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興力

作案多起,手法殘忍的暴力團伙成員,2000年被抓獲,伺機越獄未果,被判決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冉興力
  • 性別:男
事件經過,人物事實,

事件經過

四川警方剿滅一個作案21起、殺死殺傷20多人的暴力團伙。
據華西都市報報導,1996年12月24日凌晨,冉興力、楊貴清、周玉福、張俊濤及六娃(在逃)經預謀後,租乘一輛女司機駕駛的計程車。行至四川綿竹縣西江鄉加油站時,張俊濤、周玉福與六娃在車內看住司機,楊貴清將加油站值班人員劉緒才(男,52歲)的頸部掐住叫其給錢,劉不從,冉興力持石塊打擊、用刀刺殺,致劉當即死亡。後冉興力等人逃離現場。
1998年7月18日,冉興力、李東平、楊貴清、曾四強(已判刑)共謀搶劫後,在新都縣騙租賴德瓊(女,22歲)駕駛的計程車。當車行駛至德陽市至中江縣的路段時,李東平持火藥槍威脅,曾四強開車,冉興力和楊貴清採用卡頸的手段,致賴德瓊昏迷,搶走賴的現金人民幣100餘元、數字傳呼機一個。後4人發現賴德瓊未死,將賴抬至公路邊的山坡上,冉興力、楊貴清持刀向賴德瓊刺殺,致賴當即死亡。
1998年9月29日,冉興力、潘傳冬、周玉福、吳老二糾合在一起,由吳老二駕駛搶得的白色長安麵包車伺機搶劫作案。楊貴清在蒲江縣大塘鎮境內將一飯店服務員周英(女,19歲)誘騙上車。待車行至新津縣境內,冉興力威脅周英,讓其拿錢,周英不從。冉興力、楊貴清、潘傳冬、周玉福即先後用事先準備好的紅繩猛勒周英頸部,致周窒息死亡。楊貴清從周英身上搜得現金100餘元,後5人將屍體拋於河內,逃離現場。
1998年10月9日,冉興力、楊貴清、周玉福共謀搶劫。當晚8時許,冉興力在都江堰市崇義鎮附近騙乘彭德成(男,24歲)駕駛的雙獅90型機車,周玉福、楊貴清在預定地點守候。當車行至都江堰市聚源鎮高嶺電站時,冉興力謊稱掉了東西要找,彭德成停車。冉興力扼住彭德成頸部,周玉福、楊貴清上前持石塊、刀等擊打和猛刺彭德成,冉興力也用刀刺殺彭。後將彭德成拋入附近河內,致彭死亡。搶得的雙獅90型機車,後由楊貴清銷贓,得贓款1000元。
2000年3月26日,冉興力、楊貴清、潘傳冬、曾武(在逃)在廣漢市東門汽車站租乘尤甫(男,26歲)駕駛的綠色昌河麵包車前往什邡市。行至什邡市境內一機耕道時,楊貴清、潘傳冬下車望風,冉興力持仿六四式手槍向尤甫頭部射擊,致尤當即死亡,冉興力等4人從尤甫身上搜得現金100餘元及黑色938手機一部。後由曾武開車將尤甫屍體拋棄於都江堰市導江電站旁河內,並將麵包車丟棄於都江堰市一河內。
2000年4月26日,冉興力、楊貴清、潘傳冬及肖老二(在逃)共謀搶劫,當晚約8時許,潘傳冬、楊貴清及肖老二在彭州市租乘鄭才安駕駛的紅色奧拓車。當車行至什邡市兩路口鎮關渠堰處,潘傳冬持冉興力的仿六四式手槍將鄭才安殺死,搶得現金人民幣100元及手機一部。楊貴清、潘傳冬、肖老二將鄭才安屍體、紅色奧拓車丟棄於關渠堰內。潘傳冬將手機銷贓得款人民幣400元。
據介紹,從1996年到2000年4年時間裡,這伙暴徒瘋狂作案21起,殺死殺傷20多人。被逮捕後冉興力在羈押期間,還伺機越獄。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脫逃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冉興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楊貴清、潘傳冬、周玉福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後4人不服,抗訴到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高院經審理後裁定:駁回4人抗訴,維持成都市中院的判決並核准執行死刑。

人物事實

中新網成都6月13日訊息:近日,成都崇州市公安局經過6個晝夜艱苦偵查緝拿,轉戰都江堰、彭州、什邡、蒲江 等七個市縣,在當地警方和成都市局、德陽市局大力配合下,力破5月6日發生在崇州市苟萬公路的持槍搶劫殺人案,摧毀了 以刑滿釋放人員冉興力(公安部上網在逃人員)為首的搶劫、殺人、輪姦暴力犯罪團伙,抓獲團伙主要成員冉興力、楊貴清、 潘傳冬,繳獲作案使用的仿六四式手槍等殺人兇器。並由此偵破了一個犯案26起殺害16人的驚天血案!
5月6日晚9時許,崇州交警汪海、黃幼明在崇州市苟家山區處理交通事故時在公路邊發現一具無名男屍。7日晚9 時許,刑警們多方排查,判斷彭州市桂花鎮雙林村11組刑滿釋放人員楊貴清(綽號楊老五)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8日,成都市公安局局長李建、副局長姚成毅聽取有關此案匯報後,立即指示市局有關部門全力配合崇州刑偵部 門。5月10日下午5時許,楊貴清派心腹張倩、何武到都江堰取錢處試探,被四處埋伏的刑警擋獲。同時,刑警們根據掌握 的線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撲“鄉巴里”OK廳,將尚未反應過來的楊貴清擒獲,並當場從其腰間搜出軍用手榴彈一枚。
經突審,楊貴清交待冉、潘二人已返回什邡,且二人身上還有武器彈藥。當晚,刑警們押上楊貴清直奔什邡,在什邡 刑警大隊民警的配合下開展工作,找到了冉、潘等人藏匿區域。11日經對冉、潘暫住房搜查,又查獲火藥槍一支,軍用子彈 43發,滑膛獵槍子彈2發,及作案用的馬刀等兇器。
冉、楊、潘三人落網後,專案人員馬上對三人展開審訊。三人不僅如實供述了“5·6”持槍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 還交待了自1996年以來,三人夥同張俊濤(正服刑)、李東平(已槍斃)、曾仕祥(正服刑)、周玉福(在逃)、曾武( 在逃)等人瘋狂搶劫作案26起,殺死16人、傷害11人(其中重傷4人)、輪姦3人和預謀招募更多死黨,使用武器彈藥 殺害監獄管教人員、搶劫成渝、成綿高速公路大巴旅客及在某市政要害部門製造爆炸的犯罪事實。
華西都市報稱,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傅鑒記者陸錦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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