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1999年12月25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9.12.25
  • 實施時間:1999.12.25
(1999年12月25日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00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199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審查199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批准1999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0年中央預算;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草案)》;聽取和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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