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

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All Malayan Council of Joint Action,簡稱AMCJA)於1946年12月22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成立,其成員來自政黨、工會、婦女組織和青年組織等不同民族和階層人士。
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的設立是基於6項原則上,它們包括:
  1. 建立一個統一的馬來亞,包括新加坡;
  2. 設立一個完全民選的全馬中央立法議會;
  3. 把馬來亞當作真正家鄉和效忠目標的所有人民,應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
  4. 馬來蘇丹應成為完全自主的立憲君主,通過民主制度接受人民的忠告,而不接受英國“顧問”的忠告;
  5. 回教和馬來風俗事務,完全由馬來人管制;
  6. 應特別關注馬來人的進展。
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主要單位有:馬來亞民主同盟(MDU,擔任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秘書)、印度國大黨、馬來亞新民主青年同盟、12個婦女聯合會、馬來亞抗日退伍同志會和擁有30萬名會員的泛馬工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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