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生活規則

公共生活規則是指全體公民公認並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社會文明發展水平的標誌。在一些重要的社會關係、社會活動和社會交往中表現為人們共同遵守的道德規範,往往由國家提倡或認可;在日常公共生活中表現為起碼的調節公共生活的道德規範。對社會風尚有廣泛、持久、深刻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相對於私德而言,兩者又會在不同範圍和處境中相互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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