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扶貧生態移民工程的實施意見

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扶貧生態移民工程的實施意見由六盤水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扶貧生態移民工程的實施意見
  • 目的:加快實施扶貧生態移民工程
  • 作用:促進城鄉一體化和生態文明建設
  • 類型:意見
導語,正文,

導語

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省屬駐市行政企事業單位:
為加快實施扶貧生態移民工程,推進新時期扶貧開發,切實改善我市居住在深山區、石山區、生態環境脆弱地區貧困農戶生存發展環境,促進城鄉一體化和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科學發展、後發趕超、同步小康,根據《貴州省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規劃(2012—2020年)》及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正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主基調、主戰略,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和市委六屆五次全會精神,按照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四堅持、五為主、四結合、一確保”的總體要求,牢牢把握“建房、搬遷、就業、配套、保障、退出”六個關鍵環節,注重與“5個100工程”、“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六項行動計畫、農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退耕還林工程、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千企幫村、萬戶結對、共奔小康”活動相結合,整合各種資源,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搬得出、留得住、能就業、有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積極爭取、保質保量。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的大力支持,保質保量完成省下達的年度扶貧生態移民計畫任務。
堅持政府主導、民眾自願。充分發揮政府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資源調配和組織協調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加強宣傳教育,尊重民眾意願,最大限度調動民眾主動參與的積極性。
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堅持規劃引領,充分利用安置點原有基礎條件,集中安置,整村(組)推進,實現可持續發展。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綜合考慮安置點的環境承載能力和搬遷民眾的生存條件、經濟能力、勞動技能和生產生活習慣,科學編制實施方案。
堅持先易後難、有序推進。扶貧生態移民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推進難度大,分輕重緩急,有組織、有計畫、分步驟推進。
堅持以縣為主、部門聯動。各縣(特區、區)政府是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實施的責任主體,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合力推進。
堅持突出特色、落實保障。著力打造一批具有歷史記憶、地域特點和民族特色的安置點。以宜居為目標,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以就業為核心,統籌做好移民教育、就業、就醫、戶籍等後續保障工作。
(三)總體目標。到2020年,全面完成納入《貴州省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規劃(2012—2020年)》的32815戶129485人的搬遷任務;未納入的32613戶116876人,積極爭取納入國家和省的搬遷任務。
二、具體內容
(一)移民對象。堅持以居住在深山區、石山區特別是石漠化嚴重地區,生態區位重要、環境脆弱地區,水土流失嚴重的陡坡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民族地區等地區貧困農戶為主。以上範圍外的貧困農戶由縣(特區、區)、鄉(鎮、街道)確定搬遷及補助標準,積極組織實施。
(二)安置方式。安置點應選擇在縣城、工業園區、小城鎮、旅遊景區等基礎設施完善、交通便捷的地方,注重與產城互動和加快城鎮化相結合,可採取以下5種安置方式:依託中心城區的城郊型安置模式,依託經濟開發區、產業園區的園區型安置模式,依託特色小城鎮的城鎮型安置模式,依託旅遊景區的景區型安置模式,依託交通樞紐的商貿流通型安置模式。
(三)搬遷方式。根據遷出地自然村寨分布情況,從有利於降低扶貧生態移民成本、有利於遷出地生態恢復和保護的角度出發,原則上採取以地域上相連的人口聚居區(村、村民組、自然村寨)為單元實施整體搬遷。對於搬遷規模較大、一次性難以全部搬遷的,應統一規劃、分期分批實施。
(四)實施方式。市政府統籌協調負總責;縣(特區、區)政府為實施主體,承擔主體責任;鄉(鎮、街道)具體組織實施;搬遷農戶主動參與。同時,堅持政府主導,積極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建設。
三、政策支撐
(一)資金政策。縣(特區、區)政府要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安排、各負其責,分類投入、各記其功”的原則,積極整合“四在農家·美麗鄉村”、農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財政“一事一議”、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農村安全飲水、土地整治等項目資金,以及交通、電力、水利、林業、文體廣電、教育、衛生、商務糧食等部門資金,加大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入,充分發揮資金整合效益,嚴格執行省的資金配套政策。
(二)住房政策。為節約集約利用土地,進入城郊、產業園區、旅遊景區等安置點的扶貧生態移民住房,在符合城鎮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採取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建築面積按人均15—20平方米、戶均80—120平方米的標準執行。對進入小城鎮(集鎮)安置點的扶貧生態移民住房,可採取統一規劃、統一建設,或統一規劃、農戶自建兩種方式進行。統一建設的,建築面積按戶均80—120平方米、樓高原則上不超過7層的標準執行;農戶自建的,建房占地面積按戶均不超過80平方米、樓高原則上不超過2層的標準執行。每戶移民原則上配套建設1個門面(攤位、櫃檯)。
(三)貸款政策。各縣(特區、區)政府要抓緊成立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融資擔保公司,具體負責扶貧生態移民工程急需的貸款擔保。
1.搬遷貸款。對在規定時間內搬遷入住新址的農戶,房屋裝修和購買家具有困難的,可申請1萬元以內(含1萬元)貸款,縣級財政給予貼息補助,貼息期限最長2年。
2.住房貸款。對建房或購房困難的移民戶,按省規定,每戶可用住房為抵押,申請5萬元以內(含5萬元)貸款,貼息資金實行先付後貼,由縣級財政補助移民戶。貼息期限最長5年,超過5年的由移民戶自行負擔。
3.創業貸款。移民自主創業的可享受各級、各類創業優惠政策;自主創辦以吸收扶貧生態移民就業為主的微型企業,按規定享受“3個15萬元”的微型企業扶持政策。符合申請扶貧產業小額貸款貼息條件的移民戶,可向安置點所在鄉(鎮、街道)提出貼息申請,由鄉(鎮、街道)審核後向縣(特區、區)扶貧部門申報。
(四)土地政策。扶貧生態移民工程用地指標按省規定實行計畫單列,開闢快捷辦事通道,優先辦理用地相關手續,項目縣(特區、區)根據批覆的實施方案抓好落實。項目縣(特區、區)要積極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工作,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治理。對移民搬遷後有復墾條件的舊村莊、舊宅基地,由安置點所在鄉(鎮、街道)協助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復墾,經驗收合格後納入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指標收益按有關政策兌現給移民。對移民原有承包地,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積極爭取國家退耕還林政策支持;25度以下(含25度)的耕地,可由鄉(鎮、街道)或村(居)組織成立農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進行經營,也可通過土地流轉引進或培育農業產業發展公司進行農業產業開發,使移民戶獲得土地經營和流轉收益。
(五)就業政策。各級各部門要採取強化培訓、開發公益性崗位等多種方式促進移民就業。
1.人資社保部門要積極爭取上級就業資金,財政部門應將就業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安排就業資金保障移民培訓,推進“惠康工程”實施。對有創業意願和創業條件的移民,要安排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提升移民就業、創業能力;以“5個100工程”建設為依託,積極開展用工需求對接,幫助移民到城鎮、城市綜合體、經濟開發區(產業園區)、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旅遊景區及民營企業就業,實現移民穩定就業和勞動力轉移就業;對吸納一定比例移民穩定就業的企業,稅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適當減免;對新增就業崗位優先安排移民的產業化項目,在專項資金安排上給予重點傾斜;對吸納移民就業的旅遊項目,在旅遊發展專項資金安排上給予重點傾斜。
2.各級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和社區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包括保潔、保綠、社區公共設施維護等),要按規定優先安排移民中的“4050”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招用“4050”移民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3.鄉(鎮、街道)應有計畫地開展用工需求對接,組織移民到農業產業基地或加工基地就業,增加移民收入。
(六)保障政策。
1.移民子女入學政策。教育部門應根據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做好各學齡段移民子女規模分析預測,制定科學合理的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規劃,確保適齡移民子女能上學,並提供更多優質教育資源。對移民子女國中畢業未考入高中、高中畢業未考入大學的,可在我市轄區內職業院校、技工學校享受3年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家庭困難學生可按相關規定享受生活補助。
2.移民戶籍政策。移民搬遷後仍保留農村戶籍的,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新農合、養老保險等政策不變,由遷出地、遷入地政府相關部門做好轉移接續工作。移民搬遷後轉為城鎮戶籍的,實行屬地管理,納入城鎮社保體系,同等享受當地城鎮居民醫療衛生、養老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政策。
3.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按照“應保盡保、按標施保”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移民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移民,實施臨時救助、醫療救助,幫助其解決臨時性、突發性生活困難和基本醫療保障。
4.宅基地退出政策。移民搬遷後,原則上要退出原有宅基地,對率先拆除原有住房併入住新居的移民,可優先選擇住房、門面或攤位,優先享受貸款、培訓、就業等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市、縣兩級分別成立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領導小組,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發展改革、農業的領導為副組長,發展改革、財政、住建、國土資源、農業、扶貧、民政、教育、衛生、人資社保、交通、商務糧食、水利、林業、供電、文體廣電、金融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發展改革部門,市、縣兩級分別按正縣級、正科級機構管理,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扶貧生態移民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加快制定配套實施方案,各項目所在鄉(鎮、街道)要成立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領導小組推動工程實施。
(二)明確職責任務,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一個項目、一個領導、一個班子、一套政策、一抓到底”的責任體系,形成行政“一把手”親自抓的項目責任制,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和定期協商制度,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縣(特區、區)政府要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針對貸款、就學、就業、社會保障、確權頒證、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戶籍轉移、土地流轉等問題,制定可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發展改革部門要切實擔起牽頭抓總的責任,主動協調、主動服務;扶貧部門要針對每個安置點的貧困農戶制定具體脫貧致富實施方案;國土資源部門要抓好扶貧生態移民工程用地、土地復墾、占補平衡等工作;財政部門要落實好配套資金;住建部門要抓好建房質量監督管理,做好農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項目、資金整合工作;人資社保、教育、衛生、民政等部門要認真落實好移民就業培訓、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等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農業、水利、交通、商務糧食、林業、供電、文體廣電等部門要解決好安置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問題;農發行、農信社等金融部門要幫助解決移民住房及產業發展貸款問題。
(三)建立三項機制,確保順利推進。建立督促檢查機制,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把扶貧生態移民工程納入督查範圍,按照省統一規定的時間節點,制定年度督查計畫,會同監察、扶貧生態移民辦等部門,定期開展督查,形成定期督辦、定期通報、定期考核的機制;建立激勵機制,對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實施效果好、民眾滿意度高的地方,優先安排項目和資金,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把扶貧生態移民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對各縣(特區、區)的年度目標考核,工作實績作為各級組織人事部門選人、用人的重要參考依據;對進度慢、質量差、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及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四)加強規劃管理,保證工程質量。根據各地資源稟賦,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風格特色,做到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規劃與城鄉規劃等各類專項規劃有機銜接,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科學編制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年度實施方案,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四制”規定,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專賬管理,堅持按工程進度撥付資金,確保資金安全。以移民家庭為單位,摸清底數、分類統計、建檔立卷,建立扶貧生態移民信息平台,實現精準對位、動態管理。
(五)搞好輿論宣傳,調動民眾參與積極性。全市各級政府及工程實施鄉(鎮、街道)、村(居)要充分運用報刊、網路、廣播電視等媒體,利用宣傳欄、宣傳標語、政(村)務公開欄等,加大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重大意義、基本原則、實施方式、優惠政策等宣傳,充分調動廣大民眾的主動性,激發民眾艱苦奮鬥、奮勇爭先的積極性,凝聚同步小康的正能量,推動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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