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假事件

傳媒假事件

傳媒假事件,陳力丹在丹尼爾·布爾斯廷提出的“假事件”概念的基礎上,將由傳媒公開策劃並作為新聞進行報導的事件或公共關係活動稱為“傳媒假事件”。“傳媒假事件”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徵:訊息來源和報導者的重合、隱藏的動機、導演事件、事件媒體化、曖昧的真實真相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傳媒假事件
  • 外文名:False media events
  • 人物:陳力丹
  • 地點:丹尼爾·布爾斯廷
特徵
第一、訊息源與報導者重合。
第二、傳媒假事件隱藏著傳媒自身的公關需求,或者記者的單純職業主義動機。
第三、 方式上,傳媒或記者導演事實。
第四、事件媒介化。媒體對自己導演的事件進行報導,就是將事件媒介化了。
第五、曖昧的“真實”。這種由傳媒建構的社會真實已經存在,但它是傳媒掌控的“客觀存在”,由傳媒決定事實的發展方向,自虛空無的事情描述出來,是一種曖昧的社會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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