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0年

公元前30年,辛卯,建始三年,匡衡免相,傰宗起義,關內大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元前30年
  • 事件一:傰宗起義
  • 事件二匡衡免相
  • 年份辛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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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紀事

匡衡免相

匡衡字稚生,東海(今山東郯城北)人。父世農夫,至衡好學,家貧,靠為人作役以供資用。宣帝時射策甲科,以不應令除為太常掌故,調補平原文學。
元帝即位後,樂陵侯史高闢為議曹史,薦於元帝,任郎中,遷博士、給事中,光祿大夫、太子少傅。衡數上疏陳事,及朝廷有政議,依經以對,言多法義。元帝認為他堪任公卿,於是拜為光祿勛、御史大夫。建昭三年(公元前36)七月代韋玄成為相,封樂安侯,食邑六百戶。成帝即位,衡上疏戒妃匹,勸經學威儀之則。帝納其言。又與御史大夫甄譚共奏石顯,追條其舊惡,並及黨羽。司校尉王尊劾奏:衡、譚居大臣位,知顯等專權勢,作威福,為海內患害,不及時上奏行罰,而阿庚曲從,附下罔上,無大臣輔政之義。既奏顯等,又不自陳不忠之罪,反而明揚先帝任用傾覆之徒,罪至不道。成帝下詔不劾。衡慚懼,上謝罪,稱病請免,上丞相樂安侯印緩。成帝不許,以詔書慰撫。後衡子昌為越騎校尉,醉殺人,下詔獄。越騎官屬與昌弟謀劫出昌,事發,衡免冠徒跣待罪。成帝使謁者詔衡冠履。建始三年(公元前30)十二月,司隸校尉駿、少府忠行廷尉事劾奏匡衡專地盜土罪。成帝同意所奏,但不詔衡罪,免相為庶人。後卒於家。

傰宗起義

建始三年(公元前30)傰宗等數百人據南山(今陝西西安西)起義,誅殺官史,斷絕交通,長安為之震動。成帝詔令校尉傅剛率一千射士前往逐捕,歷時一年毫無所得。先後兩任京兆皆因鎮壓為力被免官。有人建議選賢能者為京兆尹。王鳳乃推薦原高陵令王尊,征為諫大夫、守京輔都尉,行京兆尹事。次年十一月,王尊率兵鎮壓起義。

關內大雨

建始三年(公元前30)秋,關內大雨四十餘日,京師長安百姓訛言大水至,奔走相蹂躪,老弱號呼,長安城中一片混亂。成帝親御前殿,召公卿議論。大將軍王鳳以為:太后與皇上及後宮可御船,令吏民上長安城以避水。群臣皆從五鳳之議,獨有左將軍王商提出不同看法。他說:今政治和平,世無兵革,上下相安,何因當有大水一日暴至,此必訛言。不宜令上城,重驚百姓。成帝讚許王商的意見。不久,長安城中安定下來。先前的混亂果然是訛言引起的。於是,成帝多次稱讚王商的意見正確。

通鑑記載

孝成皇帝上之上建始三年(辛卯,公元前三零年)
春,三月,赦天下徒。
秋,關內大雨四十餘日。京師民相驚,自為太子時,以好色聞;及即位,皇太后詔采良家女以備後宮。大將軍武庫令杜欽王鳳曰:“禮,一娶九女,所以廣嗣重祖也。娣侄雖缺不復補,所以養壽塞爭也。故后妃有貞淑之行,則胤嗣有賢聖之君;制度有威儀之節,則人君有壽考之福。廢而不由,則女德不厭;女德不厭,則壽命不究於高年。男子五十,好色未衰;婦人四十,容貌改前;以改前之容侍於未衰之年,而不以禮為制,則其原不可救而後徠異態;後徠異態,則正後自疑,而支庶有間適之心。是以晉獻被納讒之謗,申生蒙無罪之辜。今聖主富於春秋,未有適嗣,方鄉術入學,未親后妃之議。將軍輔政,宜因始初之隆,建九女之制,詳擇有行義之家,求淑女之質,毋必有聲色技能,為萬世大法。夫少戒之在色,《小卞》之作,可為寒心。唯將軍常以為憂!”鳳白之太后,太后以為故事無有;鳳不能自立法度,循故事而已。鳳素重欽,故置之莫府,言大水至;百姓奔走相蹂躪,老弱號呼,長安中大亂。天子親御前殿,召公卿議。大將軍鳳以為:“太后與上及後宮可御船,令吏民上長安城以避水。”君臣皆從鳳議。左將軍王商獨曰:“自古無道之國,水猶不冒城郭;今政治和平,世無兵革,上下相安,何因當有大水一日暴至,此必訛言也!不宜令上城,重驚百姓。”上乃止。有頃,長安中稍定;問之,果訛言。上於是美壯商之固守,數稱其議;而鳳大慚,自恨失言。
上欲專委任王鳳,八月,策免車騎將軍許嘉,以特進侯就朝位。
張譚坐選舉不實,免。冬,十月,光祿大夫尹忠為御史大夫。
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杜欽及太常丞谷永上對,皆以為後宮女寵太盛,嫉妒專上,將害繼嗣之咎。
越巂山崩。
丁丑,匡衡坐多取封邑四百頃,監臨盜所主守直十金以上,免為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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