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學典存:刑事訴訟法通義

刑訴法學典存:刑事訴訟法通義

《刑訴法學典存:刑事訴訟法通義》是一本正文語種為簡體中文的書籍。

基本介紹

  • 書名:刑訴法學典存:刑事訴訟法通義
  • 作者徐朝陽 著 吳宏耀,種松志 編 范仲瑾,張書銘 校
  • ISBN:9787562041542
  • 類別圖書 > 法律 > 訴訟法
  • 頁數:397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02-01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刑訴法學典存:刑事訴訟法通義》為橫排版。統一使用現行標點符號的標註體例,全文為簡體字,對於原文中的異體字,以注釋方式註明,使文章更為清晰易懂。

作者簡介

徐朝陽,字鳴昌,浙江永康縣城東街人,生於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4月)。出身書香世家,家教甚嚴,國學根基紮實。永康縣立第一高等國小(今大司巷國小)畢業後,考進金華省七中,高中畢業後就讀北京大學法律系(另一說,畢業於北平朝陽大學法律系)。二十五歲畢業,獲法學士學位。後入上海商務印書館任編輯。1932年“一·二八”事件後,日寇進犯上海,商務印書館被炸,徐朝陽返回故里。1933年初出任永康縣中學校第十六任校長,兼教公民、法律兩課。他在兩年任期內,樹木樹人,化雨春風,誨人不倦,桃李盈門,侃侃如也。1935年受浙江警校校長趙龍文聘請赴該校任教官,後調任南京中央警校教官。1937年七七蘆溝橋事變,全國抗戰,中央警校西遷,浙江省政府退至方岩。是年,徐朝陽受阮毅成之召,出任浙江省政府民政廳視察,巡視各縣,宣傳抗日,鼓舞民心,振奮士氣。後又受李默庵將軍之邀,擔任陸軍第32集團軍總司令部軍法處上校處長。抗戰勝利後辭去軍職,在上海開辦律師事務所。1979年逝於上海。
徐朝陽勤於治學,著述頗豐。計有《中國古代訴訟法》(商務印書館1927年版)、《中國刑法溯源》(商務印書館1929年版)、《中國親屬法溯源》(商務印書館1930年版)、《中國訴訟法溯源》(商務印書館1933年版)、《刑事訴訟法通義》(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等。
吳宏耀,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學博士,中國攻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副教授。
種松志,河南省項城市人。法學博士,現任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06年被最高人民梭察院授予“全國檢察業務專家”稱號。
徐朝陽,字嗚昌,浙江永康縣城東街人。曾就讀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士學位,後歷任上海商務印書館編輯、浙江永康中學第十六任校長、南京中央警校教官。
范仲瑾,河南省鄢陵縣人。法學碩士,現任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張書銘,河南省上蔡縣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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