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規範

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規範

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規範(行業又稱公共廣播國家標準)

由中國電子學會聲頻工程分會和廣州市迪士普音響科技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完成的《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規範》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及信息化部批准為國家標準,編號GB50526-2010,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6月23日發布公告,2010年12月1日該技術規範開始實施。尤其是其中第3.2.5(1、2)、3.5.6、3.5.7、3.6.7(1)、4.2.4、4.2.5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基本介紹

  • 書名: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規範
  • 出版時間:2010年8月
  • 裝幀:平裝
  • 開本:大32開
主要內容,總 則,術 語,主編單位,

主要內容

本規範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公共廣播系統工程設計、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施工、公共廣播系統電聲性能測量、公共廣播系統工程驗收。
本規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日常管理,由中國電子學會聲頻工程分會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總 則

1.0.1 為了規範公共廣播系統的工程設計和工程施工,做到安全適用、節約能源、節省資源、保護環境、保證質量,特制定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公共廣播系統電聲工程部分的設計、施工和驗收。
1.0.3 與公共廣播系統相關的建設工程,應滿足建築聲學特性要求。
1.0.4 公共廣播系統工程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和規範的規定。

術 語

2.0.1 公共廣播 public address (PA)
由使用單位自行管理的,在本單位範圍內為公眾服務的聲音廣播。用於進行業務廣播、背景廣播和緊急廣播等。
2.0.2 公共廣播系統 public address system
為公共廣播覆蓋區服務的所有公共廣播設備、設施及公共廣播覆蓋區的聲學環境所形成的一個有機整體。
2.0.3 公共廣播設備 public address equipment
組成公共廣播系統的全部設備的總稱。主要是廣播揚聲器、功率放大器、傳輸線路及其它傳輸設備、管理/控制設備(含硬體和軟體)、尋呼設備、傳聲器和其它信號源設備。
2.0.4 突發公共事件 public emergency
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及社會安全事件,如火警地震、重大疫情傳播和恐怖攻擊等。
2.0.5 緊急廣播 emergency broadcast
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而發布的廣播。
2.0.6 業務廣播 business announcement
公共廣播系統向其服務區播送的、需要被全部或部分聽眾認知的日常廣播,包括發布通知新聞信息、語聲檔案、尋呼、報時等。
2.0.7 背景廣播 background broadcast
公共廣播系統向其服務區播送的、旨在渲染環境氣氛的廣播,包括背景音樂和各種場合的背景音響(包括環境模擬聲)等。
2.0.8 廣播揚聲器布點 speakers distribution
把廣播揚聲器配置到公共廣播服務區現場各個地點上。
2.0.9 傳輸線路 transmission line
把公共廣播信號從信號處理設備(含放大器)或機房,傳輸到廣播服務區現場廣播揚聲器的線路,包括各種導電線纜、光纖網路等。
2.0.10 傳輸距離 transmission distance
由公共廣播傳輸線路輸入端到負載端的線路長度。
2.0.11 額定傳輸電壓 rated transmission voltage
傳輸線路始端的額定電壓,也即是傳輸線路配接的廣播揚聲器(或其它終端器件)的標稱輸入電壓。
2.0.12 應備功能 ensured function
各種公共廣播系統應該具備的最低限度的功能。
2.0.13 廣播優先權 airing priority
廣播信號源播出的優先等級。當有多個信號源擬對相同的廣播分區進行廣播時,優先權別高的信號能自動覆蓋優先權別低的信號。
2.0.14 傳聲器優先 microphone priority
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傳聲器具有最高的廣播優先權。
2.0.15 語聲檔案 voice file
預先錄製的語聲廣播詞。
2.0.16 熱備用 dual function system
專指緊急廣播系統的一種待機方式。系統平時作為業務廣播系統或背景廣播系統運行,在突發公共事件警報信號觸發下,自動轉換為緊急廣播系統。
2.0.17 一鍵到位 one touch ready
只需操作一個鍵(或一個按鈕、或一個開關),就能進入指定工作狀態(如緊急廣播狀態)。
2.0.18 尋呼 paging
尋人、尋物或尋求幫助的廣播;或根據現場需要臨時向指定的廣播區發布的廣播。
2.0.19 尋呼台站 call station
獨立於廣播主機以外的,可以進行分區尋呼操作的設備。
2.0.20 強插 override
強行用某些廣播內容覆蓋正在廣播的其它信號;或強行喚醒處於休眠狀態的公共廣播系統,發布緊急廣播。
2.0.21 分區管理 zone management
把公共廣播服務區分割成若干個廣播分區。各個廣播分區可分別選通、關閉或全部選通、關閉。
2.0.22 矩陣分區 zoning with matrix mode
一種以矩陣方式管理的分區方法。各個廣播分區不僅可以分別選通或關閉,而且可以同時在兩個或多個分區播放不同的信號。
2.0.23 分區強插 zoning override
有選擇地向某個或多個廣播分區進行強插而不影響其它廣播分區的運行狀態。
2.0.24 遠程監控 remote control and monitor
在公共廣播機房(或公共廣播系統本身的控制中心)以外,監控公共廣播系統運行。
2.0.25 應備聲壓級 ensured sound level
公共廣播系統在廣播服務區內,應能達到的穩態有效值廣播聲壓級的平均值。
2.0.26 聲場不均勻度 sound field irregularity
公共廣播服務區內各測量點測得的聲壓級的最大差值(dB)。
2.0.27 漏出聲衰減 leak out acoustic attenuation
公共廣播系統的應備聲壓級與服務區邊界外30m處的聲壓級之差。
2.0.28 系統設備信噪比 signal-to-noise ratio of system
公共廣播系統設備聲頻信號輸入端,到廣播揚聲器聲頻信號激勵端的信號噪聲比。
2.0.29 擴聲系統語言傳輸指數 speech transmission index of public address - STIPA
語言傳輸指數(speech transmission index - STI)的一種簡化形式,在公共廣播系統中用於客觀評價系統語言傳輸質量。
STIPA取值由0.00~1.00,其值越大,表示系統的語言可懂度越高。
2.0.30 傳輸頻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d
公共廣播系統在正常工作狀態下,服務區內各測量點穩態聲壓級相對於公共廣播設備信號輸入電平的幅頻回響特性。
2.0.31 無源終端/有源終端 passive terminal / active terminal
公共廣播傳輸線路的負載稱為終端。這些終端包括廣播揚聲器和包含廣播揚聲器的組件。不需要電源供給的終端稱為“無源終端”;需要電源供給的終端稱為“有源終端”。

主編單位

本規範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員名單:
主編單位:中國電子學會聲頻工程分會
廣州市迪士普音響科技有限公司
廣東省電子電器產品監督檢驗所
廣州大學聲像與燈光技術研究所
中國傳媒大學傳播聲學研究所
廣州聲雅音響器材有限公司
杭州嘉聲視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飛樂電聲器件有限公司
北京益泰電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雲南藝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易思奧達聲光電子設備有限公司
桂林市申氏專業音響弱電工程設計安裝部
安恆利(國際)有限公司
廣州天歌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鐘恭良 范寶元 王 恆 鐘厚瓊
梁鴻飛 孟子厚 顧克明 彭妙顏 周錫韜
張承雲 曾維堅 王齊祥 郭遠林 潘曉東
邵建群 李力天
主要審查人員:閻鳳侖 王以真 沈 山豪 陳建利 曹孝振 張新華 張利濱
該標準已由中國計畫出版社出版發行 圖書名稱: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規範 GB 50526-2010齣版社:中國計畫出版社
主編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規範》《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規範》
主編單位:
中國電子學會聲頻工程分會
廣州市迪士普音響科技有限公司
書號:1580177.417
書代號:81417
印刷日期:2010年8月
頁數:59 頁
定價: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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