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式訃告

【公告式訃告】黨、國家或軍隊的領導人,飲譽海內外的社會賢達逝世後,由有關領導機構向國內外發布的訃告。這是最為莊嚴的訃告形式,篇幅較長,常由三個密切相關的文告組成。第一個文告是由有關領導機關發布的公告(訃告)。其標題須寫明發布機關的名稱。正文一般以發布機關“沉重宣告”領起,寫明逝世者的職務、姓名、逝世原因、時間、地點、終年歲數、生平業績,並作出簡要精當的評價。結語一般是“……永垂不朽”的抒情句。最後註明發布公告(訃告)的時間。第二個文告是治喪委員會公告,宣布喪葬禮儀的具體安排與要求。第三個文告是治喪委員會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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