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股療親

割股療親

割股療親是一個漢語成語的,讀音gē gǔ liáo qīn,意思是二十四孝中之一的“割肉療親”典故,為了追求一方面的利益,不惜損傷自已另一方面的利益的無奈之舉。也可用來形容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大智慧、大勇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割股療親
  • 外文名:Curing parents by cutting thigh
  • 拼音:gē gǔ liáo qīn
  • 解釋:孝子割取腿上的肉治療親人的疾病
  • 用法:作主語、賓語
成語解釋,用法,歷史簡介,起源,傳說,

成語解釋

股:大腿。舊指孝子割取自己腿上的肉作為藥物治療父母或親人的疾病。

用法

作主語、賓語。

歷史簡介

割股行為見之於記載,最早在先秦時代。《莊子·盜跖篇》記介之推割股以止晉文公之飢云:“介之推至忠也,自割其股以食文公。”其割股對象為主人。
其後,南北朝時期出現有關佛教信徒捨身供養傳說與實踐的記載,而其行為為宗教性的,無關親情。
唐代割股之事,有時不過是行之於友誼情義,也與親情無關,如李勣之於故人單雄信,據《舊唐書·李勣傳》中記其事云:“初,平王世充,獲其故人單雄信,依例處死,勣表稱其武藝絕倫,若收之於合死之,必大感恩,堪為國家盡命,請以官爵贖之。高祖不許,臨將就戮,勣對之號慟,割股肉以啖之,曰:‘生死永訣,此肉同歸於土矣。’仍收養其子。”;又有軍卒之於將帥的,如長慶三年(823),節度使烏重胤病,牙將王贄割股肉以療之,“身歿之日,軍士二十餘人,皆割股肉以為祭酹”(《舊唐書·烏重胤傳》)。類似烏重胤得將士之擁戴,致割股以療、以祭的,也表現在崔從的身上。崔從節度揚州時,蠲免商業交易的規費,增加官吏的俸帛。大和六年(832)死於任上,“下有刲股肉以祭者。”(《新唐書·崔融傳附崔從》)由此看來,割股也可以作為下屬對上司,或是百姓對地方官愛敬的表達。
以上四種割股行為的對象都不是親人。
目前所見最早的割股療親之記載是中唐韓愈(768--824)、柳宗元(773--819)的文集。韓愈文集中,有<鄠人對>議論割股之非;柳宗元文集中,則有<壽州安豐縣孝門銘>述割股之誠。二人的立場雖有不同,卻同為現存資料中最早談及割股療親行為的作者。
正史中最早記述割股療親的,是後晉劉煦(888--947)等人所撰的《舊唐書》。該書<隱逸傳·王友貞>,記懷州河內人王友貞(?--716)於弱冠時,“母病篤,醫言:‘唯啖人肉乃差’,友貞獨念無可求治,乃割股肉以飴親,母病尋差。”武則天聞知此事,‘令就其家驗問,特加旌表。’據傳聞所云,王友貞九十餘歲,於開元四年(716)卒。若以九十歲計,則王友貞割股在太宗貞觀二十年(646)之前。
但王友貞的例子,還不是最早的,至少在唐代他並非絕早。目前所見唐代割股最早被旌表的例子,是貞觀元年(627)的汾州人鄭興(詳見《萬曆山西通志·人物下·汾州府·孝·唐》),其割股療親至少在貞觀元年或在高祖武德年間(618—626)。
而現在比較確定且沒有疑議的最早割股療親的例子,是隋朝毗陵郡晉陵縣人陳果仁,《鹹淳重修毗陵志》載“母病思牛炙,適屠禁,割股肉作羹以進,病良已。郡上其事,詔遣大夫楊績賜旌表”。
不論出現於何時,割股療親這一現象在唐代以後大盛,是個不爭的事實。

起源

割股療親的起源,一般的看法都認為與陳藏器有關。如南宋張杲《醫說》云:“開元中,明州人陳藏器撰《本草拾遺》,雲人肉療羸瘵。自此閭閻相效割股”。《新唐書·孝友列傳》亦稱:“唐時陳藏器著《本草拾遺》,謂人肉治羸疾。自是民間父母疾,多割股肉而進”。然而,正如明末李時珍所說:“按陳氏之先,已有割股割肝者矣”,割股療親並非始於開元年間(713--741)。
因此這種行為應當尤其源頭。其來源之一可能是中醫本草體系中的“以人為藥”的傳統。
以人為藥,即將人體的某一部分或分泌物或排泄物或病理產物,以及與人有關且具有某些特質的水、土、衣服和器物等直接或加工後作為藥物的現象。現代研究者通常將“以人為藥”中的藥物區分為人體藥和人事藥。所謂人體藥,是指人體的某一部分或分泌物或排泄物或病理產物及其加工品,如人膽、人汗、人尿、淋石和秋石等。所謂人事藥,是指具有某些特質的水、土、衣服和器物,如三家洗碗水、燒屍場上土、病人衣和尿桶等。
依據目前的研究,中醫本草人部藥的淵源,最早可以上溯至戰國時代的《五十二病方》,其中收錄的人體藥和人事藥總計17種:發(髶發)、乳汁、頭脂(人泥)、久溺中泥、女子月事布(女子布)、女子初有布(女子未嘗丈夫者布)、死人頭、死人胻骨、男子洎(男子惡)、小童弱、少嬰兒弱、南潼弱、溺、遺溺、死者裰、敝褐、故蒲蓆。
然而,在唐代陳藏器以前,收錄於本草書籍中的人體藥和人事藥,多為不傷人命之物,至開元年間,陳藏器撰《本草拾遺》,始將人血、人肉、人胞、人膽作為藥物。
另外,佛教捨身、割體寓言的傳入與散播,是割股療親的另一個誘因。割股療親伴隨著一些奇異的行為,如斷指、燃脂等,這些行為與印度佛教捨身供養、毀體祈福的風俗有關。而且佛教經典中也多有割股的故事,因此有學者認為割股捨身的傳說,是割股療親的一個來源。最早提出這一看法的是金寶祥的《和印度佛教寓言有關的兩件唐代風俗》。此文指出割股療親“實出於古代印度佛教寓言中關於捨身供養和醫理方藥的傳說;戰國末年,由於印度佛教文化的東漸,社會上已開始流傳一種和印度佛教寓言有關的割股的新興傳說,經過漢魏幾百年的積漸薰染,到了南北朝,由佛教的不斷東漸和佛教勢力的不斷擴充,這種足以鞏固封建統治的捨身供養的佛教寓言,也便在帝王貴族僧人的大力宣揚之下,漸漸為一般人所信仰仿效,而自成風俗。但當時關於割股的風俗,還只限於捨身供養,下至唐代,才由捨身供養轉為割股療親,合古代印度佛教的捨身醫理之說和中國儒教孝親思想為一事,成為一種新奇的風俗”。

傳說

相傳,在宋代時,香山四字都長樂鄉赤坎村有一阮氏人家,世代以耕種水稻為業,由於那個年代戰亂繁多,時年不好,原始的耕作又苦又累,該阮氏人家年少時貧苦無錢娶妻,延至三十好幾,好不容易娶回一位“老姑婆”,婚後數年雖曾生育,所生的子女因營養不良先後夭折,夫婦終日愁眉苦臉,只盼能育有子,侍奉終老。阮氏人家至中年得子,取名阮與子,夫婦倆精心呵護,視為至寶。以後,阮與子已在饑寒交加中長成少年。俗話講,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阮與子從小就下田幫父親勞作了,隨著歲月的流逝,阮與子的父母因勞累過度,積勞成疾而雙雙病倒在床,平日的勞作,家計等重擔全部壓在阮與子肩上。
在過去,封建社會倫理道理中孝順父母是很講究的。因此,阮與子在獨力撐持家庭生計之際,並未忘卻孝順父母。可是在封建社會裡,醫學並不昌盛發達,巫醫術士比比皆是,如《香山縣誌》所述:“輕醫術而信巫”。阮氏父母雖有孝子遍尋郎中醫治,但惡疾並未痊癒,母親在饑寒、疾病中去逝,父親的病也因得不到及時治療,加上老伴過早地撒手人寰,疾病越發嚴重。阮與子無計可施,也無耐,床上的病父毒氣攻心,忍不住發出陣陣呻吟之聲。看著父親那病入膏肓慘況,阮與子拍腿而起,走入廚房脫下褲子,洗淨臀肉,狠了狠心,牙咬竹筷,手起刀落,切下一塊股肉,放入藥中煎熬。說也怪,阮與子這一壯舉,被其父看到,此親情令他一下暈死過去,醒來之後,只見兒子臉色蒼白,雙手抖著捧藥在床前,阮父悲喜交集難以咽下這“聖藥”……
一晃數月,阮與子割股療父之事遠近傳播,但最終阮父還是死於疾病,阮與子也因割肉和勞累,染下頑疾,不久也去逝了。此事不知怎么傳到朝庭里,皇上恩準在四字都赤坎村前建起一座孝義坊,以表彰阮與子割股療父之孝道。該牌坊建成後,因戰亂和天災而毀了多年,直到民國十三年(1924年),鄉民為紀這位孝順之子,自發集資重建。現存牌坊正面書“孝義坊”,背面書“力孝遺芳”,正背面的門額刻有記載阮與子割股療父之事。明代中山詩人黃經有這么一首詩讚譽:“阮家門蒼草青青,綽楔空傳孝義名;割脅救親天感動,至今光彩照圓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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