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團性

利益集團性

財政的利益集團性或階級性是指財政作為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活動,反映著參與財政分配活動的各種利益集團之間的利益互動關係。

發展
利益集團性在一定的社會經濟體系中,人們因其所處地位的不同和對生產資料關係的不同,區分成各種帶有自身利益的集團。由於國家一般反映著在經濟政治上占據統治地位的那一集團的利益,即統治階級的利益,因此,從根本上說,財政反映著統治階級的利益。
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實行的是專制統治制度,奴隸主階級和封建地主階級作為統治階級,分別對奴隸階級和農奴階級實行極為殘酷的剝削和壓迫,此時,儘管在奴隸主階級和封建地主階級內部也存在著不同的利益集團的矛盾,但是和奴隸主階級與奴隸階級之間、封建地主階級與農奴階級之間的對抗性矛盾相比較而言,顯得微不足道。同時,在這兩種社會形態下的國家財政,財政雖然也在一定程度上服務於全社會公眾利益,但這一公共性極不突出。因此,財政在這兩種社會形態下是以階級性作為其主要屬性的。當今世界是資本主義社會與社會主義社會共存的世界。資本主義社會從其誕生的那一天起,就一直打著自由、平等和博愛的旗號,而其政治上實行的代議民主制、經濟上倡導的自由經濟,的確為財政的公共性賦予了更為廣闊的活動空間。然而,經濟決定政治,各種壟斷集團、金融寡頭左右著國家機器的運作,財政成為形形色色的統治集團利益紛爭的場所。而在這一依然實行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裡,占社會人口大多數的廣大勞動人民的利益,往往難以得到有效的滿足。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構成了資本主義社會中兩個具有對抗性矛盾的利益集團,他們之間的矛盾仍然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因此,階級性依然是資本主義財政的主要屬性。
與上述各種社會形態不同的是,社會主義社會是建立在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的經濟基財政的本質礎之上的。公有制的實現使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在社會中居於次要、從屬的地位上,廣大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夠在社會、經濟、政治上得到廣泛的反映。因此,財政的公共性在社會主義社會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不過,儘管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的對抗性矛盾已經退居次要位置,但利益衝突畢竟在現實中無處不在,社會上的各種利益集團為著自身的經濟利益及其他利益,時刻進行著較量,從而呈現出顯著的利益集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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