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會計貨幣資金控制

內部會計貨幣資金控制是指運用不相融職務相分離、受權批准,會計系統等內都會計控制方法,對貨幣資金收入、保管支付等全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作出較為產格的規範。單位應做到以下幾點:(1)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辦理貨幣資金量務的不和相位相互分離,制的和督。(2)配備合格的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並定期進行位輪換。

(3)對貨幣資金量務建立嚴格的沒權批准度,明確審社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投權批准方式,許可權、程式、責任和相關控制描統,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圖和工作作要求。(4)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權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圖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許可權。經辦人成當在職責範圍內,按照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5)取得的貨幣資金收人必須及時人不得私設“小金摩“,不得賬外設,嚴格止收款不入群的違法行為,(6)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7)對於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制度,嚴防貨幣資金的都用、貪污,侵占、外遇等非法行為(8)嚴結末經權的機構成人員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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