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期權交易

債券期權交易是指投資者在付出一定的費用(期權費)後,取得的一種可按約定價格在規定期限內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債券的權利,並買賣這一權利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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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債券期權交易

債券期權交易是指投資者在付出一定的費用(期權費)後,取得的一種可按約定價格在規定期限內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債券的權利,並買賣這一權利的交易。
交易時,買賣雙方通過簽訂期權契約,規定各自在一定期限內的權利和義務:期權買方通過支付期權費,就可取得在一定期限內按約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債券的權利。買方在期權契約有效期內有權行使期權,也可放棄期權,還可把期權當作商品轉賣。期權賣方具有在買方要求行使期權時履行期權契約的義務。

債券期權交易的基本要素

債券的期權交易是通過以經紀人為中介簽訂期權買賣契約而進行的。每一期權契約都必須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期權的期限:指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有效期限。期權的期限一般在9個戶以內,分為3月期、6月期、9月期等不同種類。
2.所交易債券的種類,數量和協定成交價格。
3.期權費,即期權價格:它和期權期有效期長短、協定價格高低以及證券市場行情密切有關。

債券期權交易的種類

期權按持有人所取得的權利不同,可分為買進期權和賣出期權兩種。

買進期權

買進期權也稱看漲期權,它賦予持有人在規定期限內,按協定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一定數量的某種債券的權利。通常在債券價格上有上升趨勢時,人們樂意購買買進期權。
例如,當債券行市看漲時,A公司向B公司買入某債券的買進期權。期權契約規定,3個月內A公司可向B公司以每份100元的價格購入該債券200份,每份債券期權為5元,如果3個月內上述債券價格上漲到每份120元,A公司行使期權購入債券,就可從現行行市和協定價的差價中取得收入4000元[4000=(120-100)X2000],扣除期權費,可獲利3000元[3000=4000-200X5](註:經紀人手續費等有關費用暫且不計,下同)。如果該債券行市看漲,則A公司也可直接轉賣該期權,這樣既可從前後兩次期權費差價中獲利,又可轉嫁債券行市突然下降的風險。如果3個月內債券價格下跌,則A公司只好放棄期權,其全部損失是期權費。

賣出期權

賣出期權也稱看跌期權,它賦予持有人在規定期限內,按協定價格向期權賣方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債券的權利。通常在債券行市有下跌趨勢時,人們樂意購買賣出期權。
例如,當債券行市看跌時,A公司向B公司買入某債券的賣出期權:期權契約規定,A公司可在3個月內按每份100元的價格向B公司出售某債券200份,每份債券期權費為5元。如果3個月內債券價格下跌到每份80元,A公司行使期權賣出債券,就可從市價和協定價的差價中取得收入400元[4000=200X(100-80)],扣掉期權費,可獲利3000元[3000=4000-200X5]。如果3個月內債券行市走向看跌,造成賣出期權費上漲;期權持有人也可直接賣掉期權。這樣,他不但能賺取前後期權費的差價,還可轉嫁該債券行市突然回升的風險。如果3個月內債券行市看漲,期權持有人行使期權非但無利可圖,而且蒙受更多損失,因此只好放棄期權。

債券期權交易的作用

對於買方作用

1.投資少,收益大:和其他交易方式相比,期權交易可以以同樣的投資取得最大的收益。
例如某公司有本金l萬元,希望投資於行市看漲的A債券。A債券目前市價為每份200元。有幾種方案可供選擇:
第一,採用現貨交易,用l萬元本金購入50份債券。
第二,採用期權交易,買入看漲期權。假設契約協定價為每份230元,每份債券期權費為20元,有效期為3個月,l萬元本金可買進看漲期權500份。
第三採用信用交易。
假設保證金比率為50%,則公司交l萬元保證金,可購買100份債券。當3個月內A債券行市漲到每份300元時,採用現貨交易可獲利5000元[50X(300-200)=5000],為本金的50%;採用期貨交易可獲利25000元[500X(300-230-20)=25000),為本金的250%;採用信用交易可獲利l萬元[100X(300-200)=l萬),為本金的100%。相比之下,期權交易比其他兩種交易方式對買者更具有吸引力。
2.控制風險損失
任何人從事債券交易都希望獲利,而獲利的關鍵在於對債券未來行市的預測是否正確。預測正確就能獲利,預測錯誤則受損失。採用期貨交易、信用交易時,一旦債券行市走向與預測方向相反,則交易人將面臨損失慘重的危險,風險很大。而對於期權交易的買方來說,其所但風險可以控制在一定範圍之內。因為買方購買期權後,一旦債券行市走向與預測方向相反,他可放棄期權任其作廢。不管實際行市變動與事先預測的差距有多大,期權買主的最大損失就是期權費,不會再多。

對於賣方作用

1.利用期權增值
例如,某交易者手中持有債券現貨要出售,但因當前市價太低而不願出手。他可充當期權交易的賣方,按高於當前市價的協定出售買入期權。如果在契約有效期內,該債券行市沒有上漲,甚至出現了下降,則買方自動放棄期權,賣方穩得期權費。如果債券行市上升,買方要求行使期權,賣方實際所得是協定價加期權費,比簽約時的市價要高。
2.賺取期權費
有的交易人充當期權賣方的直接動機是賺取期權費而不是增值。當交易人認為一定時期內某債券行市不會漲(跌)或不會大漲(大跌)時,他就有可能充當期權賣方。如果在有效期內,債券行市不上升(不下跌)或上升不到(下跌不到)協定價,則買方會放棄期權,賣方穩得期權費。根據美國芝加哥期權交易所的統計資料,大約有3/4%以上的期權契約沒有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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