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領事條約》的決定

1986年12月2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領事條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6.12.02
  • 實施時間:1986.12.02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6年9月10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領事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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