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

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亦稱“八王共治”。清入關前後金前期的政治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
  • 外文名:Eight and baylor co-govermnet to recognize national politics 
  • 別名:八王共治”
  • 類型:清入關前後金前期的政治體制
天命七年(1622),清太祖努爾哈赤以其子侄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濟爾哈朗、多爾袞(一說阿濟格)、多鐸、岳托為八和碩貝勒(即旗主貝勒),實行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之制,“有人必八家分養之,土地必八家分據之”,並指示在其身後應堅持實行此制。是謂“八王共治”。天命十一年,皇太極繼承皇位後,繼續實行此共治之制,但也逐步加強君主集權,至天聰六年(1632)規定,凡國人朝見,皇太極與三大貝勒代善、阿敏、莽古爾泰同坐受禮,並命不是旗主的貝勒參與議政。此後又藉故幽禁阿敏,處罰莽古爾泰,改由其一人“南面獨坐”,至此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之制解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