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共同市場

兩岸共同市場

“兩岸”指的是中國大陸台灣,兩岸共同市場為積極推動的兩岸共同市場政策,宣稱可積極為台灣找到經濟出路,並解決兩岸間政治、貿易及產業等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兩岸共同市場
  • 提出人蕭萬長
  • 性質經濟政策
  • 落實宣示時間:2005年
簡介,內涵,推行,爭議,意義,最終目標是經濟一體化,第一,實行優惠的商品貿易政策,第二,實行優惠的服務貿易政策,第三,提供便利的經貿合作條件,

簡介

Co-market of China Mainland and Taiwan Province
兩岸共同市場為2001年間,由台灣知名政治人士蕭萬長所提出的經濟政策。該政策真正落實宣示於2005年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所簽訂之連胡公報,其中“兩岸”指的是中國大陸台灣
中國國民黨台灣部分重要民間企業積極推動的兩岸共同市場政策,宣稱可積極為台灣找到經濟出路,並解決兩岸間政治、貿易及產業等問題。但另一方面,以台灣執政黨民進黨為主的該政策反對者,則認為兩岸共同市場實際為一中市場的翻版,並認為該政策將造成“盲流充斥台北公園”、“台灣將離島化”等後遺症。

內涵

參考歐洲聯盟的兩岸共同市場,其最終目的在於從經濟上統合逐步走向政治上的統合。該政策認為:歐盟的發展亦從煤鋼協定漸次發展到現今歐洲共同市場。此經驗亦可作為兩岸共同市場的根基,前提為淡化台灣中國大陸政治差異,完全尋求經貿合作。提倡共同市場的人認為,該做法可以擺脫台灣中國大陸間的政治力牽扯,並讓雙方面於和平安全及互惠原則下,降低經貿往來的障礙與成本。同時,也可解決實施戒急用忍與大三通所帶來的問題。
就細節實踐上,兩岸共同市場重點實為:台灣中國大陸之間的經濟全面交流,並藉由該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詳細內容則包括全面、直接、雙向三通的海空直航、加強投資貿易往來、農漁業合作、台灣農產品於中國大陸內銷合作並共同打擊經濟犯罪。

推行

兩岸共同市場確定後,推動其宣言的機構紛紛成立,其中以民間財團法人性質的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最著名而主要推動者則包含2008年台灣總統選舉副總統候選人蕭萬長、國民黨主席連戰等人。爾後,該宣言亦曾成為國民黨各類型選舉中的競選政見,並認為兩岸共同市場會使台灣經濟迅速成長。另外,亦有台積電、統一、國泰人壽等台灣大型企業各自捐款數百萬新台幣予該基金會以推動兩岸共同市場。
除此,以推動該市場策略的經濟論壇,亦於兩地相繼舉行,例如於2007年9月於中國廣西南寧召開的“第二屆兩岸產業共同市場論壇”。該論壇推動參加者計有國民黨副主席章仁香、親民黨榮譽副主席鐘榮吉等460人台灣經濟政治及產學界人士參與。

爭議

兩岸共同市場構想推出後,除了獲得迴響與推動外,亦同時有不少反對聲音。反對者又以台灣政府實際執政黨民進黨為最主要代表。例如2008年2月月 底,2008年台灣總統選舉民進黨候選人謝長廷就頻以發表主要政見方式,大力反對該共同市場概念,他與民進黨指陳該共同市場其實就是一中市場,並認為 核心為“全面對中國開放台灣市場”。除了會使台灣政經情勢惡化外,也在大陸便宜勞工占盡價格優勢下,讓“中國五百萬人過來台灣”。惟該說法遭國民黨正副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蕭萬長鄭重否認,蕭且公開宣示認為“兩岸共同市場並未列入競選政見”。至此,共同市場議題,成為該場選舉的重大議題決勝點。
除了民進黨之外,台灣社會少數左派團體台灣勞工陣線與台灣農業產學聯盟亦對兩岸共同市場表示反對。這些團體認為兩岸共同市場所帶來的“自由貿易”、“資本快速流動”或“人員自由流動”可能會台灣勞工遭受傷害;直接衝擊台灣中小企業勞工的工作權。除此,也會讓台灣農業品銷售市場嚴重萎縮。

意義

“兩岸共同市場”的概念和主張為蕭萬長於2000年底提出,並於2001年專門成立“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致力於“兩岸共同市場”問題的研究和宣揚。
客觀上講,“兩岸共同市場”的構建,不僅需要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的順暢,更需要就相關事項進行協商,其間肯定會涉及到敏感的議題,難度較大。蕭萬長本人也坦承,“兩岸共同市場”的實現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分階段進行。
在兩岸選擇合適的區域進行合作,建立“兩岸經濟合作試驗區”,逐步走向“兩岸共同市場”,是一個現實的選擇。在合作層次上,可以靈活、務實地分幾步走。
廈金自貿區與環海峽經濟區
兩岸人民可以經金、馬、澎往來兩岸交流政策的開放,使“小三通”的地位凸顯。廈門、金門兩地具有率先成立“兩岸自由貿易區”得天獨厚的條件,在原有基礎上,兩地應取消進口關稅非關稅壁壘,減少貿易障礙,最終實現商品自由流動;實現雙方商業、物流自由往來,區內貨物往來不受現行雙方各自貿易與關稅政策的約束;雙方在區內的船隻、人員按共同認可的模式自由往來;人民幣與新台幣在自由貿易區內均可流通;允許雙方企業與有關辦事機構在區內設立生產、貿易、金融等辦事機構,並為其提供服務等。
環海峽經濟區包括兩個子經濟區:位於東岸的台灣經濟區和位於西岸的海峽西岸經濟區。環海峽經濟區以兩岸沿海中心城市為主軸,依託台北、台中、高雄以及福州、廈門、泉州、溫州、汕頭,形成兩岸兩大城市帶八大中心城市經濟發展區,帶動周邊地區,構築地域分工明顯、市場體系統一、經濟聯繫緊密的經濟區域,成為繼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經濟區後又一重要的經濟繁榮區和增長極
海西區包括了經濟特區(廈門)、台商投資區(海滄、杏林、集美、馬尾)、對台小額商品交易市場(廈門大嶝)、海峽兩岸(福建)農業合作試驗區等眾多對台合作模式,今後應把這些政策統一實施,深度挖掘海西區在對台交流合作中的優勢、潛力和作用,進而整合海西區與台灣地區經濟,促進環海峽區域經濟的發展。
環海峽經濟區的構建,需要國家和地方做各種準備。概括起來,國家可以從下面幾點著手:通盤協調加快海西區區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溫州、廈門、福州、汕頭四個港區建設;賦予海峽西岸經濟區在地方立法、政府管理、體系創新等方面進行配套改革的許可權;賦予廈門特區自由港地位;批准泉州為台商投資區;加大對海西區的經濟投入和基礎設施建設,尤其是交通線網的構築。
從地方政府的角度出發,需要做好以下工作:充分利用中央出台的對台措施,加速閩台農業、漁業、旅遊業、物流業、教育、醫療等行業的對接與交流;舉辦海峽經濟論壇,邀請兩岸學者參加,搭建協商平台,迎接海峽東岸產業與資本“西進”;加快城市群建設,促進兩岸金融、物流等服務業的合作;加快政府管理創新,建設服務型政府。

最終目標是經濟一體化

在中華經濟區的發展格局中,兩岸四地的功能性經濟整合隨著歷史發展潮流已悄然逐步成型。在條件成熟時,兩岸應比照大陸與香港和澳門的模式,簽署類似CEPA的協定,進一步加強雙方的經濟合作。
“兩岸共同市場”的實施內容不是固定的,而是隨著經濟關係的推進,表現出不同的具體內涵。要做到既不違反WTO貿易自由化原則非歧視原則,又賦予兩岸貿易和投資活動一定的優惠待遇和便利條件。目前最可行的做法是:利用WTO第24條款的“例外”規定,即GATS經濟一體化的規定,參照CEPA框架協定和方案,制定具體的實施內容。

第一,實行優惠的商品貿易政策

。對雙方商定的商品,只要符合原產地規則,可享受比WTO規定更加優惠的低關稅,甚至是免稅或零關稅,雙方互不對貿易貨物實施限制性的法規和政策。

第二,實行優惠的服務貿易政策

。許多服務業領域可優先向對方開放,放寬市場準入條件,相應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或減少過渡期的期限。

第三,提供便利的經貿合作條件

。雙方可在許多領域加強合作,提供更加便利的經貿合作環境,互不對貿易和投資引入新的針對性歧視措施。
“兩岸共同市場”的構想,從廣義上看,是一個從初級向高級發展的經濟一體化進程,其實施步驟應從低層次的“優惠貿易安排”和“自由貿易區”開始,逐步推進到中層次的“共同市場”,再發展到高層次的貨幣同盟和經濟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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