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宗教觀

儒家關於宗教的性質、內涵、社會功能的理論。是儒家人文主義學說的有機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儒家宗教觀
  • 定義:儒家關於宗教的性質、內涵、社會功能的理論
背景介紹,沿革,宗教祭祀是禮樂的一部分,宗教祭祀的情意論說明,鬼神崇拜的本體論說明,宗教祭祀的社會功能,歷史價值和意義,

背景介紹

“宗教”這一術語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是沒有的。佛教傳入中國,始用“宗教”,以佛陀所說為教,以佛弟子所說為宗,合稱宗教。西文“religion”一詞,泛指對超人間力量的信仰。日本學者首先用漢字“宗教”來翻譯它。明治十二年(1879)小崎弘通在《基督教的學問》一文中就使用了“宗教學”一詞,接著漢字“宗教”廣被採用,並流傳回中國。20世紀初,章炳麟、嚴復、梁啓超、蔡元培等人較早使用“宗教”一詞,並有較大影響。在中國古代文獻中,最接近於近代“宗教”概念的辭彙當是“神道”一詞,首見於《周易》觀卦彖辭。儒家常用“神道”代表鬼神崇拜之事,而與人道相對待,儒家的宗教觀就是它的神道觀。

沿革

儒家宗教觀是在對傳統宗教進行修正和淡化中產生的。孔子是其創建者。他保留傳統的天命信仰,但消除天命的人格神特徵並限制天命的作用範圍。他不語怪力亂神而重視祭祀的教化功能。他提出的敬鬼神而遠之的說法,為儒家對鬼神的態度定下基調。《周易》提出神道設教說,成為儒家人文主義神道觀最簡煉的概括;它用陰陽氣化說解釋鬼神,對後來有重大影響。
儒家宗教觀發展的第二個階段,以《禮記》成書為標誌。《禮記》論述了宗教祭祀在禮樂制度中的地位,祭祀的起因、意義、功能,祭祀者應有的態度和情感,從而形成系統化的禮學和禮學中的祭學。在這一階段上,還出現過荀子、王充、范縝等人的無鬼神論和董仲舒、《白虎通義》為代表的有神論。
儒家宗教觀發展的第三個階段是從宋到清,張載為起點,朱熹集大成,建立起鬼神觀的哲學理論,用理氣心性之說來解釋生死鬼神之事。
儒家宗教觀發展的第四個階段是清末,以康有為、梁啓超、章炳麟為代表,吸收和借鑑西方哲學和宗教思想,對儒家宗教觀進行改革。康有為欲學習西方治教並重、治教分途的體制,主張改造儒學為孔教,以維繫國民的道德精神。梁啓超不贊成把儒家宗教化,對哲學與宗教做了區分,主張信教自由,政教分離。章炳麟批判傳統的天命鬼神和西方基督教,卻主張以佛教法相宗為根基建立無神的宗教,目的是發起信心,增進國民的道德。他們的宗教觀已突破了傳統的儒家觀念,具有了近代的特點。

宗教祭祀是禮樂的一部分

孔子把人禮與神禮統一起來考察:“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荀子更是把祭禮與人禮貫為一體,其《禮論》提出“禮有三本”之說,云:“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祭祀就是尊天敬祖的方式。《禮記》說:“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樂記》)又說:“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祭統》)五禮以祭禮為重心是古代祭政結合、祭族結合的社會制度在體制上的表現。史家在修史時,把祭禮納入禮志,並作為首禮,這是繼承了《禮記》的傳統。《新唐書·禮樂志》認為:“由三代而上,治出於一,而禮樂達於天下;由三代而下,治出於二,而禮樂為虛名。”它道出了一個歷史性的變化,即三代而上,政與教完全合一;三代而下,以政治民,以禮教民,政與禮有所分化,政治系統是硬性的,禮樂系統則有彈性,更多地成為社會文化生活方式。包括祭禮在內的五禮走上形式化的道路,逐漸失去震撼人心的力量。

宗教祭祀的情意論說明

儒家主流派主張保留宗教祭祀,並不是由於鬼神實有,以便向鬼神求福消災,而是為了滿足祭祀者自身心理的需要,使主體的情意有所表露和寄託。孔子解釋三年之喪時說,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所以守孝三年而後孝子才能心安。荀子說:“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敬愛之至矣,禮節文貌之盛矣。”(《禮論》)祭祀之禮可以表達人們對死者的敬慕之情,厚其生亦敬其死,才是始終如一的君子之道,所以祭禮是“稱情而立文”(同上)。《禮記》指出,祭祀天地先祖,是因為它們是人類的本源,通過祭祀表達報本反始之意,“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郊特牲》)。祭祀古代偉大人物,是因為他們有功德於民,後人通過祭祀表達紀念之情,故《祭法》說:“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正是由於祭祀是寄託祀者的思念感戴之情意,所以理想的祭祀必須是誠信忠敬、盡心盡意。子張的要求是“祭思敬,喪思哀”(《論語·子張》)。孔子強調“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論語·八佾》)。《禮記》說孝子祭祖時應抱有“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中庸》)的態度,仿佛聽到看到親祖的音容笑貌,希望親祖真能享用自己的供品,這是孝子應有的心情。在儒家看來,宗教祭祀是發自內在感情的事,不是外力強加給人的,更不能有祭祀求報的功利性考慮,否則便失去祭祀的本意,故說:“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者也。心怵而奉之以禮。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祭統》)

鬼神崇拜的本體論說明

儒家主流派不願從宗教信仰的角度肯定鬼神,但試圖從哲學上給予鬼神現象以理論的說明,把崇拜對象變為認識對象。張載是理學宗教觀的奠基人。他上承《周易》,正式將陰陽氣化論引入鬼神觀。他認為一切變化無非是陰陽氣化,人的生死乃氣之聚散,鬼神不是超驗的神秘之物,而是陰陽二氣屈伸變化的能力,故說:“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正蒙·太和》)他認為,陰陽聚合而生物為神,陰陽離散而死物為鬼,故說:“至之謂神,以其伸也;反之為鬼,以其歸也。”(《正蒙·動物》)“死而游散者為魂;聚成形質,雖死而不散者謂魄。”(同上)朱熹贊同張載的觀點,認為“鬼神只是氣”(《朱子語類》卷三),“神者伸也,鬼者歸也”(《朱子語類》卷六十三)。他又進一步指出:“二氣之分,實一氣之運”;以二氣言之,“陰為鬼,陽為神”,以一氣言之,“方伸之氣亦有伸有屈,既屈之氣亦有屈有伸”(同上)。朱熹認為鬼神不等於氣,“氣之精英為神”,如“金木水火非神,所以為金木水火者是神;在人則為理,所以為仁義禮智者神也”(《朱子語類》卷三)。以理釋神是朱熹理學鬼神觀的特色。王夫之為張載的《正蒙》作注,充分肯定張載的氣化鬼神觀,氣有聚散而非有無,故佛教以滅盡無餘為大涅槃是錯誤的;道教執於形體,有聚無散,物而不化,也是錯誤的。王夫之用氣化論解釋了鬼神,又批評了佛教道教。他不贊成朱熹關於人死氣散不能復聚之說,認為死而可復聚為生,對於存神以盡性者,“則與太虛通為一體,生不失其常,死可適得其體”,這就是不死之“大我”(以上《正蒙·太和》注)。

宗教祭祀的社會功能

儒家強調以德治國,德治的內容之一是重視道德教育與感化作用。儒家正是以此為著眼點,肯定宗教祭祀具有崇德揚善、教化民性的功能,而且把宗教祭祀首先作為一種基本教育方式看待,其宗教意義反而退居次要地位。這是儒家宗教觀的最大特色。孔子所重四事中,除了民、食,便是喪、祭,為何重喪祭?曾子說出其中緣由:“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論語·學而》)慎終便是嚴肅操辦親祖的喪事,追遠便是隆重祭念遠代的先祖,喪祭活動可以使民間風氣變得純厚。《周易·彖辭上》提出“神道設教”之說,即以神道設立教化,“神道設教”這一說法表述了儒家宗教觀的精神,而為多數儒者所接受,包括信神的和不信神的。荀子不信鬼神,但重祭祀,《禮論》說:“聖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在荀子看來,祭祀是為百姓而設,有利於道德教化。王充認為:“凡祭祀之義有二:一曰報功,二曰修先;報功以勉力,修先以崇恩”,皆在於弘揚人道,“未必有鬼而享之者”(《論衡·祭意》)。《禮記》進一步發展了神道設教說,提出“祭者教之本也,(《祭統》)的說法。後世儒者雖多不是宗教信仰者,但都維護傳統的宗教祭祀之禮,認為郊天、封禪可以崇天尊君;五服之制、宗廟之禮可以固宗收族,崇德繼孝;社稷山川日月之祭,可以勸農報本;孔府孔廟之祭,義在崇重文化,弘揚聖人之道,都把神道作為推進人道的手段。明儒呂坤說:“敬事鬼神,聖人維持世教之大端也,其義深,其功大。”(《呻吟語·談道》)清末大儒康有為認為,神是“若有若無而必不可無”的事物,如盡棄宗教,人即“無所畏憚,肆其作惡而已”,故“將欲重道德之俗,起畏敬之心,舍教何依焉”(《中華救國論》)。
魏晉以後,佛教道教興起,社會精神生活形成儒、佛、道三足鼎立之勢。儒家對佛、道二教多有批評,甚至發生排佛斥道事件。但許多儒者採取在三教間求同存異的態度,倡導兼容並修,認為三教實乃殊途同歸,同歸於勸善化俗,有助王道。如東晉儒臣何充力言佛教有益:“尋其遺文,鑽其要旨,五戒之禁,實助王化”,主張“因其所利而惠之,使賢愚莫敢不用情”(《弘明集》卷十二)。北魏文成帝兼宗儒佛,他的詔書說:“為帝王者,必祗奉明靈,顯彰仁道”,而佛教亦可“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魏書·釋老志》)。南梁劉勰兼崇佛儒,其《滅惑論》謂孔釋二教雖有精粗內外之別,但“其彌綸神化,陶鑄群生,無異也”。顏之推的《顏氏家訓》,向為儒家推崇,而家訓有《歸心篇》,認為儒佛本為一體:“內典初門,設五種禁,外典仁義禮智信,皆與之符。仁者,不殺之禁也;義者,不盜之禁也;禮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他看到佛教亦能起到道德教化作用,故主張兼容,許多儒者看重佛教,皆由於此。

歷史價值和意義

儒家宗教觀的立足點不是神學,也不是無神論,而是人學;以人為本位,將天與人、生與死、人與鬼神、祖與子孫進行一體化,皆納入人道的系統,把神道鬼事看成人道的繼續和組成部分。所以儒家一方面適當肯定宗教的社會價值,另一方面又淡化宗教的超世性,強化人文的現世性,突出宗教的情意論與功能論,放棄從認識論上證明鬼神的存在。這造成中國知識界宗教意識不強烈的歷史特點和對宗教寬容的態度。近代西方宗教的發展趨勢之一是淡化神學,突顯宗教的道德意義和人文價值;由此可以反觀儒家宗教觀的早熟性及其超前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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