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禁止法改正案

《兒童禁止法改正案》,法律法案、政治文獻,日本自民黨和公明黨2011年提案。

基本信息,特點作用,

基本信息

名稱:《兒童禁止法改正案》
其它名稱:《兒童賣春·兒童色情畫禁止法改正案》
類型:法律法案、政治文獻。
實施範圍:日本全國
前身:2008年由日本自公兩黨提出的禁止未成年人個人持有十八禁的動漫遊戲作品的修正案,後於2009年又被眾議院宣告廢棄。
提案人:日本自民黨和公明黨
提案時間:2011年
通過時間:不詳

特點作用

2011年4月的時候,日本動漫業界就《東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條例》(下簡稱:都條例)的苛刻限制,表示了對未來日本動漫發展的悲觀看法,預計蘿莉類漫畫很可能會消失。
如今,日本自民和公明兩黨又提出了新的修正案,即《兒童賣春·兒童色情畫禁止法改正案》,在原有的條例中禁止出售和買賣有關未成年人R18動漫遊戲作品之外,現在還將禁止個人持有這些作品。
如今這個事態已經不是日本動漫業界的問題了,完全擴大到每位阿宅的身上,蘿莉控這個群體那可是相當龐大的,不知道這回日本動漫界和阿宅們將會如何應對?
早先這項《兒童賣春·兒童色情畫禁止法》中只禁止散播和買賣這類作品,而持有相關畫像、照片、個人DVD等媒體紀錄的個人“單純所持”並沒有禁止,這在G8各國中,只有日本和俄羅斯是這樣,所以受到國際社會的批判。
2008年,自公兩黨提出禁止“單純所持”的修正案,並且在2009年也得到國會回響,預計將開始禁止個人的“單純所持”,如果違反將處以1年以下的監禁及10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不過,由於當時日本政局混亂,同年眾議院宣告解散這個改正案也隨即被廢棄,而如今這個議案則再次被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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