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共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有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共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類別:共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區:共和縣
  • 職責: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 地理位置: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職業培訓和職業資格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引進、農村牧區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三)負責行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有關工作。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城鄉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基礎養老金的統籌辦法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工資正常增長與支付保障、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推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案件。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共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議事規則的工作制度;承辦機關文秘、檔案、會議、信訪、督查、信息、保衛、保密、內外服務及協調各股室、下屬單位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調動手續的辦理工作;承辦局黨支部、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承擔國家公務員的考核﹑紀律﹑培訓﹑交流﹑迴避、辭職和辭退工作。做好機關招錄計畫的編制及增人計畫的的申報工作。做好軍轉幹部安置的相關工作。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公室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定及聘用管理,承擔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報名、考試、評聘、報批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事業單位招聘計畫的編制及增人計畫申報工作;做好全縣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辭職、辭退等工作;實施整體性人才資源開發工程。
(四)工資福利辦公室
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做好機關事業單位正常工資晉檔、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務、學歷改變後的工資晉升及其他工資調整;做好離退休費、喪葬費、撫恤費、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審批及其他津貼、補貼的審核、申報、審批工作;負責企業工資基金的管理工作。
(五)檔案管理辦公室
負責蒐集、整理、保存全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檔案。

人員編制

共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為 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一)承擔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承擔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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