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

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是根據《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從2018年3月起,每月月底前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治進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可邀請媒體、公眾等參與執法檢查,公開曝光典型違法案件。

2018年4月起,環境保護部通過網站每月公開各地問題清單和整治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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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開展

2018年9月23日,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第二輪督查工作持續開展,第四批次6個督查組已抵達福建、江西、廣東、廣西、海南、貴州等6省區開展工作。
2018年年底前,長江經濟帶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其他省份地市級水源地要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共涉及全國31個省份276個地市。

專項成果

通過專項行動,一大批影響水源安全的突出問題被徹底清理。據生態環境部初步統計,各省區市已關閉、取締水源保護區內排污口133個,治理搬遷工業企業691個,拆除取締非法碼頭131個,整治清理農村面源污染問題1785個,切實消除了許多重大環境風險隱患。

整治難度

仍有超過四成的省份工作沒有達到序時進度要求,有52個地市的任務完成率不到50%。同時,餘下的問題大多是一些“硬骨頭”,解決起來難度更大,如涉及農村生產、生活面源污染的問題,因涉及資金落實、工程建設等,且涉及民眾生活,協調解決難度較大。

開展方式

第四批次督查堅持全覆蓋原則,通過現場核查、資料查閱、走訪座談等方式,對相關6省份354個飲用水水源地1964個環境問題進行逐一核查,認真評估整改方案實施及環境問題整治情況,重點針對“零進展”問題和進展嚴重滯後的問題進行檢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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