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批發業務

兼營批發業務是指零售企業在經營零售業務的同時經營批發業務。零售企業的批發商品按批發價購進,又按批發價銷售。由批發企業轉讓一定折扣,給零售企業以一定報酬。兼營批發折扣的結算通常有兩種做法,一是在商品購進時從應付貨款內直接扣除;一是在批發商品銷售以後,定期結算。

兼營批發業務的零售企業有兩種做法,即設定批發專櫃和與零售商品統一管理兩種經營方式。設定批發專櫃,適用於批發業務規模較大的企業,因此在商品購進時,就能確定是否屬於兼營批發商品,批發折扣可在應付貨款內直接扣除。核算時,在“庫存商品”、“進銷差價”、“營業收入”等有關科目設定批發明細科目,便於分別結算。核算方法與售價金額核算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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