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支配權激勵機制

剩餘支配權激勵機制是公司以剩餘支配權向管理者提供行為激勵的機制。剩餘控制權一般由所有者的代表董事會擁有,如任命和解僱總經理、重大投資、合併和拍賣等戰略性的決策權,它決定了經營控制權的授予。

聲譽激勵機制亦稱“榮譽激勵機制”。公司以聲譽向管理者提供行為激勵的機制。良好的職業聲譽可使高層管理者獲得社會讚譽及地位,懷有成就感和心理滿足,贏得明天的貨幣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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