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信度”理論

制度可信度理論是用以解釋和分析社會與經濟制度生成和進化的理論框架。該理論認為制度是內生、自發和演變的結果(Endogenous Spontaneously Ordered Development),制度能否長期存在可依據其可信度衡量,可信度是由制度功能非其形式決定(Institutional Function presides over Form )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度可信度理論
  • 外文名:Credibility thesis
  • 類型:學術
  • 定義提出者:Peter Ho(中文名:何佩生)
主要內容,理論的定量定性分析,理論的主要概念,理論的發展及套用,主要相關著作、理論、概念及人物,

主要內容

該理論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制度具有內生性和自發性,非外生和有意設計。制度是社會行動者之間不斷互動所產生非預期結果(Unintended Intentionality)。
2、制度變遷基於動態非均衡驅動(Dynamic Disequilibrium)。傳統觀念如新古典主義理論認為制度處於均衡態,而制度可信度理論認為社會行動者之間是處於時刻變化和矛盾的狀態, 即動態非均衡狀態,其變遷速度時而表現為緩慢不被感知,時而表現為快速震盪。
3、制度功能先於制度形式(Function presides over Form)。理解制度在發展中的作用應關注制度的功能而非其形式(如私有制公有制集體所有制等)。

理論的定量定性分析

Peter Ho提出FAT 制度分析框架(Formal, Actual and Targeted Institutional Framework),通過對制度可信度進行混合性(定量定性)衡量分析,了解制度是否對社會行動者起到作用及作用程度。具體指標如下:
· 社會行動者對制度的感知,可用FAT分析框架,即從正式產權(Formal rights)、實際產權(Actual rights) 和預期產權 (Targeted rights)三個層面來分析研究。
· 社會行動者對矛盾的感知,可用矛盾的來源、頻率、結果、時間、影響、性質、期間七個指標。
· 對制度變遷進行制度考古研究(Institutional Archaeology)分析制度變遷的速度。
Peter Ho進一步提出可信度介入檢查表(Credibility Scales and Intervention Checklist, CSI Checklist)[6]量化制度可信度,依據可信度指標可分為允許、吸納、促進、禁止、責令(見下面的CSI Checklist)。具體指標如下:
制度可信度等級
制度介入
制度預期結果

允許
維持現狀
Accepting praxis by non-intervention
較高
吸納
現狀正式化
Formalizing whatisdone
中性
促進
扶持應當的行為
Supporting whatneeds tobe done
較低
禁止
禁止不應當的行為
Dictating what shallnotbe done

責令
責令整改項 / 命令必須做什麼
Commanding whatmust be done

理論的主要概念

概念
定義(中文)
定義(英文)
案例
可信度
可信度是社會行動者對內生自發制度安排所產生的具體功能的一種集體公認的認識
Credibility is defined as the collective expression of the functionality of institutions, or, more specifically, the reflection of actors’cumulativeperceptions ofendogenouslyemerged institutions as acommon arrangement.
國有銀行,非正式勞動力制度,或者小產權房都可以為社會行動者提供可信的功能。
制度功能
內生自發產生的不斷適應環境的制度對社會行動者所起到的作用。
“The role or effect of a set of rules as it has endogenously evolved in continuous adaption to the environment”.
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財產,中國的家庭土地承包制起到為農村剩餘勞動力提供社會保障的功能。城中村,小產權房和其它非正式的產權同樣能夠為低收入居民提供(國家所不能提供的)社會福利。
空制度
空制度是對社會行動者不起作用的制度形式。如為避免引發社會衝突,不同利益集團之間就敏感問題達成一種象徵性的妥協,從而形成空制度。
“[Institutional] compromises over sensitive political issues. The interests opposed to them ensure that they are established in such a way that they cannot achieve their aims, whereas the interests supporting them win a pyrrhic victory as their rules, as represented by the new institution, have no practical impact on social actors’ behaviour (Ho, 2005: 73).
Vilhem Aubert 發現挪威的規範家庭女傭工作條件的女傭法僅僅存在字面上,沒有在實際中被實施。
不可信制度
不可信空制度是指尚未為社會行動者普遍接受的制度,不具備實際效力。
An institution that is being enforced by a powerful actor, complied by but not accepted by others.
比如,在馬來西亞,為修建大壩而徵用土著居民的土地,將其共有土地產權私有化。
制度形式
制度形式是對制度分類描述。
The categorical description of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穩定,私有,正式的產權相對應與,不穩定,共有,和非正式的產權。

理論的發展及套用

20世紀中葉,Vilhelm Aubert 發現挪威雖然通過了《女傭法》,但該法律並不為社會行動者所接受。可信度的概念首創於1970年代,被用來闡述西方貨幣、反通貨膨脹政策的成功與否。20世紀下半葉,華盛頓共識指導下的自由化結構改革在開發中國家連連失敗,引發了新一輪的對政策可信度的擔憂。制度改革如私有化,並沒帶來預期的經濟成長,不是因為缺乏社會行動者的可信承諾,而是缺乏內生性可信度。
“可信度理論”由學者Prof. Dr. Peter Ho (何佩生)通過多年對中國發展研究總結提出。中國經濟儘管缺乏很多被西方學者認為是經濟成長必要的制度,仍然高速增長。研究結果表明制度形式並不一定決定經濟的增長如土地、資本、勞動力等,因此需關注制度的功能、質量和制度績效,而不是制度的形式。按照衡量可信度等級的指標來量化比直接問受訪者他們認為某個制度是否可信更加可靠比如,制度所引發的衝突;制度的穩健性(制度的生命周期和靈活性的函式);制度促進或者阻礙社會經濟、政治、文化變遷的程度;或者在社會行動者眼中制度應該起到的功能的程度。打開制度的黑匣子(Institutional Black Box),可以用混合方法(Mixed methods)來詳細地描述制度在空間和時間的變化,或者說制度的考古。制度的考古可以理解為‘搜羅天下可得之信息,無論社會經濟、歷史、民族志、地理、心理、政治、法律; 並對制度的變遷做巨細靡遺地記錄、闡釋和研究’。制度的變化是由多方角色互動引起的,即使是最強勢的行動者也不能主宰制度的變化。實際上當強勢的行動者意圖強制推行與內生功能相違背的制度時,該制度必將發展為‘空制度’或者‘不可信的制度’。
該理論已被用於研究土地制度(包括小產權房和城中村),也可以用於研究其他生產資料,即資本(比如土耳其的銀行業),和勞動力(比如印度的勞動力案例),或者水資源管理(印度的水利灌溉),和墨西哥的公證制度。
《耶魯環境評價》文章評價:“是理解和評估產權的有力的度量工具。重要的是,理解給定製度的可信度,需要求諸於理論和政治之外的分析,即基於時間和空間的、多維度的分析(Delilah Griswold)”。劍橋大學出版社指出:“是一個有創造性且引人啟發,具有很大的潛力來推動對有中國特色的發展模式理論探索。” 哈佛大學Tony Saich教授指出:“傳統理論尤其是新自由主義者的觀點往往混淆形式,保障產權對成功的結果至關重要。Peter Ho建議學者專注制度功能而不是形式。中國儘管缺乏新自由主義理論提出必要基礎設施的情況下,還是經歷了快速的增長。Peter Ho通過對中國發展的研究挑戰了這一觀點,同時也挑戰了許多關於發展研究的普遍假設。”

主要相關著作、理論、概念及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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