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心理學名詞)

出軌(心理學名詞)

出軌,一個文化名詞,一個社會現象的統稱和變稱。出軌一詞,源於交通名詞,引申到社會婚姻學中來說明一種現象,也可以區分為精神出軌,身體出軌。

出軌一詞,起源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由交通常用詞語引申而來。鐵路交通中列車的傾覆,常常是脫軌所致。後來被引用到社會中男女脫離正常的道德準則去謀求非正當的感情、性的利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軌
  • 外文名:affair
  • 特徵:心理需求失常
  • 分析:心理需求的不滿足
  • 特點:男女之間發生不正當行為
概念,出軌心理分析,出軌的年齡,出軌心理,出軌離婚財產分配,

概念

出軌
這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當單身男女去追求婚姻中的男女,雖然在情感上有合理性,但這也是脫離、違反人們一般在道義上的正常軌道的,被稱為出軌。這一內容慢慢被從出軌一詞中剝離。為了區別,改為小三或第三者介入。二,因其是借用鐵路交通中兩條軌道平等前進來說明夫妻關係中夫妻的關係也應該是平等向前。夫妻所構建的家庭就是夫妻這兩條軌道上的列車。當家庭的三大功能出現損傷時,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外尋求與第三方來滿足自身的性、情感的需求時,家庭本身的意義就不大了,人們形象地把夫妻一方或雙方的行為稱為“出軌”。當夫妻一方出軌時,家庭這個列車就會傾覆。因此出軌一詞慢慢脫離原義,出現了詞義變小的現象。
而在現實的生活中,夫妻雙方出軌的原因各有不同,下面分析雙方的大致情況。
我們古人在衡量一個人的道德水準的時候,有“論心”與“論跡”的區別。論心,說的是根據他的內心、他的出發點來判斷人品高下;論跡,說的則是根據他的實際行動、做事的效果來判斷。有這么一句話:“百行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寒門無孝子;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完人。”意思是說,看一個人是不是孝敬老人,關鍵在看他是不是真心對待,而不能看他給老人創造了多么好的生活條件、吃多好穿多好,否則的話,那些貧苦人家的孝子就得不到承認;而看一個人的生活作風問題,得根據他的實際行動來判斷,不能因為人家心猿意馬的有賊心沒賊膽,就說人家作風不正派,否則的話世界上就沒有完人了。
雄性魅力方面的表現導致求愛的階段性成果,而沒有雄性魅力只能靠經濟優勢來彌補雄性魅力的缺失,內心活動是身體行為的來源;肉體行為又是內心活動的直觀體現。
有時候人的動物性魅力的缺失真不是金錢可以彌補的。女性或許會找錢多的結婚,但她愛著的肯定是動物性魅力足的男人,反之亦然。
性魅力出軌對象可以給其精神上被滿足的性快感,為了對這種情況完全保密而撒謊掩飾,這類情況有些人會出現負罪感,有些則絲毫沒有罪惡感,但由於他(她)事實性出軌但又不離開他(她)的避風港備胎(原因多樣性,比如父母孩子、親友合作夥伴的眼光、捨不得自己投入的時間資本、經濟財產、保持睡在東家,吃在西家的關係等等)會巧妙的分成身體出軌,精神上出軌給自己留有後路,安慰忠誠的另一半對他(她)說,看其實我心理還是愛著你的但身體卻暴露出誠實。
由於不在乎對方,對他(她)也沒有欲望,認為出不出軌都與自己無關,這時他(她)會提倡開放式婚姻又稱同伴式婚姻既紅顏(藍顏)式的狀態。鼓吹一輩子只和一個人做愛會失去了很多樂趣,不介意自己的婚姻對象和其他人做愛,引導配偶事實性出軌或交換配偶,這樣來雙方都一樣,而自已以前的行為也可以變得正大光明了。這也就是齊人所說的東食西宿。

出軌心理分析

一、補償心理
有的人因為夫妻分居(妻子懷孕),寂寞難耐,或者因為夫妻一方有生理缺陷,生理上得不到滿足,或者夫妻關係不和,或者丈夫性需求太過旺盛,光一個女人滿足不了他,因而主動尋找第三者或樂意接受第三者予以補償,從而形成婚外戀
二、欠情心理
有些情人最終未能成眷屬,雙方各自成家,或一方成家後另一方不願成家依然暗戀著對方,當一方生活困難或夫妻感情不和時,另一方覺得還欠著對方的情因而主動投入舊情人懷抱,舊情復萌,從而產生婚外戀。
三、貪財心理
有的人因為貪圖對方的錢財,不顧自己的人格,主動委身於對方,以換取幾個銅板,從而形成婚外戀。
四、圖貌心理
有人因為貪圖女方的美貌或男方健美的身軀,主動示愛,從而產生婚外戀。
五、報恩心理
有的人因為生活有困難而得到對方幫助,或者因妻子、丈夫長期在外,家庭長期得到對方照顧,自己無以為報,只好獻上身體,從而產生婚外戀。
六、報復心理
有的夫妻因為一方有外遇,又不聽規勸,另一方為了報復對方,主動尋求第三者,從而產生婚外戀。
七、好奇心理
有的夫妻生活平平常常,覺得平淡無味,而影視男女主人公卻與情人愛意纏綿,浪花迭起,過得有滋有味,瀟灑自在,自己也想體驗一下這種生活,於是,在這種好奇心裡的驅動下,產生婚外戀。
八、享樂心理
有的人認為人生在世,就該及時行樂,因而濫交異性,從而產生婚外戀。
九、相悅心理
有的男女因為工作上相互幫助,支持,久而久之,雙方均有好感,兩情相悅,從而產生婚外戀。
十、互利心理
有的人因為工作上的制約關係,互相利用互利互惠,而產生婚外戀。

出軌的年齡

心理學家做了一項調查研究發現,夫妻之間,丈夫的年齡大約在四十歲左右、妻子大約在三十七歲左右的年齡時最容易出軌,離婚率也是最高的。懷疑,十多年的夫妻生活,這么長時候的磨合期都過去了,為何在這個時間,會出現婚姻危機呢?
這個時候出現婚姻危機有以下幾個原因:
1.生活瑣事,日常矛盾積累過多,導致心理怨恨不少。
在這個年齡段中,因為生活在一起十多年,日常的矛盾不斷增加,雙方之間沒有正式的處理,那么就會積累在一起,越積越多,導致暴發。
2.婚姻前幾年是包容期
婚姻存在一個包容期,前三年包容度是最大的,到了第七年,這個包容期就會出現疲勞,到了第十年,會出現一個倦怠期(這個時期可以說是激情消失的時候,從愛情完全過度到了親情)所以當男人到了四十歲,女人到了三十七歲,已經完全無法包容了。
3.小矛盾積累成大矛盾
大家都知道七年之癢是最危險的,所以都很是小心的維持,但是十多年過後,大家都覺得對方已經是自己的一部分,都以為可以用親情取代愛情,以前的小事,也會因為當時的怨恨,時不時的拿出來吵一吵,吵得多了,小矛盾就變成了大矛盾,越來越傷害雙方之間的感情。
4.小問題可出現大危機
十多年的生活,夫妻兩人之間的個性與人生觀、價值觀,都出現了很大的變化,同時也將自己所有的問題都暴露了出來,這些問題一但沒有處理好,就會出現大危機!
5.四十歲的男人更有魅力
四十歲的男人,可以說是最在魅力的男人,因為他們已經有了自己的事業,比青年人更加的成熟與穩重,不像是青年人一般幼稚與狂熱,有了自己豐富的人生經歷與睿智。
而因為這些原因,他們也已經無法滿足平淡而沒有激情的婚姻生活,想尋求激情,這也導致讓喜歡四十歲男人的女性有機可趁。
6.三十七歲的女人越壓抑越暴發
十幾年的婚姻,不但男性沒有激情,女性也會沒有激情,她們也會不滿足現狀,從而通過身邊的朋友,同時,尋求心靈安慰,另一方面,她們也想挽救婚姻,從而導致自己,但是越導致,對對方付出越多,她們就會越不平衡,一但暴發,會比男人更加的瘋狂!

出軌心理

1、手機不離手
手機不離手就是怕你接到不該接的電話,《手機》中費老的一次疏忽就讓老婆接到了劉丹的電話,暴露了兩人非比尋常的關係。手機既是傳情工具,也像是一個手雷隨時可能被人發現引爆導火索。
2、避免與另一半身體接觸
出軌的人好像都有一點潔癖,一部分原因是厭倦你了,另一個原因是對你心有愧疚,怕情到濃時露出馬腳。
3、照鏡子次數增加
愛美之心皆有,但那種由內而發的氣質絕對是有什麼好事發生在身上,都說戀愛讓人更美麗,有了約會就更會在意自己的形象,想想你剛和另一半戀愛時是不是也特別在意自己的形象呢?
4、突然顯得更加恩愛
要是發現你的老公回家了,原來不做飯不買禮物,但突然給你買各種禮物,變得特別體貼,就要小心。因為這時的他不是剛出軌,就是第三者剛剛跑,總之是對你有愧,怕你發現異常,就用物質、甜言蜜語麻木你。
5、討論第三者話題,從不評論
如果你的另一半看到小三題材電視劇立刻換台,充分說明他的心虛,如果你想和他就小三的話題討論幾句,出軌的他絕對會退避三舍,情感作家說因為戳到了對方的痛處。
6、有了新的愛好
這和喜歡照鏡子差不多,若有一天你發現他有生活情趣了,有了跑步爬山的業餘愛好,而且不用你陪著,這就充分說明他已經有了另一段陽光普照大地的新生活。
7、愛說謊
對於以上出軌徵兆,心理學家柏丞剛自揭年輕時經常出軌,集中在他身上的出軌徵兆就是喜歡打扮自己,最矛盾的行為就是因為心虛而避免和女友身體上的接觸,因為愧疚又要加倍對她好,買各種禮物送給她。情感專家曾子航說自己最明顯的徵兆時愛說謊,而說謊,對方一眼就能看出來的。
8、男人出軌與女人出軌最大的不同:男人愛躲、女人好吵
雖然男人和女人出軌比例不相上下,但是出軌前的徵兆卻大有不同:男人要出軌,都會躲另一半,怕被發現,晚上不回家或者回家倒頭就睡;女人要出軌會卻經常在男人身邊轉,主動進攻,不停的抱怨,潛台詞好似:我要出軌了,你看著辦吧。

出軌離婚財產分配

1、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為原則
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訴訟離婚或協定離婚)為前提。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么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會不予支持。
2、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1)重婚;(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此處同居是指雙方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擅自處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
3、離婚損害賠償承擔主體
具有過錯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為,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4、主張時間
起訴離婚:(1)無過錯方作為離婚訴訟的原告時,須在離婚訴訟中提出;(2)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亦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3)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協定離婚:(1)若已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法院不予受理;(2)未放棄的,可於協定離婚後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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