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福彭

凌福彭(1856—1931)原名凌福添,字仲桓,號潤台,廣東番禺縣金鼎鄉(現廣州市黃埔區深井村)人。

基本介紹

  • 本名:凌福彭
  • 字號:字仲桓號潤台
  • 出生地:廣東番禺縣金鼎鄉
  • 出生時間:1856
  • 去世時間:1931
人物簡介,生平經歷,主要貢獻,創建北洋工藝學堂,創辦天津商務公所,改革獄政和司法體制,試辦地方自治,關心教育創辦學堂,

人物簡介

出身翰苑,光緒十九年中舉人,光緒二十一年(1895)與康有為同榜進士,歷任清朝戶部主事兼軍機章京、天津知府兼天津工藝局及習藝所督辦、保定知府、天津道長蘆鹽運使、順天府尹代理、直隸布政使。1911年後曾任北洋政界約法會議議員、參政員參政。他精於詞章、酷愛繪畫,曾與齊白石、姚茫父、王雲、蕭厘泉、周啟祥、金城、王夢伯、陳半丁、陳衡恪等著名畫家過從甚密,組織"北京畫會",家裡常有文人墨客出出進進。他是著名女作家凌叔華的父親。

生平經歷

凌福彭生於鹹豐六年(1856)。父凌朝賡,家巨富。“鹹豐初,歲大飢”,“鄉民盪析,朝賡惻然,捐米數萬石,全活無算”,“海山仙館潘氏稍譯刻西人算學、制器諸籍,朝賡與一西人友,益廣加搜討,昕夕研摩,有汽船、水雷之制”。凌福彭自幼在家讀書,精詞章,愛書畫。他於光緒十九年癸巳(1893)中舉人,二十一年乙未(1895)舉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又授戶部主事,考取軍機章京,遞升員外郎、郎中,京察—等,記名以道府用。
光緒二十六年(1901),凌福彭補授天津府知府。光緒二十七年八月,他隨直隸總督、北洋大臣袁世凱前往八國聯軍的都統衙門辦理交接手續,收回天津管理權,並正式就任天津知府職。袁世凱為了整飭津埠社會治安,配合清政府推行“新政”,開始了一系列改良試驗。凌福彭作為天津知府,積極配合“新政”措施,籌辦工藝學堂,成立商務公所,改革司法制度,推行地方自治等,做了大量工作,受到袁世凱賞識。
宣統元年(1909)12月,凌福彭任直隸布政使。1912年2月,根據民國政府與清皇室達成的《優待清室條件》,袁世凱勸告清帝退位。2月12日,清帝發表退位詔,統治中國長達260多年的清王朝結束。3月10日,袁世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總統。凌福彭被委派續修東陵(慈禧和光緒陵)。1914年1月10日,袁世凱解散國會,並組織御用的中央政治會議來代行國會的職權。3月,中央政治會議召開“約法會議”,凌福彭為約法會議議員、參政會參政。
1915年7月上旬,廣東水災,各縣衝決基圍,坍塌房屋,淹斃人畜,損害田禾,不可勝計。7月19日,北京政府派凌福彭、李翰芬攜北京政府撥付的救災款和在京廣東官員在京募得賑災款赴粵賑災。凌福彭、李翰芬回粵後,設救濟公所,分賑災區,並修築各地基圍。凌福彭等人在肇慶救災,受到民眾讚許並建祠紀念”。8月23日,北京成立擁袁稱帝的籌安會。凌福彭、蔡乃煌、李翰芬等在廣州設立“集思廣益社”,以討論國體為名,擁袁稱帝。後凌福彭一直居住廣州。1931年,凌福彭因病身故。

主要貢獻

創建北洋工藝學堂

天津遭八國聯軍侵略後,地方建設和經濟受到嚴重破壞。袁世凱為維持地方治安,鞏固清王朝的統治,迎合清王朝推行辦學校、興經濟等“新政”,決定在天津創辦工藝學堂。1902年冬,袁世凱委令凌福彭擬定工藝學堂章程,籌辦學堂。凌福彭接受任務後,聘請日本工學士藤井恆久為總教習,擬定《工藝學堂詳訂暫行章程》,選擇天津東南角貢院東之草廠庵為校址,準備招生開學。光緒二十九年正月十九日(1903年2月16日),袁世凱批准凌福彭關於開辦工藝學堂的暫行章程及經費的稟文。稟文稱:“現已將草廠庵舊有房屋一面趕緊修葺,一面招考學生30名。”並申請開辦經費36000兩、常年經費每年23000兩。在創建北洋工藝學堂中,凌福彭不僅親自選址,勘驗地形,動遷民房,而且親臨考場招錄學生。
北洋工藝學堂開創時,僅招學生30名。要求考生年齡在15歲以上22歲以下,文理通順,曾習英文,天資聰穎,身家清白,體質強健,取具妥保後方可報名。當時應考者有二三百人。錄取條件非常嚴格,考試科目包括漢文、漢文譯英文、英文等。漢文要求一小時交卷,漢文譯英文兩小時交卷。兩小時交卷不能作者放出;兩小時交卷後出英文論題。凡考英文者三四日內單發一榜。漢文主要是寫作,相當於現在寫的論文,題目是《化學為製造之本》,要求考生能略論其說。漢文譯英文也與化學科學相關,英文是格致化學問題。整個招考過程,學生須過三關。第一關,先面試審核,看年貌、條件是否相符;第二關,初試,根據成績挑選超過錄取人數30%的考生,準備複試:第三關,經過複試錄取的學生,再由英文教習面試,而後決定去取。考試當天,凌福彭親自主考。3月19日,工藝學堂正式開學。學堂教務長藤井恆久,庶務長趙元禮,董理單晉和。教員有徐田、孫鳳藻等。所授課程為工業專門之基礎。
工藝學堂開辦時,校舍是稍加修葺的草廠庵舊有房屋。工藝學堂正式開學後,隨著天氣轉暖,動工建築新的房舍數十間作為講堂、辦公室、教務室。在貢院前建化學和機器兩場20餘間,備實習用。學堂後續行招生百餘名。續招時,報考條件還要求考生漢文通達,學習英文、算學或日本語言文字二三年。對有專長的考生予以特招。學堂以培養工業人才為宗旨,要求畢業學生能勝任教習、工師之職。學堂根據學生情況,因材施教,注重講授理法和實驗,一般三年畢業。1903年,全國只有國立大學堂3所,高等級學堂近10所,北洋工藝學堂是其一。凌福彭在創辦工藝學堂中作出了貢獻。

創辦天津商務公所

19世紀後半期,在津商人已成立了一些會館、行會等地緣性和業緣性的社會經濟組織。這些組織帶有明顯的界域特徵,分散性、封閉性、排他性較強。“天津商人勢散而識拙,故見利則互相爭,而見害則各不相救,知有己而不知有人”。天津遭八國聯軍鐵蹄踐踏後,銀根緊缺、物價上漲、百業凋敝、市面一片蕭條混亂,而各行業互不通氣、各自為政的狀況無法扭轉。袁世凱接收天津後,確定“首先維持市面為要務”,採取措施維持和恢復商業貿易。他根據“官商一體,情意相通”的思想,於1902年8月設立天津商務局,委任天津滙豐銀行買辦吳懋鼎、道性銀行買辦王銘槐為總辦和幫辦,意圖重振天津市面。但商務局買辦色彩濃郁、辦事不力,難以起到聯絡眾商、疏通市面的作用。1903年5月,袁世凱飭令改組商務局為天津商務公所,以便聯絡商情,整頓和挽救天津市面,委派凌福彭“督辦一切”。凌福彭主持包辦商務公所後,加強了官、紳、商之間的溝通,針對天津當時市面情況,提出了推緩償還新舊欠款、倡行錢票、設立銀行、規復匣卡舊章等4項措施。推行未久,“津市已漸有轉機矣”,“街市流通,成效粗著”。1904年11月,商部批准天津商務公所改為“天津商務總會”。

改革獄政和司法體制

凌福彭在天津推行“新政”的重要方向是改革獄政和實行司法體制的改革。1903年,凌福彭受袁世凱派遣前往日本考察監獄。凌福彭等人先後參觀、考察了日本東京、士谷、巢鴨、大阪、崛川等監獄,歷時半年。回國後,凌福彭上書袁世凱,指出“方今各國環峙,非修內政無以定外交,內政之要,首在刑律。監獄一日不改,則刑律一日不能修。”提出應該效法日本,對犯人進行生活技能的培養,“講求工藝以辟其生機,修設刑律以寬其手足,明罰敕法,禁民為非。監獄中多一囚徒,則閭里中少一匪類;工場中多一手業,則廛市中少一惰民,似於治理不無裨益。”袁世凱批示由凌福彭與南北巡警局推動獄制改革,並劃撥城郊外操兵練武的校場作為建築習藝所的基地。1903年5月12日,天津習藝所工程動工,於次年6月竣工。天津府縣監獄數百名罪犯被調習藝所習藝。凌福彭兼習藝所首任總辦。所內設皮毛、製衣、木器、地毯等7所作業工廠。天津習藝所在建設之初就採用了較為先進的制度,制定了從收所習藝到教誨作業和獄政管理、平日生活起居考核、生產勞作考核以及所內獄政官吏看守制度等管理規則。據《天津罪犯習藝所章程》11條羅列的30項內容,有不少監房、設備等的改良規定。監獄建築結構要求改變舊獄破裂殘缺、地溝淤塞、房舍潮濕、腥穢逼人、疾疫叢生的狀況,要符合管理、衛生、教育的要求,“庶足以示威儀而嚴防範”;每監要修築牆壁以防囚犯交往和逃亡;工場要區別不同監獄及成人、未成人囚犯勞作的強度和工種;監房和工場必須陽光映射、空氣流通,以合衛生防疫,易於防救水火風雨等非常災害。天津習藝所的建立,使犯人不必再到邊遠的地方充軍流放,而是在本地的監獄中服刑,在有一定期限的強制勞動中懺悔罪過,改過自新。按照清朝刑部批准的罪犯習藝所收押範圍和年限規定:徒犯不再發配,一律收所習藝,按徒罪年限責令工作,限滿釋放;遣、軍、流罪各犯如系強盜、搶奪、會匪、棍徒等仍照定例發配,遣、軍者到配所加監禁10年,流罪者5年,“候監禁限滿,概行收所習藝,皆令身帶重鐐,充當折磨苦工,遣、軍以二十年為限,流犯以十年為限。”天津習藝所的創辦將使盜殺案的軍、遣、流、徒各罪犯收所習藝,不致再赭衣塞道流放邊疆塞外,“使拘執足啟悔心,執業足供所食,收犯皆有定所”,開創了清王朝獄政改良之先河。1904年7月31日《大公報》認為,“游情感知工藝,頑梗化為善良,野無遊民,路不拾遺,皆以是為始基矣”;《教育雜誌》刊文說:“中國數百年積弊,此其改良之起點乎!”天津習藝所的開創是中國監獄史上的一次具有歷史意義的變革,標誌著中國監獄近代化的起步。
天津是清末地方審判改革的試點。1903年,袁世凱為試行審判改革,在天津設立發審公所(後改名為讞法研究所,隨後又改名為審判研究所),由凌福彭主持,培養審判改革人才。1906年,清王朝實行司法改革,改刑部為法部,專掌司法行政;改大理寺為大理院,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並設總檢察廳,為全國最高檢察機關。同時,又令各省分期籌設各級審判廳。袁世凱即令凌福彭一面制定審判廳章程,一面籌辦審判廳。審判廳章程於同年10月擬成,定名為《天津府屬試辦審判廳章程》,並在11月上旬出版的《北洋法政學報》第10期上刊出。該章程分4編146條(後修改為145條),成為國內第一個地方性試辦審判廳法規。章程規定:府設高等審判廳分庭,縣設地方審判廳,縣下巡警所定區域設鄉讞局(後根據清政府《法院編制法》統稱為初級審判廳)。同時還制定了《天津府屬試辦審判廳員弁職守》,其中包括審判廳辦事規則、書記規則、司法警察規則、承發吏規則、堂丁規則等。1907年3月,天津率先在全國設立高等審判分廳和天津地方審判廳,同時又在城鄉設立鄉讞局4處,廳局負責審理天津府縣的民刑事案件。凌福彭又挑選了一批留日法政學生充任上述兩廳及鄉讞局的辦事人員,使司法人員開始專業化。在刑事審判中,效法日本設立檢事作為公訴機關,設書記生負責整理公牘、寫狀錄供,設司法警察負責搜查、執行等事務,設承發吏收受民事訴狀、遞送傳票。

試辦地方自治

清末推行的“新政”,包括實行地方自治。1906年,袁世凱提出為“輔官治之所不及”,“補守令之闕失”,以“為他日憲政之先聲”,決定在天津試行地方自治。他委派凌福彭等籌設天津自治局,作為直隸城鄉最高的地方自治領導機關。8月,天津自治局正式成立。自治局下設法制、調查、文書、庶務四課,“有督理二名,參議二名,法制科員三名,其他科員二名,書記若干名,分掌各項事務”。自治局先以普及教育為活動重點。該局成立之初即選派曾學習過法政的士紳為宣講員,分赴天津府屬城鄉宣講地方自治基礎知識,每月編印《法政官話報》、《自治講義》各l冊,分發各屬學習和張貼;同時在天津初級師範學堂設立地方自治研究所,令天津府屬州縣選派“舉、貢、生員或中學堂以上畢進者,家道殷實、勤於公益之紳商”分批入所學習,學習期限為4個月。學習內容包括地方自治制度、選舉法、戶籍法、地方行政、教育行政、警察行政、經濟學、法學、財政學、政治學等近代國家所必需的法政知識。又從學員中選拔一些人組成考察團,赴日本進行為期4個月的實情考察,以增益見聞,加強感性認識。同時,天津成立由官、紳、商、學共46人組成的自治促成會,仿照日本自治法規,制定《試辦天津縣地方自治章程》,使自治活動有法可依。這是當時國內地方自治制度化方面的最初法規。1907年7、8月間,根據《試辦天津縣地方自治章程》規定,通過地方選舉組成天津縣議事會,議事會設董事會執行日常工作。天津試辦自治初見成效,袁世凱遂令天津府各州縣以天津縣為模範,推行城鎮鄉地方自治。
袁世凱在光緒三十三年(1907)二月向光緒帝保薦凌福彭說:凌福彭“光緒二十六年奉旨補授天津知府,光緒二十七年九月到任。其時天津尚未收回,該員往來津、保,將一切應辦事宜預為籌備。光緒二十八年秋間,隨臣到津接受地面,部署善後事宜,井井有條。光緒三十年委赴日本,考查監獄、工藝,各得其精意所在,差竣回國,縷晰條陳。天津習藝所之設,規制章程,皆由該員手訂,保定踵而行之,化莠為良,囚徒受福。一面設局創興工藝,貧寒子弟皆得執業以謀生。是年大計,保薦卓異,曾護天津道,並代理津海關道篆,河工洋務,考求有素,因應鹹宜。光緒三十二年調補保定府知府,保定設有讞局,為通省刑名總匯,遇有疑難重案,督飭局員,悉心推鞫,務得真情,民不含冤,獄無留滯。因天津交涉事繁,仍調署天津府篆,以資熟手,並令督辦自治局,總理高等審判分廳,以為立憲基礎。該員才長心細,器識宏通,如果重以事權,必能力膺艱鉅,應如何量予擢用之處,出自宸裁。該員現因卓異,請咨引見,除給咨送部外,理合附片具陳。”

關心教育創辦學堂

光緒三十四年正月二十五日(1908年2月26日)凌福彭在袁世凱的舉薦下,由天津知府擢升順天府尹。凌福彭關心順天府教育。他知悉有人議論順天府已開辦的東、西、南三路學堂人數太少、程度不齊,有主張歸併中學、開設師範之說。凌福彭根據多數人公決,定在京師另立中學1所,原三中學之學生、經費概行歸併;原順天南路、爾路中學堂改為順天東、西路廳初級師範學堂,順天南路中學堂改為順天南路廳中等農業學堂。凌福彭還整頓了順天高等學堂,整頓後每年可幫經費1萬餘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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