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旅遊行業貫徹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細則

《全國旅遊行業貫徹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細則》是國家旅遊局1994年11月15日發布的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旅遊行業貫徹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細則
  • 發布單位:國家旅遊局
  • 發布日期:1994-11-15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單位】國家旅遊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4-11-15
【生效日期】1994-11-1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全國旅遊行業貫徹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細則
(1994年11月15日國家旅遊局發布)
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國家旅遊局結合旅遊行業的工作任務和工作特點,特制定《全國旅遊行業貫徹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細則》。
一、旅遊行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
1.旅遊行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必須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有利於促進我國旅遊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有利於促進中國人民與世界人民的了解與友誼,有利於維護國家和民族的聲譽、尊嚴、團結和利益,有利於促進祖國統一的事業,有利於加強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各旅遊企事業單位的隊伍建設。這是旅遊行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基本指導思想。
2.旅遊行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必須緊密結合行業特點。在愛國主義教育中,旅遊行業職工既有受教育的任務,又有以自身的行業體現愛國主義精神風貌而影響人的任務,要把這兩方面的任務很好地結合統一起來。首先抓好對職工的黨的基本路線教育,中國歷史特別是中國近代史、現代史和基本國情的教育,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激發愛國主義熱情,增加愛國主義宣傳意識,做好各項工作。
3.旅遊行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必須堅持重在建設的方針。在愛國主義教育中,旅遊行業既有硬體方面的建設內容,又有軟體方面的建設內容,要把這兩個方面的內容很好地結合和統一起來。在硬體建設方面,要有計畫地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建設,寓宣傳、教育於遊覽觀光之中;在軟體建設方面,要把愛國主義教育的內容落實到各個單位的隊伍建設和各項業務工作中去。
4.旅遊行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要在全面深入開展的基礎上,重點抓好對廣大青年職工和各類涉外工作人員的教育。各級領導幹部必須以身作則,做出表率。
5.旅遊行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必須堅持對外開放的原則。要在繼承和發展中華民族優秀傳統和成果的同時,虛心學習和認真吸收世界各國包括資本主義已開發國家所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外國旅遊者不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對象,不要把我們的認識和觀點強加於人。
二、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建設和宣傳出版物的編寫
6.豐富的名勝古蹟,燦爛的歷史文化,美麗的自然風光,多姿多彩的民族風情以及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新成就,是我國旅遊業的基礎資源,也是向海外旅遊者介紹中國和向國內旅遊者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教材。各旅遊景點的文字說明、宣傳材料都應包含愛國主義的內容。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當地園林、文物、宗教、林業等有關部門,儘快完成對各旅遊景點的文字說明、宣傳材料的充實工作。
7.我國各地還有一些可以挖掘利用、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題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當地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挖掘利用這些題材的規劃,對重點項目進行精心設計策劃,做到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國家旅遊局和有關地方政府的旅遊行業管理部門,要對這一類項目給予扶持。
8.旅遊行業報刊要緊密結合旅遊業的實際,大力宣傳我國旅遊業的發展成就,大力宣傳愛國主義先進典型,包括我國歷史上湧現的無數著名愛國者、民族英雄、革命先烈、傑出人物,也包括旅遊行業湧現的許許多多先進模範人物。要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導向作用,利用這些素材,對全行業職工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對旅遊者進行宣傳。重大旅遊節慶活動要體現愛國主義的內容。
9.高等旅遊院校、開設旅遊系(專業)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和職業中學,要把愛國主義教育的內容落實到教育活動和教材建設中。旅遊成人教育和職業培訓也要按此精神辦理。
10.旅遊專業出版社要對反映愛國主義題材的旅遊圖書和音像製品出版物,積極加以扶持,並在評獎、宣傳等方面加強引導。
11.積極組織全國旅遊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和旅遊商貿企業開發、生產、銷售體現中華民族文化、具有民族特色和風格的旅遊商品特別是旅遊紀念品。旅遊涉外飯店、餐館等重要的公共活動場所,要提倡使用反映我國和本地區景點風光和風俗民族的裝飾畫。
三、加強對導遊人員和涉外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12.導遊人員直接和旅遊者接觸,在愛國主義教育中擔負著十分光榮的任務。各旅行社要加強對導遊人員特別是青年導遊人員的思想教育,努力提高他們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增強愛國主義的宣傳意識;要加強對他們的業務培訓,使他們更多地了解我國從歷史到現實、從物質文明到精神文明、從自然風光到特產資源以及社會生活各個領域蘊藏著的豐富的愛國主義教育素材,以便融匯貫通地運用到導遊講解和服務的實踐中去。導遊人員要自覺地刻苦鑽研關於中國的歷史、文化、地理、經濟、民族等方面的知識,認真學習黨的基本路線、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外交政策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13.樹立導遊人員的愛國主義宣傳意識。對國內旅遊者,要結合參觀路線和遊覽點,大力宣傳與愛國主義教育有關的民族歷史文化、祖國建設成就、國家方針政策,要注意將愛國主義的思想、情操體現於講解與服務之中。
14.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各旅行社在對導遊人員進行考核時,要把是否樹立愛國主義宣傳意識並取得良好社會效果作為重要內容之一;並要定期開展評選和推薦能很好體現愛國主義內容的優秀導遊詞和旅遊點說明書的活動。
15.旅遊涉外飯店、旅遊車船公司、旅遊商貿服務公司、免稅品公司(店)及旅遊定點餐館、旅遊參觀遊覽景點、文化娛樂場所、商店等涉外單位,也要根據本《細則》的要求,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和培訓,激發愛國主義熱情,培養愛國主義的高尚情操。在涉外交往中,有關人員要注意自身形象及儀表,維護國家利益和聲譽。
16.旅遊文化娛樂的節目內容要進一步豐富多彩,要編創一批弘揚民族文化、體現愛國主義精神、海內外旅遊者喜聞樂見的節目。有關編創和演出人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和飽滿的熱情,完成好編創和演出任務。
四、加強對因公出國人員和自費出境旅遊者的愛國主義教育
17.國家旅遊局、各地旅遊企業派駐海外的辦事機構或商社,要加強經常性的愛國主義教育和時事政治學習,組織工作人員認真閱讀國內報刊,了解國內大事,定期組織座談討論,交流學習體會,激發駐外人員的愛國主義情感。
18.對短期出國訪問和考察的人員,在出訪之前要由組團單位負責做好方針政策教育、外事紀律教育和必要的禮儀教育;出訪中要由團長或領隊負責,做好有關管理工作。每一個出訪人員都要自覺遵守各項紀律,自覺維護國家尊嚴、民族尊嚴和個人尊嚴。
19.對自費出境的旅遊團組,要由組團旅行社進行出境之前的培訓,對全體團員做好方針政策教育、外事紀律教育及必要的禮儀教育和培訓工作。在境外期間,領隊要切實做好有關管理工作,鼓勵他們互相關心,互相幫助,遵守紀律,規範行為,不做有損國格、人格的事情。
20.對因公派出的留學人員和教員、職員、工人等,派出單位要關心他們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要與他們建立通信聯繫。要指定專門部門,定期給他們寫信,介紹國內大事和本單位的情況,鼓勵他們身在異域,心向祖國,努力學習或工作,為國爭光。
五、注意針對性,提倡必要禮儀
21.開展愛國主義教育,要注意針對性、政策性。對全行業廣大職工,要重在抓好教育,激發職工的愛國主義熱情,並與培養職工愛職愛崗、敬業創業精神結合起來;對國內旅遊者,要重在充實愛國主義宣傳內容,提高愛國主義宣傳意識;對海外旅遊者,則要求我們的職工樹立當好文明使者、為國爭光的思想,在接待和服務的各個環節上,體現出良好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愛國主義情操。
22.各種旅遊宣傳出版物及旅遊參觀遊覽景點的文字說明、宣傳材料、導遊講解詞,在宣傳我國的歷史、文化、風光及經濟建設成就時,既要滿腔熱情,又要實事求是,防止弄虛作假,防止出現狹隘民族主義傾向的問題。
23.開展愛國主義教育,要緊密聯繫本地區、本單位、本崗位的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各種為民眾喜聞樂見的活動,使愛國主義教育真正取得實效,並深入持久地向前發展。
24.提倡有助於培養對國旗、國歌、國徽崇敬感的必要禮儀。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機關、各類旅遊教育單位、旅遊企事業單位以及旅遊景點,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有關規定升掛國旗。旅遊行業職工都應當做到會唱國歌,並能理解國歌的內容和國旗、國徽的涵義。
六、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的領導
25.旅遊行業的各級黨組織要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高度重視並切實擔負起本單位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協調和指導工作。
26.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各旅遊企事業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愛國主義教育的領導,要把這一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抓好落實。要根據本《細則》,結合各自的工作特點,制定出本單位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具體規劃和具體辦法,並認真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去。要加強檢查指導,把組織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活動的情況,作為考核兩個文明建設成效的重要內容之一。
27.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全體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愛國主義教育。各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要充分發揮在愛國主義教育中的作用。
28.在評選全行業先進集體和個人的活動中,要納入愛國主義教育的內容,並把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是否卓有成效作為一項重要的評選條件。
29.旅遊行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協調和指導工作,國家旅遊局由綜合業務司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也應指定一個部門負責。
30.開展愛國主義教育,要多做實事,注重實效,力戒形式主義。要不斷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對工作出色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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