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教育師範生(免費師範生)

免費教育師範生

免費師範生一般指本詞條

免費教育師範生是指報考教育部六所直屬師範大學(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之一後有條件地接受免費師範教育(Free normal education)的學生 。

該政策自2007年起實行。2013年新增省部共建師範院校江西師範大學為免費師範生培養高校。

2015年新增省部共建師範院校、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水平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為免費師範生培養高校。

2014年9月16日,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實行7年,部分畢業生欲改初衷。

2018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畫(2018-2022年)》提出,改進完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將“免費師範生”改稱為“公費師範生”,履約任教服務期調整為6年。8月10日,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對部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進行了系統全面規定,將“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免費教育師範生
  • 外文名:Free normal education
  • 實施學校:6所部屬師大及雲南江西福建師大
  • 試點時間:2007年
  • 實施目的:鼓勵優秀青年終身做教育工作者
  • 福利待遇: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二年
發展歷史,報考條件,優惠政策,工作限制,政策原文,實施辦法,就業辦法,檔案管理,福利待遇,去向調查,政策實行,

發展歷史

2007年5月,國務院決定在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六所部屬師範大學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從2013年秋季開始,在江西師範大學推行本科師範生免費教育,由此江西師範大學成為又一所可以招收免費師範生的高校(只招收江西省考生)。
2011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北京師範大學首屆免費師範生畢業典禮並作重要講話。
2015年,福建省政府在福建師範大學、閩南師範大學等院校推行免費師範生教育(只招收福建省生源且只招男生)。
2018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畫(2018-2022年)》提出,改進完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將“免費師範生”改稱為“公費師範生”,履約任教服務期調整為6年。
溫家寶出席北京師範大學 首屆免費師範生畢業典禮溫家寶出席北京師範大學 首屆免費師範生畢業典禮
2018年8月10日,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對部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進行了系統全面規定,將“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

報考條件

教育部六所直屬師範大學師範專業在各地都安排提前批次錄取,凡是達到以下三條的畢業生都可以自願報考:
一、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達到部屬師大在本地區的錄取分數線;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熱愛教育事業,畢業後願意長期從教;
三、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免費教育師範生入學前要簽訂三方協定,三方分別為部屬師範大學、免費教育師範生為乙方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部屬師範大學在招生錄取前將經學校簽字、蓋章的《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書》(一式三份)按招生計畫數120%比例寄送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後者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及時寄回相關大學。之後,大學再將由本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字、蓋章的《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書》(一式四份)隨本校《錄取通知書》一併寄送錄取考生。錄取為免費教育師範生的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和經本人簽字(未滿18周歲者須同時由監護人簽字)、部屬師範大學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字、蓋章的《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書》,按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報到入學。

優惠政策

第一、由中央財政負責安排免費師範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並發放生活補貼;補助一般為在校期間每月600元。即每年發十個月。
第二、在相關省級政府統籌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落實免費師範生的教師崗位,免費師範生四年畢業以後必須到中國小任教,到中國小任教的每一位免費師範生都有編有崗;
第三、免費師範生在協定規定的服務期內可以在學校之間進行流動,有到教育管理崗位工作的機會;
第四、為免費師範生繼續深造提供好的條件保障,免費師範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學校可以錄取他們為教育碩士研究生,可以在職學習專業課程。

工作限制

免費師範生入學前要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定,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國小教育10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應先到農村地區學校任教服務2年。國家鼓勵免費師範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1.不履行協定須交違約金
免費師範畢業生未按協定從事中國小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履約管理,並建立免費師範生的誠信檔案。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定的,需報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2.畢業前不得考脫產研究生
免費師範生畢業前及在協定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畢業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可錄取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職學習專業課。
3.填報志願時請注意
如果你在提前批志願中填報了招收免費師範生的這六所院校,並且分數達到錄取線,你的高考檔案就不會被投檔到其他批次的學校中去。因此,一旦發生這種情況,除了被錄取為免費師範生,你沒有機會選擇其他的院校。被退檔後不會影響本一批,本二批的錄取。

政策原文

實施辦法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7〕34號)提出:“免費師範畢業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可錄取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職學習專業課程,任教考核合格並通過論文答辯的,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為貫徹國辦發〔2007〕34號檔案精神,做好免費師範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工作,落實師範生免費教育示範性舉措,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自2012年起,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從到中國小任教的免費師範畢業生中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支持師範畢業生結合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繼續深造和專業發展。通過教育碩士研究生的培養,使免費師範畢業生具備先進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創新意識,紮實的專業知識基礎,較強的教育教學實踐反思能力,為將來成長為優秀教師和教育家奠定堅實基礎。
二、免費師範畢業生到中國小任教滿一學期後,均可申請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經任教學校考核合格,部屬師範大學根據工作考核結果、本科學習成績和綜合表現考核錄取。
、免費師範畢業生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採取在職學習方式,學習年限一般為2-3年,實行學分制。課程學習主要通過遠程教育和寒暑假集中面授方式進行。創新教育碩士研究生培養模式,採取部屬師範大學與地方政府、中國小校合作培養教育碩士研究生的新機制。選擇具備條件的免費師範畢業生任教學校建立教育碩士研究生培養基地,實行部屬師範大學和中國小的雙導師制,共同研究和實施教育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通過全國教師教育網路聯盟公共服務平台,部屬師範大學教育碩士研究生課程實行學分互認,共享優質資源。
四、教育碩士研究生課程設定要突出實踐性,密切結合中國小教育教學實踐,並與本科階段所學課程相銜接,整體設計。各培養學校應根據全國教育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制定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免費師範畢業生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指導性培養方案》,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教學計畫。
五、教育碩士研究生培養要進一步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樹立長期從教的職業理想和信念;堅持理論聯繫實際,面向基礎教育,注重教師專業素質養成,注重教育教學能力訓練,注重教育實踐問題研究能力培養。加強教育碩士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選擇責任心強、熟悉中國小教育、教學經驗豐富的高校優秀教師和培養基地的中國小優秀教師組成雙導師指導組。認真組織遠程教育課程學習和教育實踐活動,制訂嚴格的考核標準,採取科學有效的考核方法。
六、教育碩士研究生課程考查與考試可通過調查報告、課程論文、教學設計、教學視頻和筆試、口試等多種方式進行。實踐環節考查要求學生在學期間至少完成一篇實踐調查報告和一項教學設計。將免費師範畢業生在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崗位的實際表現作為教育碩士研究生成績考查的重要內容。
七、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論文撰寫要立足教育實踐,突出學以致用,要運用教育理論、知識、方法分析和解決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具有創新性和實用價值。論文形式可以是研究報告、調研報告或教育教學案例分析報告等。學位論文的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成員中,應至少有一名相關學科的中國小特級教師。
八、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免費師範畢業生修滿規定課程學分,通過論文答辯,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准,授予教育碩士專業學位,並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九、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免費師範畢業生,如未按《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從事中國小教育工作,部屬師範大學可以取消學籍。
十、免費師範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招生計畫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內單列,全部為國家計畫。
十一、做好免費師範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工作是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的一項重要任務。各有關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部屬師範大學和中國小校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創造條件,確保師範生免費教育示範性舉措的順利實施。

就業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7〕34號)精神,確保免費師範畢業生到中國小任教,鼓勵優秀高中畢業生報考師範專業,鼓勵優秀青年長期從教,培養造就大批優秀教師和教育家,制定本辦法。
一、免費師範畢業生就業工作由有關省級政府統籌,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組成工作小組,負責制定並實施就業方案,落實保障措施,確保免費師範畢業生到中國小任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負責免費師範畢業生就業指導、落實工作崗位、辦理派遣和接收工作;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免費師範畢業生人事接轉工作;省級機構編制部門負責落實免費師範畢業生到中國小任教的編制;省級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關經費保障。
二、按照國辦發〔2007〕34號檔案規定,落實免費師範畢業生就業所需編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一掌握本地區中國小教師崗位需求情況,會同機構編制部門在核定的中國小教師編制總額內,提前安排接收免費師範畢業生編制計畫。各地應首先用自然減員編制指標或採取先進後出的辦法安排免費師範畢業生,必要時接收地省級政府可設立專項周轉編制,確保免費師範畢業生到中國小任教有編有崗。
三、免費師範畢業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國小校任教,履行國家義務。鼓勵畢業生到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任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用人單位與免費師範畢業生進行雙向選擇,及時公布本省(區、市)中國小教師崗位需求信息,並組織多種形式的供需見面活動,為每一位畢業生落實好任教學校。
部屬師範大學要做好免費師範生畢業教育、就業指導和信息服務工作。引導師範畢業生堅定教師職業信念,立志於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加強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用人單位的溝通,配合做好就業工作。根據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部署,依法做好免費師範畢業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及時將師範畢業生信息送達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部屬師範大學免費師範畢業生的就業指導、信息服務和監督檢查。在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台上及時發布各省(區、市)中國小教師崗位需求和免費師範畢業生信息。
四、免費師範畢業生依法取得教師資格後,按照國辦發〔2007〕34號檔案和《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書》規定就業。
五、免費師範畢業生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地方政府和農村學校要為免費師範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服務提供周轉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六、免費師範畢業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可錄取為教育碩士研究生,在職學習。任教學校要對免費師範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給予支持。具體辦法另文規定。
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部屬師範大學和免費師範畢業生要嚴格履行《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書》。免費師範畢業生在協定規定任教服務期內,可在學校之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協定的畢業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已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由培養學校取消學籍。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定的,需報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免費師範畢業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公布違約記錄,並記入人事檔案,負責管理違約退還和違約金。
八、各級政府要採取有力措施,鼓勵和支持免費師範畢業生長期從事中國小教育工作。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財政部建立免費師範畢業生就業工作督查機制,每年進行檢查並採取適當方式公布結果。對於免費師範畢業生就業工作落實不力的地方,將酌情調整部屬師範大學在當地的招生計畫。
九、保障免費師範畢業生到中國小任教是落實師範生免費教育示範性舉措的關鍵環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和相關中國小校要充分認識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的重大戰略意義,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精心組織,認真做好免費師範畢業生就業工作,為培養造就一大批優秀中國小教師創造條件。省級政府要加強領導,統籌相關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檔案管理

畢業前通過雙向選擇簽訂就業協定書的免費師範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由培養學校直接遷轉至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所在地戶籍部門;畢業前未簽訂就業協定書的免費師範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師資緊缺地區的中國小校任教。確有特殊情況,要求跨省區任教的,需經學校審核、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福利待遇

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由當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

去向調查

對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廣東、海南、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17個省區調查顯示:去往農村學校任教的僅占總數的4.1%。
根據2010年制定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免費師範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免費師範畢業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國小校任教,鼓勵到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任教。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由當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兩年。
2011年9月,教育部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10597名首批免費師範生全部到中國小任教,90%以上在中西部的中國小任教,39%到了縣鎮及以下的中國小任教。
截至2011年9月27日,河北、山西、內蒙古等17個省區的教育部門採集到了首批當地生源免費師範生的就業數據。據不完全統計:在17個省區的4821名免費師範生中,就業率超過九成,其中,有41名畢業生違約,約占這些省份首批免費師範生總數的0.9%。另有266人出現了跨省就業、休學、無法正常畢業等情況。
2011年2月網路調查顯示:在181名受調查的首屆免費師範生中,63.5%的受調查者來自農村,89.2%的受調查者家庭月收入不足4000元;6.6%的人選擇了“北上廣深”作為意向就業地點,58.0%的人選擇了“省會級城市”,沒有人選擇“農村”作為意向工作地點。
實際就業情況也印證了半年多前的調查結果。
據不完全統計,除了青海仍然有85名畢業生的任職學校層級尚待確認之外,在17個省區4821名免費師範生中,留在省會城市及地級城市任教的畢業生超過2500名,占比超過51.9%。
統計口徑不一致,浙江無法明確在農村學校任教的具體人數。在其餘的16個省區中,陝西、江蘇、雲南、安徽、江西和河北分別有133名、36名、18名、8名、2名和2名畢業生在農村學校任教,僅占16個省區首批免費師範生總數的4.1%;在福建、山西、甘肅、貴州、青海、海南、山東、寧夏、內蒙古和廣東10省區,無一名免費師範畢業生站上農村學校的講台。“在縣城任教已經是我的底線”,一名免費師範生明確表示。
在貴陽市開陽縣第一中學任教的高洪就正苦惱著:“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具體怎么操作,目前還沒有細化的方案。”

政策實行

2014年9月16日,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實行7年,部分畢業生欲改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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