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1998年特別國債付息問題的報告》的決議

2004年10月27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1998年特別國債付息問題的報告》的決議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4.10.27
  • 實施時間:2004.10.27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提出的《國務院關於1998年特別國債付息問題的報告》。會議認為,為使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四家國有商業銀行順利進行股份制改造,調整特別國債付息政策是必要的。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意見,決定批准國務院提出的這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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