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農業政策

共同農業政策是“歐洲經濟共同體共同農業政策”的簡稱。歐洲經濟共同體的農業一體化政策。主要內容是:(1) 共同體內部實行農產品統一價格,自由流通,免徵關稅,並優先購買成員國的產品。(2) 對共同體以外的國家實行保護關稅,進口的農產品按照國際市場價格和內部統一價格之間的差額徵收差價稅。(3) 建立共同農業基金 (稱為“農業保證和指導基金”),用於補貼向共同體外的出口,提高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穩定及調節各成員國農產品價格,資助各成員國進行農業結構改革 (即兼併中小農場以擴大農場經營規模)。該政策實施以來,共同體內部農產品貿易及外銷均有增長,農業部門的資本和生產集中加速,對發展農業生產和穩定市場起了積極作用。但高價的農產品影響了廣大民眾的生活,同時造成生產過剩,支持農產品價格付出的代價高昂,共同體各成員國農業經濟情況和利害關係不同,在政策實施過程中也存在分歧,矛盾頗多。有的成員國幣值變動,使統一價格不能穩定,不得不採用徵稅和補貼的辦法加以彌補。同時,美國農產品的大量進口,加深了共同體與美國之間的矛盾。

英文The Common Agriculturalpolicy的縮寫,指歐盟的共同農業政策。該政策旨在穩定歐洲農產品市場,確保市場在合理的價格下供應正常,同時保證農民收入水平。該政策的實施機制相當複雜,包括價格支持和貿易限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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