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程式設計師

初級程式設計師

初級程式設計師是指通過初級程式設計師考試認證的計算機從業者。初級程式設計師考試屬於中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和水平考試的一個初級考試。

這項考試自1989年開始實施。考試類別分資格考試和水平考試兩種。資格考試是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人員的水平、能力的認定。考試合格者由國家人事部頒發相應的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考試採用筆試形式,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時間、統一標準、統一證書的考試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初級程式設計師
  • 開始實施時間:1989年
  • 考試時間:10月12日
  • 報名時間:6月~8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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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須知

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和水平考試的級別與2011年相同,資格考試有初級程式設計師、程式設計師、高級程式設計師3個級別,水平考試有初級程式設計師、程式設計師、高級程式設計師、系統分析員、網路程式設計師和網路設計師。

考試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6月~8月中旬
考試時間:10月12日

報考條件

參加資格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有志從事計算機軟體工作的在職人員,不論學歷、資歷,均可以報考初級程式設計師資格考試。
(2)大學本科畢業的在職人員或擔任軟體技術員職務兩年以上的在職人員可以報考。

證書

報考水平考試並達到水平合格標準者,將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計算機軟體水平證書(不再頒發資格證書);報考資格考試並達到資格合格標準者,將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計算機軟體資格證書,如果又達到水平合格者,將再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計算機軟體水平證書。

報名手續

(1)考生應先了解有關的考試政策以及考試大綱大致的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考試報考。
(2)考生在報名前應準備好兩張一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一張貼在報名登記表上,一張貼在准考證上。
(3)報名時考生應按當地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交納報名費,領取登記表以及空白信封一個,按規定填寫,並在報名登記表和准考證上,加貼照片。
(4)報考各級資格考試者,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資格考試的要求辦理有關的手續。
(5)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向報名處校驗報名表和信封,經報名處工作人員檢驗合格,給准考證照片上加蓋公章後,發給考生。
(6)考生遺失准考證時,可在考前向報名點申請核實補發,但應繳納適當的工本費。補發的准考證仍用原准考證號,但應註明“補發”字樣,原證作廢。

考試大綱

考試說明

1. 考試要求:
(1) 熟練掌握DOS、WINDOWS95、WORD和上網軟體的使用方法,以及有關基礎知識;
(2) 掌握程式編制方法,用C語言編制簡單程式;
(3) 掌握基本數據結構、程式語言和作業系統的基本知識;
(4) 了解資料庫和信息安全的基礎知識;
(5)掌握數制、機內代碼和邏輯運算的基礎知識;
(6)了解計算機主要部件和功能的基礎知識;
(7) 了解多媒體和網路的基礎知識;
(8) 理解計算機操作中常見的英語術語。
2. 通過本級考試的合格人員能熟練使用指定的常用軟體和具有初步的程式編制能力,具有相當於技術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3. 本級考試範圍包括: 基礎知識(初級程式設計師級), 考試時間為120分種;軟體使用和程式編制初步能力,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考試範圍

(一)基礎知識
1.1軟體基礎知識
1.1.1基本數據結構 數組、紀錄、列表、佇列、棧(stack)的定義、存儲和操作
1.1.2程式語言基礎知識 彙編、編譯、解釋系統的基本概念和使用 程式語言的數據類型 程式語言的控制結構
1.1.3檔案系統使用的基礎知識 檔案組織的類型和特點 檔案操作命令的使用
1.1.4 作業系統的類型、功能和使用基礎知識
1.1.5資料庫系統基礎知識
1.1.6多媒體基本概念
1.1.7上網瀏覽和收發電子郵件的基礎知識
1.1.8計算機信息安全基礎知識 計算機信息安全基本概念 常見計算機病毒的識別
1.2硬體基礎知識
1.2.1數制及其轉換 二進制、十進制和十六進制等常用數制及其相互轉換
1.2.2機內代碼 原碼、補碼、反碼 定點數與浮點數的機內表示 ASCLL碼級漢字編碼等常用的編碼 奇偶校驗碼
1.2.3邏輯運算 邏輯代數的基本運算和邏輯表達式的化簡
1.2.4計算機的主要部件 中央處理器CPU、存儲器和輸入輸出設備
1.2.5指令系統 常用的定址方式 指令的格式分類及功能
1.2.6常用多媒體設備和網路通信設備的功能
1.3計算機專業英語 高中畢業英語程度 理解計算機操作中常見的英語術語
(二) 軟體使用和程式編制初步能力
2.1 能熟練使用下列常用軟體
2.1.1 作業系統(DOS和WINDOWS95)
2.1.2 字處理軟體(WORD)
2.1.3 上網軟體(電子郵件和瀏覽器)
2.2 能熟練使用下列程式語言編製程序 C(美國標準)
2.3 理解給定程式的功能 2.4 基本算法 查找、更新、排序和字元處理
2.5 程式編制方法
2.5.1 分支、循環、子程式(過程和函式)
2.5.2 輸入輸出和檔案的基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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