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考試是一種人類嚴格的知識能力等鑑定和’一刀切‘的檢驗方法。為了保證鑑定、檢驗、考核的公平性,考場必須要求有很強的紀律約束,有主考、監考、評卷員等極為可靠的人員和設備。以禁止任何作弊行為發生,否則違法者將承擔法律和刑事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平考試
- 外文名:Fair Exam
- 分類:考試
- 概念:公平、正義、平等
- 適用群體:學生
- 套用地點:考場
- 意義:檢驗鑑定人類知識能力的方法

公平考試是一種人類嚴格的知識能力等鑑定和’一刀切‘的檢驗方法。為了保證鑑定、檢驗、考核的公平性,考場必須要求有很強的紀律約束,有主考、監考、評卷員等極為可靠的人員和設備。以禁止任何作弊行為發生,否則違法者將承擔法律和刑事責任。
公平考試是一種人類嚴格的知識能力等鑑定和’一刀切‘的檢驗方法。為了保證鑑定、檢驗、考核的公平性,考場必須要求有很強的紀律約束,有主考、監考、評卷員等極為可靠的人員和設備。以禁止任何作弊行為發生,否則違法者將承擔法律和刑事...
對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應當公開公平、合法適當。第四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或者本地區國家教育考試組織工作的管理與監督。承辦國家教育考試的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負責有關考試的具體實施,依據本辦法,負責對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第二章 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第五條...
公務員考試制度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對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從而從根本上廢除了幹部職務終身制,解決了官員能上不能下的問題,提高了政府等職能部門的工作效率、機關作風和服務意識。現行的國家公務員制度明確規定了必須通過嚴格、公正的考試程式,方能進入公務員隊伍的政策,從而結束了公務員選拔的非制度性、非程式性...
第六條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
民國時期的文官考試是中華民國政府選官制度的重要形式。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文官考試制度進入一個較為規範的發展時期。新中國 新中國成立70年來,高校招生考試經歷了複雜的變遷,其發展演變大致可以分為八個階段。高校招生考試提高了中華民族的文化水平,選拔了大量人才,維護了教育公平與社會公平,促進了社會階層...
測驗公平性(fairness of test)是指測驗對不同文化背景和教育水平的被試是否公平。在能力測驗中,這個問題比較常見。由此產生的非言語測驗和文化公平測驗試圖避免語言、知識、文化背景的影響。但公平不是絕對的,只是相對的。被試面臨測驗或考試而產生的擔心測驗失敗或渴望得到更好分數的緊張、不安、憂慮、期望、心痛、...
近代西方資產階級致力於尋求教育公平,18世紀末,教育公平的思想已在一些西方國家轉化為立法措施,在法律上確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平等機會。而中國自古代隋朝建立的科舉考試制度同樣也體現一種教育公平的理念。到了近現代的西方社會,又在不同的時期大致出現三種不同的教育公平觀,它們就是保守主義的教育公平觀、自由主義...
“替考”行為破壞了考試的公平競技規則,嚴重影響考試的公平性,與考試的宗旨和功能相違背,嚴重違反了國家相關考試管理制度。考試作弊也屬於一種社會不正之風,嚴重破壞了社會公平誠信的基本原則,使國家教育考試制度形同虛設,影響到人才選拔的公正,屬於一種嚴重的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必須堅決杜絕和予以嚴懲。以往...
(英文名:Nationwide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簡稱“普通高考”、“高考”,是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 [1],是考生選擇大學和進入大學的資格標準之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最重要的入學考試之一,是一種
節考試公平和區域公平的論爭及其實質 一、考試公平及區域公平的論爭及其利弊分析 二、新的教育公正觀建立的巨觀社會背景 三、論爭的實質:多重的利益和價值訴求 第二節高校招生錄取制度公正意涵之檢視 一、制度層面的缺失 二、個體發展層面的缺失 第三節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公正的理論分析 一、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平等的內涵...
考試是對人的心理特質的測量,是通過對受考者行為樣本的觀察來推測其行為總體。既然是測量就肯定會有誤差。物理測量尚且如此,作為一種心理測量的考試就更容易受到無關因素的干擾。相關理論告訴我們,只有將這些無關因素的影響降到最低,才能保證考試的科學性與公平性。所以,考試的標準化是實現考試科學性與公平性,...
《中國高校招生考試中的區域公平研究》是2007年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立峰。內容介紹 《中國高校招生考試中的區域公平研究》以我國統一高考制度下高等教育人學機會的區域差異所形成的“傾斜的高考分數線”以及由此帶來的考試公平與區域公平的爭論力研究對象,從教育公正的視角,圍繞各省之間高等教育入學機會...
獎學金介紹 為支持優秀學生或因家庭原因需要資助的學生,部分大學或其學院對通過AST考試錄取的學生提供獎助金。如劍橋大學羅賓遜學院就對其本科錄取的、符合上述情況的中國學生提供人民幣135萬/人獎學金,為來自不同家庭及經濟背景的學生們提供進入國際大學就讀的公平機會。
《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已經2016年5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99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長 尹蔚民 2016年8月19日 辦法全文 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考試錄用工作公平、公正,...
第二條 高等學校本專科招生,除經教育部批准外,實行全國統考(包含“分省命題”的統一考試)。第三條 全國統考的主要目的是為高等學校選拔新生提供考試成績,同時也要有助於中等學校實施素質教育和公民文化素質的提高。第四條 全國統考的基本原則是科學、公平、安全、規範。第五條 全國統考的試題(包括副題)在...
一是部分考試管理人員監考不嚴,每年高考監考人員和工作人員都要經過一定的選拔,絕大多數監考人員素質較高,但是也有一部分監考和工作人員不能令人滿意。監考人員法律觀念淡薄,是高考舞弊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一個考場的公平、公正,監考老師的嚴格和一絲不苟才是最為關鍵和重要的。從現實看,如果每個考場的兩名...
考場規則,亦稱“試場規則”,是考試主管部門制定的應試考生必須遵循的行為規範,旨在維護考試秩序與公平性,適用於各類標準化考試場景。其核心內容包括考生入場時間、證件核驗、文具攜帶、作答流程及違規處理機制等。具體要求如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提前入場,禁止攜帶通訊工具或電子設備,使用指定文具填寫答題卡,考試期間禁止...
科舉制被認為是封建時代所能採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形式,它使出身社會中下層的讀書人通過相對公平的考試參與政權,擴大了統治基礎,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加強了中央集權。但在宋代以後,科舉的消極性也愈發凸顯。此外,與中國交流密切的古代日本、朝鮮、越南等國家也深受科舉制影響。歷史背景 周代以“鄉舉里選”的...
北京市中考新政對考試公平的推進,具體表現在取消擇校生招生、減少各類特長生招生比例和優質高中名額不再推優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等七部門發布的《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就明確要求“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而特長生招生和優質名額分配推優,也被質疑為存在“暗箱操作...
將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如何體現,值得關注。公平考試、透明招生 新看點:我們能否少受到“教育不公”的困擾?公平考試、透明招生在兩會上能得到多大的政策支撐?從2014年以來本屆政府穩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來看,公平發展教育事業仍將是政府2015年在教育建設上著力的方向,公平考試、透明招生的前景是光明的。
1952年,全國開始實行統一高考,當年共有5.9萬人參加考試。從初行到暫停再到恢復,中國高考制度的發展歷經波折。1977年,全國恢復高考制度的招生工作會議在太原晉祠賓館召開。1977年高考恢復以來,高考制度不斷完善,向著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方向努力。2002年3月9日,出席全國政協九屆五次會議的20多位委員與教育部、...
替考是考場中的一種作弊行為,是用各種欺騙手段假以他人身份代為參加考試的行為。替人代考的人就是所謂的槍手。替考使考試制度就形同虛設,破壞了考試規則及考試公平,破壞了考試宗旨和原則,是社會上的不正之風,甚至破壞社會公平。對於替考事件國家教育部都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會受到相應的行政懲罰,甚至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