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神自贊

《傳神自贊》是宋代詩人王安石創作的詩作。作品存在五言與七言兩種版本,五言詩以“此物非他物,今吾即故吾”等句摹寫自我形神的同一性;七言版本則通過“我與丹青兩幻身”探討藝術與時空的關係。

五言版本以四句簡練語言表達對今昔自我的認知,七言版本中“但知此物非他物,莫問今人猶昔人”體現作者對藝術永恆性的思考。詩句借畫像與幻身等意象,展現形神關係的哲學內涵。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號半山,北宋政治家、文學家。仁宗慶曆二年進士,歷任參知政事等職,熙寧年間推行青苗、保甲等新法,兩度拜相。著有《臨川集》《三經新義》等著作。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傳神自贊
  • 作者:王安石
  • 創作年代:宋代
  • 作品體裁:詩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此物非他物,今吾即故吾。
今吾如可狀,此物若為摹。

作者簡介

王安石, 宋撫州臨川人,字介甫,小字獾郎,號半山。王益子。仁宗慶曆二年進士。授簽書淮南判官。七年,知鄞縣,興修水利,貸谷於民,嚴整保伍,治績卓著。歷舒州通判、知常州。嘉祐三年,入為三司度支判官,上萬言書,主張變法改革、培養人才,未被採納。遷知制誥,以母喪去職。神宗即位,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熙寧二年,拜參知政事,力主變法,與神宗意合,乃設定三司條例司,理財整軍,力謀富國強兵。三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陸續頒行農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等新法,又改革科舉、學校制度。七年,因遭司馬光、文彥博、韓琦等強烈反對,罷相,知江寧府。八年,復相。九年,再罷相,出判江寧府。元豐三年,封荊國公。卒諡文。提倡新學,曾與子雱及呂惠卿重釋《詩》、《書》、《周官》,為《三經新義》;又撰《字說》,文字訓詁亦多與前人不同。主歷史變化之說,強調“權時之變”,反對因循保守。詩文多反映社會現實,抒發政治抱負,風格雄健峭拔,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有《臨川集》,一名《王文公文集》,又有《周官新義》、《詩義鉤沉》、《老子注》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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