的仲裁結果是足協某領導意思,中能絕不接受這一仲裁結果。同時中能表示絕不會退出聯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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