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付款審計

其他應付款審計是對企業發生的除應付購貨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付和暫收款項的審計。審查內容除與其他應收款相同者外,還應對存入保證金,查明收付情況,並查明有無利用應付未付款及暫收款“調節”成本、利潤等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其他應付款審計
  • 地位:應付款項審計的組成部分
  • 特點:真實性、合法性
  • 領域:審計
內容介紹,審計的目標,注意點,

內容介紹

(1)債權對象是否確實,數額是否正確,有無不實、不符的情況;
(2)業務內容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屬於本單位的正常業務範圍,有無利用應付、暫收名義虛列項目、營私舞弊或套取現金、出借銀行帳戶等情況;
(3)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會計核算是否正確,有無手續不全、審批不當、帳務處理不正確等情況;
(4)是否及時清理歸還,有無有意不還長期占用債權人資金的情況。

審計的目標

(1)確定期末其他應付款是否存在,是否為被審計單位應履行的義務。
(2)確定其他應付款的發生及償還記錄是否完整。
(3)確定其他應付款的期末餘額是否正確。
(4)確定其他應付款的披露是否恰當。

注意點

1.其他應付款是否真實,有無虛構的情況。由於其他應付款的內容比較多,因此,往往混雜一些不合法或不合規的經濟業務。例如,利用其他應付款調節成本和利潤,將未查明原因的錯帳餘額列入其他應付款中,等等。審查時要注意其他應付款發生的原因和具體內容是否屬於本單位的正常業務範圍,有無弄虛作假,虛列帳戶的情況。
2.其他應付款是否通過銀行結算。其他應付款往往成為貪污某些款項時所用的一個過渡性帳戶,例如,將有些款項先轉入其他應付款,然後再用現金從其他應付款中取出,進行貪污。因此,審查其他應會款時特別要注意用提取現金的方式減少其他應付款的情況。
3.其他應付款是否及時歸還,有無長期拖欠不還的情況。
4.存入保證金帳實是否相符,有無保證金保管人挪用保證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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