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

我代表常委會辦公廳向本次會議報告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大常務委員會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
  •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 發布日期:2011-12-28
  • 發布文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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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布文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報告

一、代表建議提出和交辦情況

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們共提出建議8043件。經過分析分類,按照提出建議數量的多少,依次分為:一是關於科技、教育、文化、衛生方面的有1518件,占建議總數的18.9%;二是關於資源環境、城鄉建設、農林水利方面的有1392件,占17.3%;三是關於發展規劃和綜合經濟方面的有1329件,占16.5%;四是關於社會及公共事務方面的有1265件,占15.7%;五是關於人大、法院、檢察院工作及法治建設方面的有992件,占12.4%;六是關於財政、稅收和金融方面的有668件,占8.3%;其他方面的有879件,占10.9%。代表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主要是,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以及修改制定有關法律法規等。

今年代表提出的建議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代表建議數量是歷次大會最多的一次,比去年增加453件,增長6%。二是代表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提出建議的重點更加突出,針對“十二五”規劃綱要的有效實施提出建議1522件,占建議總數的19%。三是需要多個部門共同研究辦理的建議有3822件,占總數的47.5%。四是代表就同一問題多年多次提出的建議有602件,比上年增長8.1%。

大會閉幕後,常委會辦公廳及時召開交辦會,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將代表提出的建議統一交由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77家承辦單位研究辦理。

二、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情況

各承辦單位認真落實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把辦理代表建議作為一項法定任務,結合實施“十二五”規劃,切實加大辦理工作力度。主要做法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領導同志帶頭參與,促進建議辦理質量整體提高。去年9月,吳邦國委員長在寧夏考察調研期間,專門檢查了有關代表建議的辦理情況。今年9月和11月,吳邦國委員長又兩次對重點建議有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極大推動了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開展。各承辦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司局負責同志一級抓一級,形成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良好局面。一是承辦單位高度重視,主要領導統籌部署辦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一批單位專門召開黨組會議、部務會議,部署安排建議辦理工作;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水利部等許多單位的主要領導多次作出批示,對年度辦理工作方案和計畫提出指導意見;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民航局等單位由領導牽頭成立專門的辦理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專人集中精力協調督促辦理代表建議。二是承辦單位有關領導參與辦理,推動解決具體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多數承辦單位都由分管領導主持召開內部交辦會,傳達建議辦理要求,具體布置辦理工作;農業部、人民銀行等許多承辦單位領導專門主持有關工作會議,邀請代表共同座談調研,協調解決代表建議集中反映的問題;絕大多數單位的領導同志對建議答覆認真進行修改,逐件審核簽發,保證了建議答覆的質量。

(二)突出辦理工作重點,推動解決建議提出的問題。各有關方面結合中心任務,進一步加強重點建議工作。一是認真確定重點建議的選題。大會閉會後,常委會辦公廳在對代表建議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多次徵求國務院辦公廳和有關承辦單位的意見,同相關專門委員會反覆協商,圍繞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關注關心的問題,擬定重點建議的選題,經常委會領導同志批准,最終確定了可操作性較強、各方面普遍認可的11項內容作為今年的重點處理建議。二是承辦單位認真研究辦理。多數承辦單位對交辦的重點建議,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辦理方案,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充分聽取代表意見,出台的政策措施以解決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重點建議辦理取得實效。同時,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越來越多的承辦單位結合部門工作,研究確定內部重點辦理的建議,推動加強和改進工作,多數取得了明顯效果。三是開展重點建議跟蹤辦理。今年,常委會辦公廳共安排了對往年10項重點建議的跨年度跟蹤辦理,有關承辦單位加強內部協調督促,繼續落實答覆中承諾的計畫和措施。
(三)委員會加強協調工作,督促辦好代表建議。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委員會加大力度,結合委員會工作加強建議的督促協調和辦理。一是積極開展調研。在重點建議辦理過程中,專門委員會與承辦單位一起深入實際調查研究,與代表座談,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問題。二是及時聽取情況匯報。專門委員會主要負責同志主持召開主任委員會議或委員會全體會議以及聯席會議,了解有關代表建議辦理情況,聽取答覆代表意見的匯報,督促承辦單位辦好重點建議。三是結合立法和監督工作辦理建議。常委會法工委、預算工委等單位結合修改制定法律法規備案審查和預算審查監督等業務工作,辦理落實代表建議,受到代表的肯定。

(四)健全辦理工作機制,形成建議辦理的協同合力。為辦理好代表建議,承辦單位注重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一是完善內部辦理工作程式。民政部、公安部等更多的承辦單位注重加強辦前綜合分析,歸納整理代表建議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結合部門職能安排辦理任務;衛生部等許多承辦單位加強內部工作管理,定期舉辦工作培訓班、研討班和專題講座,提高具體工作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大多數承辦單位完善了包括內部統一交辦、分階段限時辦結、動態督查通報、總結表彰先進等一整套工作程式。二是相關單位之間積極配合。今年需要多個部門共同辦理的建議數量占到總數的一半,牽頭辦理單位答覆代表時認真綜合考慮協辦單位意見,協辦單位主動提出意見,積極支持配合主辦單位的工作;多數承辦單位加強與常委會辦公廳、專門委員會的經常性聯繫,協同保障建議辦理工作的順利完成。

三、代表建議辦理取得的實效

各承辦單位和有關專門委員會共同努力,在編制“十二五”專項規劃和推動工作的過程中,充分吸收採納代表意見,帶動了有關問題的解決,特別是在調結構、促發展、惠民生、促和諧、穩糧強農等方面取得了較好效果。

一是承辦單位牢牢抓住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線,認真研究吸收代表建議,積極支持區域協調發展,進一步促進經濟結構最佳化調整。比如,代表提出加快渤海區域環境管理立法的建議,全國人大環資委作為主辦單位,深入開展辦理調研,形成專項報告,提出具體立法建議,推動了相關立法工作的開展。結合代表提出支持雲南河南等地區發展的建議,發展改革委牽頭做好調查研究、檔案起草等工作,全國人大財經委、全國人大民委積極督促協調,《關於支持雲南省加快建設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意見》和《關於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已實施,推動了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落實。針對代表提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建議,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吸收代表意見基礎上,制定新的中小企業類型劃分標準和“十二五”中小企業成長規劃,推動出台金融財稅支持措施。結合代表的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協調建立東部六省市與青海藏區六地區對口援助關係,人民銀行積極推動銀行卡刷卡手續費調整最佳化,促進商業服務業發展。

二是承辦單位堅持把“三農”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結合辦理代表建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比如,針對代表提出支持糧食主產區發展的建議,財政部等單位認真組織辦理,建立並完善了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今年中央財政加大產糧大縣獎勵力度,增加糧食主產省(區)糧食風險基金規模,調動了糧食主產區重農抓糧的積極性。林業改革是代表建議反映較多的問題,全國人大農委採取多種方式進行督促,國家林業局作為牽頭辦理單位,明確了重點國有林區改革的思路,啟動了國有林場改革試點工作。根據代表有關開展農村河道綜合整治的建議,水利部提出擬用3至5年時間開展“百縣千鄉萬村”試點,適時在全國推開,力爭使農村河道水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三是承辦單位積極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制定出台政策措施,推動解決代表集中關注的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比如,許多代表提出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建議,全國人大內司委結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法檢查和修改開展督促工作,民政部認真組織辦理,制定了“十二五”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規劃和優先發展政策檔案,決定連續5年開展老年福利事業推進年活動,確保“十二五”目標的實現。代表關注的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問題,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加強協調配合,根據代表建議明確將最佳化整合食品檢驗資源列入“十二五”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規劃重點改革試點項目。此外,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開展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試點方面,文化部在推進建設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長效機制方面,安全監管總局在建設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方面,積極吸納代表建議,有關工作取得較大進展。

四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建議已經辦理答覆代表。從辦理結果來看,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得到解決或計畫逐步解決的占建議總數的77.2%,比去年有所上升。多數代表對今年辦理工作表示滿意或基本滿意。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回顧一年來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我們深刻認識到,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還需要更加充分認識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代表提出建議的服務工作和辦理工作,為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做好服務保障,努力推動建議辦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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